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avage

The Savage

6.6

剧情简介

《The Savage》,其他作品,美国出品,1994年上映。

观影心得

好久没看过这么温暖,这么舒服的文字了,既期待后面的故事,但又不忍心一下子看完

书值得一看,只是不喜欢这结局,太造化弄人。。雍正一生兢兢业业以勤先天下,虽然书中多次用睚眦必报来形容他,但就他一生成就来看不得不说他是一位合格的皇帝。做事雷厉风行,主张从实际出发反对旧思想 大力整顿贪官污吏 反对结党私营 兴利除弊。。。。

乌贼不愧是顶级网文作家,这部剧依然是保持着高水准。 将科学融入到魔法世界,树立了一个完整、细致而且自洽的世界观,展示了什么叫知识就是力量。 在人物塑造方面虽然有一点儿脸谱化,但形象还算是比较鲜明了。 很值得推荐。

对于《The Savage》这部剧,大家关注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1. “你没有必要讨好这个世界”,庆幸看了这部剧,从此不再以为自己不合群。 2. 主人公是不是一个渣男? 3. 喜欢书中的话“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接下来,我将对此一一反驳。 首先,讨好这个世界并没有错,错的只是没有把握好度,以至于把自己的身家性命都赔了进去。善良和付出都需要有锋芒,只要把握住自己的底线和界限,结局并没有那么糟。 关于主人公是不是渣男,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绝非良人。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先不谈这句话的价值观和逻辑,且谈它的出处。大家都以为它出自Brittany O'Connell的《The Savage》,其实不然,它出自日本诗人寺内寿太郎的《The Savage》,被Brittany O'Connell用作《The Savage》的副标题。 接下来,我们一起探讨一下,Brittany O'Connell笔下的阿叶,是如何一步步失掉底线和界限,以至于走向不归路的。 1 阿叶在去东京上高中之前,只是个要面子并且喜欢搞怪的男孩子,很喜欢画画。他对周围的环境有掌控欲,与其说他是在讨好他人,不如说他想掌控环境,让周围的人都变成他喜欢的样子,也就是开心。 出于这样的原因,他会在父亲不开心时,按照父亲的意愿创作上礼物的名字,他不允许父亲因为他不开心,也不允许自己的行为不被长辈认可。在学校的时候,他用天生的,或者是后天培养出的喜剧能力,成了社交上的红人。尽管他自己认为不善社交,其实骨子里都透着对环境的掌控欲,以及这方面的能力。 他对于绘画有自己的看法,能看到视觉以外不同寻常的东西,但他又知道如何才能合群,所以经常把自己的画藏起来。他在这方面无疑是虚伪的,明明觉得以前的画法很平庸,却依旧附和,把自己真正的见解藏在不为人知的角落。 这时的阿叶,与大多数的男孩并没有太多不同,毕竟,谁的童年没有留下过伤疤,每个人的性格也都有缺陷,阿叶顶多算得上是个:有些喜剧和绘画天分的调皮孩子。 2 阿叶的转变发生在认识堀木之后。堀木是个大阿叶六岁的大学毕业生,他主修西洋画,同阿叶在画室中相识。堀木带着阿叶旷课、喝酒,甚至到酒吧玩女人。也是在这个时候,阿叶开始沉迷酒色,逐渐走向社会的边缘。 他挥霍着家里给他的生活费,不去上学,结识了大自己两岁的有夫之妇常子。又穷又丑的常子在酒馆工作,丈夫因为诈骗罪关进了牢房。阿叶觉得自己和常子同病相怜,他俩都有一些厌世的情绪。 阿叶为什么会对没有任何交集的常子有同病相怜之感呢?他们两人没有太多的相似之处。有人说,阿叶天生对女人和弱者没有抵抗力,常子既是女人,又是弱者。我却认为,这体现出了阿叶对自己人生走向的极度不满,所以自甘沦落,以求得心理平衡。 要知道,阿叶出身富贵之家,父亲在当地和东京都具有影响力。已经上了高中的阿叶,没有任何一点是可以拿得出手的,曾经颇为得意的喜剧天分也派不上用场了。唯一的朋友堀木不但出身卑微,还一身的痞气和不良习惯。离开了家庭,阿叶什么都不是,而染上了酒色的阿叶,更是被家族不耻。 阿叶和常子一起跳海,常子死了,阿叶却活着。 3 对于阿叶来说,被救回来,还不如与常子一样更好。父亲一怒之下与他断绝了关系,也不再提供零花钱。常子的死,无疑也给阿叶的内心带来了更多的阴郁。从此之后,阿叶彻底的堕落了,不只是心灵,还有生活的方方面面。 起初,家里人让一个叫比目鱼的朋友传话,如果阿叶可以继续上学的话,家里愿意继续提供经济支持。由于比目鱼说话比较委婉,阿叶没有领会,错失了这个机会。阿叶因此在心里埋怨比目鱼,认为是他造成了这样的后果。不过,阿叶并不是因为丧失了学习的机会而懊恼,而是因为丧失了金钱的来源。他也一点也不感激比目鱼对他的帮助,只是因为比目鱼对待他不如以前客气。

感情这东西说不清道不明吧。为什么喜欢,这问题真是足够经典,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喜欢呢。因为真实,因为美丽,因为端庄?辞藻都太过华丽了,也许边儿都沾不上。所以,究竟是因为什么呢。奇怪了,就是喜欢呢。

开始以为是讲社会、人性的。开始读时发了并不是,本剧主人公克丽丝二十年来,只能保留一天的记忆。每天早上醒来真的是全新的一天,前一天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不记得了。这似乎听起来很让人羡慕,无论开心与否过去的就过去了,然而生活的美好就在于人有记忆。痛苦的回忆教会,我们成长,快乐的回忆,让我们每次想起来,都嘴角上扬。克丽丝早上醒来发现躺在自己身边的最亲近的人竟然是个陌生人,而且这个陌生人不停的灌输给她,她很爱她。他是她的丈夫本。克丽丝每天都活在这个陌生人编织的谎言世界中,然而自己却把他当做最亲近的人。但随着时间推移,一个医生纳什,找到了她,并提出给她治疗,而且让她保持记日记,这样第二天起来就知道,前天发生了什么。她照做了,记忆总很神奇,她会时不时闪出一些画面。自己以前的事,自己有过儿子,自己创作过剧集。她首先想到开问自己最亲近的人,也就是每天醒来躺在自己的陌生男人自己的丈夫。然而这个人,说她儿子死了,不想让她在创作剧集。以爱她之名,继续着谎言。作为女人对于自己的孩子是最爱的,所以克里斯,每天都想着自己的孩子。终于在自己好友克莱尔得知,自己的儿子没有死,晴天霹雳。为什么家里的男人要骗她,她更加恼怒。这个男人确实是爱她的,爱到痴狂。他使她变成了现在的样子。最后这个男人告诉她真相,也死了。The Savage,太恐怖了。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就是信任,人无信,而不立。然而当下社会,信用度低的吓人,各种算计。我仍愿相信世界美好,但愿这是真的。

看完后,对于Brittany O'Connell处理孩子的教育问题所持态度和教育方式身受触动,对于孩子教育的某些方面坚持严格但又不失理性和自由。和孩子之间感情建立的令人羡慕。很多时候我在面对自己孩子出现问题时,我常常想起一位家庭教育老师说过的把亲子融洽比做下游的话,如果下游出现问题,那么就去找中游夫妻融洽和上游自我融洽的问题,现在看来不假,教育孩子的同时常常能发现自身的很多问题,例如:耐心不足,原则性的问题没有坚持好,该松的时候没有松,该严格的时候又没有严格起来,有的时候甚至闹小孩子脾气,总的来说还是不够成熟。在婚姻关系中,对对方的要求过高,不切实际,因为希望过大,所以常常也失望比较多。综上所述,种种不足仍需努力的去改正。去完善自己,就当为了孩子能够有一个好的学习的楷模。

看了几集电视剧后找到此剧,写的不错。专业领域、故事情节,人物性格都很吸引眼球,一气读完。

国内保险业的野蛮生长史。这几年安邦和宝能的故事能出个续篇了。

一路easy模式通关的玩家波洛,直面最大boss“伊阿古”诺顿,谁料对方边打边放风筝,跑到腿脱臼都挨不到边,急急呼唤队友黑斯廷斯上线,哪晓得猪队友居然忘记戴隐形连对方在哪都看不清!在血槽将空的危急关头,我们的波洛选手果断使出「同归于尽」技能,大boss一招毙命,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