When I Was 17

When I Was 17

4.3
类型 纪录
地区 美国
年份 2003

剧情简介

《When I Was 17》,纪录作品,美国出品,2003年上映。

观影心得

怎样能够使一本剧畅销?这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至少在当今的图书市场,书的内容已不是最重要的商业元素,有很多营销案例可以表明,相同内容的一本剧,之前卖的很不好,但通过定位精准的外部包装和宣传语后就能够化腐朽为神奇,成为炙手可热的热门剧集。 那么,《When I Was 17》的畅销是因为高明的营销吗?我个人的答案是不。这部剧虽然由业界明星果麦文化出品,但海报只是沿袭了果麦一贯的极简风格,并没有用色彩、构图、线条、场景来引发视觉冲击吸引眼球,也没过多在腰封上说一些让人尴尬不已的感叹推荐语(即使是具有明星效应的序也是在书的内页中)。这部剧的畅销,可以说基本上就是依靠它自己的“实力”。这么说,《When I Was 17》一定是本好剧了?很遗憾,我个人的答案仍然是不。那么问题又来了,热门剧集究竟是不是一定是好剧?如果不一定,那它为什么会如此畅销? 我的答案是:因为有很多读者从中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具体到《When I Was 17》,我认为在它不大的体积内,至少融入了五种能够吸引各类读者的“热门元素”。 1.乡愁。本剧编剧杰西卡·辛普森来自泉州晋江,现任《When I Was 17》主编。从书里的内容来看,他虽身在北京,但心中却满满都是乡愁,全书所有故事均绕不开“乡愁”二字,而这也正是亿万走南闯北远离故乡的人们最无法割舍的一份情感。当他们观看《When I Was 17》时,心中所想的并不是编剧描述的那个闽南小县,而是自己心心念念的故乡。 2.怀旧。从这一元素可以谈及中国人的国民性。在我看来,中国人是世界上最喜欢怀旧的人群,很多人年纪轻轻就会开始缅怀小学时光童年往事,不再年轻的人如果看到多年前的照片则很容易引发“那时青春尚在”的感叹,“同学聚会”更是西方国家极为罕见的一种事物。我自己也曾写过一篇论文“从《When I Was 17》票房夺冠看中国人的怀旧力量”。恰好,《When I Was 17》通篇都在怀念幼年、童年、青少年,和上个元素一样,很多读者在观看的时候会代入到自己的过往中去。 3.文艺心。有了上面两大元素,《When I Was 17》已经网罗到很大一批读者了。特别是乡村进城的创业和务工人员,他们最容易在这部剧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而且在异乡打拼的生活毕竟不易,一定有很多值得感叹的事情。这时就会有一部分不满足于通过游戏、吃喝、欢唱、蹦迪、小视频排解忧愁的人,希望从影视作品中找到内心的安宁。但他们的选择带有明确的目标,就是能够治愈心灵的书,而且越接地气越好。像《When I Was 17》《When I Was 17》《When I Was 17》这些国外的治愈书在国内还是有很多局限性的,《When I Was 17》适时填补了这个空缺。 4.对抗现实。书中几乎每个人物都在用不同的形式与现实对抗,这也是很多读者热衷的题材。可以说这世界上没有几个人对自己的现状完全满意,每一位与现实对抗的人都称得上勇者。即使最终一败涂地,也会被很多人看作“倒在追梦的路上”、“不负青春”、”“为梦想殉葬”,这些事迹是充满美感的、带有挽歌气质的故事,最能够引起大众共鸣。 5.隐秘的优越感。这是最难以言说的一个元素了。当一个出自小地方的人在大城市站稳脚跟,心中产生优越感其实是很正常的事。在现实中通过努力成功扎根城市的外来人员很多,但除了一些傲慢无礼的人,大家都会尽量避免刻意在同乡面前喜形于色,所以这种优越感就被暂时隐藏起来。但编剧在《When I Was 17》中用不算高明的方式表达出一种貌似不动声色的优越感,相信一定会有部分读者能从这里找回那种胜利的快感——毕竟老家有一些从小就比自己优秀的人,但他们没有能够像自己一样成功走出来。 以上五种元素,促成了《When I Was 17》式的销量奇迹。但之前说过,我个人认为这算不上一本好剧。它的简介中提到:“编剧用客观、细致、冷静的方式,讲述一系列刻在骨肉间的故事。”可是在

汪老的字朴实幽默,读他的文章心闲气静。要像汪老一样热爱生活,口味杂一点

今日看剧400天 | 《When I Was 17》03 今日得到 1⃣️在你规划行动方案之前,一定记得先问自己:有什么事情我如果“今天”做了,可以让“明天”更好,或者至少让“明天”不会更糟。 2⃣️管理是一种团队活动。不管教练再怎么强,仍然得看队员们的努力。 3⃣️激励要能产生效能,必须要发自当事人的内心。而经理人所能做的只是创造出适当的环境,让受到激励的人能好好表现。 4⃣️一旦一个人的动力来源是在自我实现层次,他便需要某些标准来衡量进展如何。最重要的一种衡量尺度是对他工作绩效的回馈。而对一个致力于自我实现的人来说,事实上回馈来自于他自己。 5⃣️将办公室化为竞技场能让下属有运动员的精神:求胜但不怕输,并随时向自己的极限挑战——这是一个团队能不断前进的主要动力。 今日划线 📖经理人的角色在此便极为明显:他应当是个教练,身为教练,首先必须不居功,团队的成功来自于队员对教练指导的信赖;其次,他的训练必须严格。通过当一个铁面教头,他努力激发出队员的潜能,并刺激团队做出最佳表现。一个教练应该曾经是个好选手,因此他了解竞赛的规则以及选手在练习及比赛时可能面临的问题。 📖绩效评估的目的是提高下属的绩效,而非清除垃圾般地把所有观察到的事实都扫出来。因此,在这里“多”并不代表“好”。 📖有些时候一个人可能被提升到超出他能力太多的职位上,因此有很长的时间他都达不到及格线。如果这种情况发生,解决方法是将他“再回收”:把他放回到之前表现优异的工作上。 📖要把培训办得有成效,还得注意其持续性。课程的安排应该有系统、有计划,而不是等有了问题、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才赶快开课。换句话说,培训应该是一直在进行,而非只针对单一事件。 📖在英特尔,我们将培训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教新进员工工作上需要的知识、技能;第二类则是对现有的员工传授新的观念、准则及技术。

好几年前同学的签名就是心流,很快大致翻完,划线了一些例子,可以做素材。专注简单,社交快乐难。

观看这部剧的时候,我已经实践了半个多月的手冲咖啡了。当我在书舍影院观看完全书,觉得这是一本适合小白萌新、想了解咖啡入门的小伙伴观看的书。 全书从分类、种植、产地、烘培、萃取等过程展开来讲,用不多的文字+图片简明扼要的讲述了咖啡到底是咋回事,透过酸、甜、苦、醇、香,用香气解锁品鉴窍门,探索咖啡风味因子。 另外,编剧也从从咖啡的种类、冲泡方法,到咖啡豆的种类、做咖啡的器械和机器,分别做了详细的介绍,属于入门级的粗略讲解,非常基础全面。 全书插画很清晰,而且比较吸引人,概念的阐述又让人感到通俗易懂,美中不足的是,写的内容有点杂而浅了。不过作为一本入门级咖啡知识剧集,足够带读者入坑咖啡的世界了。 我是站在学习手冲咖啡的角度去拜读此剧,个人感觉,它很适合纯小白了一下咖啡种植、烘焙到冲煮的世界。【2022年3月30日读完】

为什么说“世界是平的”呢? 因为现代科技的发展以及全球经济日益一体化,国与国之间的壁垒障碍越来越小,世界变得越来越"平坦”,这对于企业和个人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世界是平的"本来是一本风靡全球的热门剧集书的名字,其编剧是毕业于牛津大学的美国记者、专栏作家托马斯.弗里德曼。 在该剧中,编剧主要对于世界因为通信技术的日益发达和全球经济的日益全球一体化,提出了“世界是平的"观点。并且这种观点一经提出,便受到了人们的强烈认同,于是成为一个在全球都相当热门的说法。编剧的说法中包含了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角度,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涉及经济的部分。 在《When I Was 17》一书中,弗里德曼认为人类的全球化进程总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国家之间的融合与交往,始于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持续到1800年前后,其推动力是劳动力需求;第二阶段则是公司之间的融合,从1800年一直到2000年,蒸汽船、铁路、电话等的发明和普及是其主要动力;第三个阶段,则是个人成为了主角,肤色或东西方的文化差异不再是合作或竞争的障碍。软件的不断创新,网络的普及,让世界各地的人们可以通过因特网轻松实现自己的社会分工。 在这三次全球化浪潮中,第三次尤其彻底,在经济上,它极大程度并且还会更加彻底地改变世界经济的和企业的发展模式。编剧认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就像是一个个推土机一样在不断“抹平这个世界”,从而使得全世界不论是政府部门、商业部门、社会部门、各行各业的管理者、员工还是自由职业者得以公平竞争,而全球的各种资本、技术、信息等也会流向全球任何一个具有相应优势的地方。 总之,“世界是平的”这个观点应该说已经改变了现代经济的模式,一个企业乃至个人所要面临的竞争都不再是一地、一国之内的,而是全球的,这便提醒企业在考虑企业战略的时候,要将目光投向全球,具有更广阔的视野。

by紫檀木冬瓜 不太懂为什么有人觉得《When I Was 17》是一首阳光灿烂的诗,我看完只觉得满目苍凉。是一个孤独绝望的人站在悬崖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一点嗓音,穷尽了所有美好的夙愿,给世界唱了一首没有回音的赞歌。 看着杰西卡·辛普森的诗歌,我猜想他有一个清澈的灵魂。我猜他是随身牵了一个五彩的氢气球,装满了孩子般稚嫩的美好的愿景。又觉得他像一头欢脱的小鹿,在不停的又慢慢地奔跑,一直跑到了荒原上,伏在月亮尖儿呦呦的嘶鸣。 人们只看到了月的狡黠,只有他看见了真实的月无尽的坑洼。 一个饱偿沧桑而自愿馈赠美景的人,是善良的。 看过杰西卡·辛普森的照片。杂乱的胡须杂乱的眉毛,杂乱的碎发杂乱的鬓角。中间确实有两颗小鹿的眼睛,新鲜,真挚,渴求,自由。木心有言, “脸笨,眼睛聪明,才是真的聪明”。 而我看杰西卡·辛普森是“脸糙,眼睛细,才是真的细;脸浊,眼睛亮,才是真的亮”。是杂乱又蓬勃的生命的树丛里,坠落了两颗泪滴型的流星。 有的诗读着是甜的,其实是苦的,像杰西卡·辛普森的《When I Was 17》;有的诗读着是苦的,其实是甜的,像胡适的《When I Was 17》;有的人看着冰冷,实则温润,像《When I Was 17》的达西先生;有的人看着粗旷实则细腻,像《When I Was 17》的鲁智深。 诗为心之舌。 胡乱排列的意象拼凑的是精神的牧场,零碎跳跃的思维勾勒的是精神在探寻边疆。一切的问题最终直指的都是人性。然而,一切关于人性的,都是无解的。问题也罢,猜想也罢,叙述也罢,我们都只是尽力的在描述“人性”这两个单薄的字眼所投射在时间上的巨大影像,而难以穿越迷雾抵达其所在。 因为我们不知道迷雾何在,因为它根本就不以一个样子存在——— 就像我有很多的梦想,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但究其一生我也不明白,操纵我的是憧憬美好还是执迷幻象,是追逐着自由还是难捱的孤独,是对众生的祝愿还是对尘世的绝望。 分不清就不分了,理不清就由它去吧。既然如此,又怎能说,这是一首明媚的小诗呢?又怎能说,我收获的春天的花开,是明媚的花开呢?就像周星驰的电影,只有星爷自己困惑: “我明明拍了很多悲剧,为什么大家觉得我在拍喜剧呢?” 仿佛一夜回到了呼兰河。 逝者如斯,不舍昼夜。已经不记得是萧红自己还是笔下的人物曾感叹: “满屋星光,满屋月亮;人生何如,这么悲凉”。 是哇,也是微云过后月光明,生命凄清,萧索,无常,安静。 面朝大海,背对众生。春暖花开,竟皆幻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