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林之怒A Rage in Harlem

哈林之怒A Rage in Harlem

7.7

剧情简介

A beautiful black gangster's moll flees to Harlem with a trunkload of gold after a shootout, unaware

观影心得

可歌可泣,剧集生动真实,把个人和家国的关系描述的很到位,尤其是其中的小人物的行为更是淋漓尽致。

“我不迷信,我却相信人世上、尤其在文艺方面常常存在着一种因缘。这因缘并不神秘,它可能是必然与偶然的巧妙遇合。”

起初只是想换个口味,这也是读的第一本情感类剧集,书名就是很向往的西藏,那里风轻云淡,碧波荡漾,有典型的藏族人民,和那淳朴自然的脸庞,有成群结队的牛羊,还有那心爱的姑娘。 这是一本根据真实事件创作的剧集,有爱情,有玄幻,有藏族文化,当地民俗,还有那虔诚的心对佛的向往。饱含着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人物塑造鲜明、饱满、富有灵气,有神奇的喀果、药师佛贯穿全文,文笔具有神秘色彩又有草原的磅礴大气,让人读起来津津乐道。 书的前半部分,讲述了公扎、措姆俩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措姆从12岁起就心有所属,只为公扎夜立生宵,唯他不嫁。措姆苦等了公扎8年,待公扎从部队返归,却亲眼目睹了措姆惨死在喀果爪下。从此公扎扛着一腿牦牛肉,选择一人一枪流浪荒原,穿越无人区,只为寻找喀果替心爱的女人报仇。 死亡是轻盈的,思念才是最沉重的苦难。 想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你的脑海里, 无时无刻不在你的皮肉里。你还摸不着,看不见,年年月月, 直到思念变成习惯,成为身体的一部分, 想忘忘不了,想丢丢不掉。 公扎,草原上的雄鹰,更是一个对爱情专一的男人,没有了措姆,他心如死灰,心里再也装不下别的女子。 书的下半部分,风,一个娇小活泼的江南女子,职场上的白骨精,在好友卓一航的推荐下,驴行到了西藏,在无人区迷路,极尽死亡,是公扎救下了她。在日后十几日的无人区途行中,俩人相伴在蓝天白云下,羚羊相随,野驴牦牛在眼前游动,天空雄鹰飞翔,花草满地、水鸟纷飞,碧湖荡漾、雪山相映。风看到了平生未曾看过的荒原美景!在此期间,风对这个草原汉子生出了情愫,并且完全对他有了依赖,公扎教会了她辨别一切,风对此有了眷恋。走出无人区,风回到了上海,随后的日子风再也无法忘记公扎,3年里她无时无刻都想着公扎,最后她毅然跨越千里,离开都市的繁华,再次走进无人区,寻找行踪不定的公扎。她明知公扎心里只有措姆,可她还是义无反顾,就像她说的:“他找熊,我找他。他能一往情深的爱着措姆,我也能默默地等他,直到他像爱上措姆一样爱上我。” 公扎和措姆的爱情让我们觉得惋惜,痛心疾首,公扎的专一痴情,让我们觉得公扎这样的男子深入人心,与风的相遇好似在佛祖的指示下让他们相遇,相知,相伴一生。(彩蛋他们生了孩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风为了爱情不顾一切,抛下所有只为追寻爱情,这需要拥有足够的勇气和无比坚定的信念,才能抵达她的幸福,彩蛋中说她嫁给了爱情,这就是最美的爱情。 犹记初见你,那一张历尽风霜的脸,草儿青青野花正艳,云也轻风也软,想执你手从此两不厌。把我的深情放你的眉间,芳心已许此情不变,天为证地为鉴,让这日月从此恒久远。 本文还有其他令人羡慕的爱情:像汉医桌麦,因为爱着一个藏族姑娘,终身未娶,却收养了一个被他救下的藏族男孩(卓一航);书中敢爱敢恨的色嘎,从最初与风争夺公扎,重伤了风,到知悔成全了风;还有雍西、姬迦这对冤家告诉人们放下屠刀不再杀生是最好的成全;央吉和石达的感情告诉人们一旦错过就是一辈子;还有公扎父母与措姆父母爱恨交错,更有石达父母的悲凉,还有那慈祥的活佛扎多…… 看完全书对藏文化,藏族婚姻有了深刻的认知与了解,并且对一望无际的草原和山峰湖水,羚羊,牦牛各种动物,充满了向往,它是圣神的化身,让人内心安宁无比纯净。 希望我们都能遇到生命中那个能让你心安的人。 风说,爱了就接纳对方的一切!公扎说,生活就是不断地宽容!

《哈林之怒A Rage in Harlem》一本描写藏族土司年代的剧集。借用书中的文字来说一说。 不想凡事都赢的人是聪明人,说老实话,虽然我自己傻,但喜欢聪明人。傻子,这个词在短的时间里,被我赋予了新的,广泛的意义。现在因为我,这个词和命运啦,福气啦,天意啦,这些词变成了同样的意思。傻子是本剧中麦其土司的二少爷,他被大家说是傻子,但他做事却出人意料,在边界上赢得了人心,收获了成绩。 现在你什么都不是,但却可能成为你想成为的任何一种人。事实证明二少爷确实有这个能力,旁观者清,作为师爷的话为他作出了有力的旁证。 要是侄儿表示这些钱是个人对国家的贡献,他会十分骄傲,并为麦其家感到自豪。钱本身是普通的,当它使用在国家的危亡时刻,就是最大的价值。同时也说明主人公的义举。 有意义的事情它自会有意义。人们常说,没有一百年的人,却有一百年的事。有的人虽死犹存,是因为他做了能够流传千古的事。 麦其家的二少爷,一个公认的傻子,却是不同凡响,做出了超出傻子思维的事,顺从了事物的发展规律,给人们铺开了一天阳光大道。书中的结尾是他死了,足以说明是土司制度的死亡,新生事物的到来是不可避免的,像尘埃一样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