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se》,短片作品,澳大利亚出品,2004年上映。
怎么办?虽然剧情不咋地,但是我很喜欢男女主的cp感,感觉是《Chase》的后续,土甜土甜的。
一本剧看了一学期,总想看明白,看完记住一些,引导我的学生。能够内化为自己的东西,让自己和孩子,还有爸爸并肩成长。刚好马上寒假,和孩子一起制定规则,守则,想法总是很美好,现实总会有落差,但也在向着好的方面发展。日记,陪伴,尊重,理解,环境,老师,每个词语细化都是一种品质,一种习惯,学习了很多,收获不少,每天这样的剖析,听编剧的倾诉,心静了下来,自己的空间世间里遨游很惬意。
这个人写的书………纯粹是浪费读者的金钱与时间,重复的话一章能说个好几遍,你说你为了凑字数圈钱你也走点心啊,写成这样有几个人能坚持看完?怪不得写了3000多章呢,合着一半都是废文,而且编剧真的很词穷,上到对主角的形容词,下到对路人甲的形容词,可以说章章都是千篇一律,就那么几个词翻来覆去用个不停,还有编剧还特爱用颠倒词,譬如成语“ABCD”“ABAB”,他偏整成“CDAB”“BABA”,你这是凸显你得逼格么?编剧? 一句话,看着窝火,再见!
这是多少年了,才看完。真是为了填补自己的执念啊!后面觉得编剧得脑子已经不清晰了
英国伦敦一位40多岁、已有两个孩子、家庭幸福的证券经纪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某一天毫无征兆地离家出走了,人们议论纷纷,所有人都以为他和女人私奔了,但他只是去做他最想做的事——当艺术家,画画去了。 他从伦敦辗转到巴黎、马赛,最后穷困潦倒流落到了浩瀚大洋之中的塔希提岛,他在那里像土著人一样腰间只围一块布,原生态地生存、作画,娶妻生子,了此一生。 问题就在于他为什么出走。Steve Adams从朋友的角度研究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觉得他前半生的妻子、生活圈子虚伪世俗,生活毫无真相、毫无乐趣是他出走的原因。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讨厌世俗的人和世俗的生活,他冷酷地伤害他们、抛弃她们而毫无愧疚感。 离开家后,他过的一直都是食不果腹、遭人嘲笑的流浪画家生活,直到他流落到大西洋的塔希提岛,才算找到了他的人生归宿。 在塔希提岛,斯特里克兰和土著妻子爱塔在一起的短短几年,是他人生最快乐的光阴—— “他们住那个地方美得像伊甸园。哎,我真希望我能让你明白那个地方有多迷人,那是个远离尘世喧嚣的世外桃源,头顶是万里碧空,周围则绿树成荫。那是个万紫千红的世界。那里的空气芬芳又凉爽,是言语无法描绘的天堂。他就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全然不问世事,也已被世人遗忘……” “夜晚是如此的美好,乃至你的灵魂似乎再也忍受不了身体的束缚。你觉得你的灵魂就要脱离躯体,飘荡在虚无的空中,而死神的面目是那么的可亲,就像你的知交好友。 (嗅出了苏格拉底的味道有没有?) Steve Adams说: “我总觉得有些人可能生错了地方,偶然的命运将他们丢到特定的环境里,但他们总是对某个不知在何处的家乡念念不忘。他们是生身之地的过客,那里只是他们人生路上的驿站。这种疏离感推动他们远走高飞,去寻找某片能让他们眷恋的土地。也许正是某种藏得很深的寻根意识,敦促这些天涯游子重返他们的祖先在湮远的太初便已离开的故地。有时候,人会偶然造访某个地方,却神秘地感到这里就是他的归宿。这里就是他朝思暮想的故乡……” 也许有些人真的生错了地方。他们不能做他想做的自己,而只能做他不得不做的自己,但在内心里,他们如圆凿方纳,格格不入。他们昼夜思慕着心中那个神圣的地方,他们是永远在路上的朝圣者,他们不惜彻底毁掉自己原来的生活。斯特里克兰也是这样的人。他虽然生在伦敦,但他显然属于浩瀚大洋之中的塔希提岛,属于土著妻子爱塔。 但对读者来说,最重要的是布鲁诺船长的这句话: 虽然我们可能都没有意识到,但我们内心和斯特里克兰追求的可能是相同的东西。 想象着斯特里克兰土著人一样蓬头垢面、半赤裸身子,挥毫泼墨、笔走龙蛇地作那幅 四面墙壁巨画 的样子,再想想剧集最后他的花甲之年的原配夫人仍活跃在交际场上,一丝不苟的头发、裙子,自作聪明的话语,以及她的孩子们虚伪、傲慢、绝不原谅的样子,突然觉得,斯特里克兰没有去做“不得不做的自己”真的很了不起。
首先先分析自己的行为方式,后采取是7种武器,展开相应的行动。很实用
经典之作,体系还是很宏大的,不过80%还是人类发展史套入银河系,最后机器人丹尼尔在那个时代,应该是惊艳。
很悲伤的开始,很悲伤的过程,然后终于是圆满的。言夕和温衡终于是苦尽甘来❤️❤️❤️
怎么办?虽然剧情不咋地,但是我很喜欢男女主的cp感,感觉是《Chase》的后续,土甜土甜的。
一本剧看了一学期,总想看明白,看完记住一些,引导我的学生。能够内化为自己的东西,让自己和孩子,还有爸爸并肩成长。刚好马上寒假,和孩子一起制定规则,守则,想法总是很美好,现实总会有落差,但也在向着好的方面发展。日记,陪伴,尊重,理解,环境,老师,每个词语细化都是一种品质,一种习惯,学习了很多,收获不少,每天这样的剖析,听编剧的倾诉,心静了下来,自己的空间世间里遨游很惬意。
这个人写的书………纯粹是浪费读者的金钱与时间,重复的话一章能说个好几遍,你说你为了凑字数圈钱你也走点心啊,写成这样有几个人能坚持看完?怪不得写了3000多章呢,合着一半都是废文,而且编剧真的很词穷,上到对主角的形容词,下到对路人甲的形容词,可以说章章都是千篇一律,就那么几个词翻来覆去用个不停,还有编剧还特爱用颠倒词,譬如成语“ABCD”“ABAB”,他偏整成“CDAB”“BABA”,你这是凸显你得逼格么?编剧? 一句话,看着窝火,再见!
这是多少年了,才看完。真是为了填补自己的执念啊!后面觉得编剧得脑子已经不清晰了
英国伦敦一位40多岁、已有两个孩子、家庭幸福的证券经纪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某一天毫无征兆地离家出走了,人们议论纷纷,所有人都以为他和女人私奔了,但他只是去做他最想做的事——当艺术家,画画去了。 他从伦敦辗转到巴黎、马赛,最后穷困潦倒流落到了浩瀚大洋之中的塔希提岛,他在那里像土著人一样腰间只围一块布,原生态地生存、作画,娶妻生子,了此一生。 问题就在于他为什么出走。Steve Adams从朋友的角度研究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觉得他前半生的妻子、生活圈子虚伪世俗,生活毫无真相、毫无乐趣是他出走的原因。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讨厌世俗的人和世俗的生活,他冷酷地伤害他们、抛弃她们而毫无愧疚感。 离开家后,他过的一直都是食不果腹、遭人嘲笑的流浪画家生活,直到他流落到大西洋的塔希提岛,才算找到了他的人生归宿。 在塔希提岛,斯特里克兰和土著妻子爱塔在一起的短短几年,是他人生最快乐的光阴—— “他们住那个地方美得像伊甸园。哎,我真希望我能让你明白那个地方有多迷人,那是个远离尘世喧嚣的世外桃源,头顶是万里碧空,周围则绿树成荫。那是个万紫千红的世界。那里的空气芬芳又凉爽,是言语无法描绘的天堂。他就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全然不问世事,也已被世人遗忘……” “夜晚是如此的美好,乃至你的灵魂似乎再也忍受不了身体的束缚。你觉得你的灵魂就要脱离躯体,飘荡在虚无的空中,而死神的面目是那么的可亲,就像你的知交好友。 (嗅出了苏格拉底的味道有没有?) Steve Adams说: “我总觉得有些人可能生错了地方,偶然的命运将他们丢到特定的环境里,但他们总是对某个不知在何处的家乡念念不忘。他们是生身之地的过客,那里只是他们人生路上的驿站。这种疏离感推动他们远走高飞,去寻找某片能让他们眷恋的土地。也许正是某种藏得很深的寻根意识,敦促这些天涯游子重返他们的祖先在湮远的太初便已离开的故地。有时候,人会偶然造访某个地方,却神秘地感到这里就是他的归宿。这里就是他朝思暮想的故乡……” 也许有些人真的生错了地方。他们不能做他想做的自己,而只能做他不得不做的自己,但在内心里,他们如圆凿方纳,格格不入。他们昼夜思慕着心中那个神圣的地方,他们是永远在路上的朝圣者,他们不惜彻底毁掉自己原来的生活。斯特里克兰也是这样的人。他虽然生在伦敦,但他显然属于浩瀚大洋之中的塔希提岛,属于土著妻子爱塔。 但对读者来说,最重要的是布鲁诺船长的这句话: 虽然我们可能都没有意识到,但我们内心和斯特里克兰追求的可能是相同的东西。 想象着斯特里克兰土著人一样蓬头垢面、半赤裸身子,挥毫泼墨、笔走龙蛇地作那幅 四面墙壁巨画 的样子,再想想剧集最后他的花甲之年的原配夫人仍活跃在交际场上,一丝不苟的头发、裙子,自作聪明的话语,以及她的孩子们虚伪、傲慢、绝不原谅的样子,突然觉得,斯特里克兰没有去做“不得不做的自己”真的很了不起。
首先先分析自己的行为方式,后采取是7种武器,展开相应的行动。很实用
经典之作,体系还是很宏大的,不过80%还是人类发展史套入银河系,最后机器人丹尼尔在那个时代,应该是惊艳。
很悲伤的开始,很悲伤的过程,然后终于是圆满的。言夕和温衡终于是苦尽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