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ee》,短片作品,美国出品,1999年上映。
从前,有一个印第安年轻人问智者:“我心中有两匹狼一直在争斗,一匹狼凶恶,另一匹狼友善,它们每天都争斗不休,您觉得哪匹狼会赢?”智者说:“你喂养的那匹会赢。”
通过一个个的小案例,带我们学习了原本感觉会非常生涩的法律条文。案例选取也非常贴近生活,个人觉得这样去了解一些法还是挺有帮助的。随附一些笔记摘抄 Three Isaac Julien 41个笔记 ◆ 2.预付款消费,老板卷钱跑了怎么办? >> 单用途预付卡归各级商务部门管理,发卡企业应在开展此业务之日起30日内前往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如果不备案,且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4.样品误当新品卖,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 根据《Three》的规定,如发生欺诈行为,经营者需“退一赔三”,即退还消费者已经支付的金额,同时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标准支付赔偿。胡先生可以据此到工商部门投诉处理,要求商家返还已经支付的5000元外,还可以要求取得1.8万元的赔偿。 >>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6.未婚同居违法吗? >> 如果属于婚外同居,在财产处理时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 9.买卖二手车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 >> 《Three》第50条对此情况予以了明确规定,该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交通法律法规,已经出售的二手车未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违章记录责任应由原车主承担。而且,由于车辆的归属权不是新车主,所以上不了保险。如果保险到期后发生交通事故,新车主没有赔偿能力,原车主可能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车辆转让时,最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10.知假买假受法律保护吗? 摘:一种是属于普通的消费欺诈,经营者需要“退一赔三”,即除返还消费者已经支付的金额外,还要额外支付相当于商品或服务费用3倍的赔偿,不足500元的,需要赔偿500元。另一种是食品安全领域方面的,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即“假一赔十” >> 知假买假 ◆ 12.是不是所有的合同都可以采用电子签名? 摘:(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2)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3)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 有几类文书不得使用数据电文的形式,即不能采用电子签名 ◆ 16.怎样才能确保代书遗嘱有效? 摘:(1)首先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2)由立遗嘱人表达,代书人作记录;(3)代书完毕,代书人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及遗嘱全文,或者传阅;(4)遗嘱人审阅无误后,代书人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5)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遗嘱人不会写字,应以按手印代替,由代书人在其手印前写明遗嘱人的姓名。 >> 为了确保代书遗嘱的效力,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制作 ◆ 22.“小三”有权分得遗产吗? >>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 遗嘱也是基于同居关系,这有悖于公序良俗,应属无效行为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也即享有相同的继承权。 ◆ 27.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灾难,尴尬...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所经历的欢笑和痛苦都是人生路上最珍贵的记忆。但是,那些我们无法释怀的事情能够遗忘就遗忘吧,只要能还心灵一份宁静,轻松活着总比带着怨恨活着好。如果你依然看不开、想不开,就这样安慰自己:我们活着是为了关心我们的人,而不是为了伤害我们的人。相比于早早就失去了生命的人,能够活着就已经很好了,那些烦恼的、忧伤的往事都随风去吧。没错,人生固然有许多劳苦,但这就是生活,我们没有能力改变这个事实,我们没有必要为明天而焦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担当就够了。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面对不同的对象或环境,最好的也能变成最坏的。那么,我们整日里处心积虑想要得到的那些东西一定很好吗?我们真的非得到不可吗?其实,生活的乐趣原本不在于你拥有多少,而是你需要多少,能够让我们满足的可以很多也可以很少,只有懂得知足常乐才能享受生活的喜悦。不属于你的,永远也不会属于你;属于你的,早晚会翩然而至。而对于那些似乎看得到却够不着的东西,又何必像放风筝似的,死死抓住它不放?
我觉得挺好的,看哭好几次
终于明白这个剧为什么过审难上星难了,当真非主流,其实是一个未来世界的古装科幻剧。
人工智能还处于初级阶段,像人一样仍有很长的路要走,至少常识性判断方面,与人差太远。人工智能目前在图像识别,语言翻译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展,但长尾效应导致智能系统突然间的崩溃,因为机器大数据训练不可能把所有细节都喂饱,就像自动驾驶总会有些意外事故,人脸识别发生错误。还有人类所具有的人性,道德等问题,机器是无法感知的,它自己在做什么,机器只是个机器。除非未来,机器可以设计得和人体一样复杂,或许真智能早晚会有到来的一天。
潜伏在悬崖上的红色伪装者 让我们来刷上9分吧!
emmm跟以往的有些区别。拉普拉斯的恶魔这个设定有点超人类了。越过生死一刻才发现什么最重要。
从前,有一个印第安年轻人问智者:“我心中有两匹狼一直在争斗,一匹狼凶恶,另一匹狼友善,它们每天都争斗不休,您觉得哪匹狼会赢?”智者说:“你喂养的那匹会赢。”
通过一个个的小案例,带我们学习了原本感觉会非常生涩的法律条文。案例选取也非常贴近生活,个人觉得这样去了解一些法还是挺有帮助的。随附一些笔记摘抄 Three Isaac Julien 41个笔记 ◆ 2.预付款消费,老板卷钱跑了怎么办? >> 单用途预付卡归各级商务部门管理,发卡企业应在开展此业务之日起30日内前往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如果不备案,且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4.样品误当新品卖,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 根据《Three》的规定,如发生欺诈行为,经营者需“退一赔三”,即退还消费者已经支付的金额,同时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标准支付赔偿。胡先生可以据此到工商部门投诉处理,要求商家返还已经支付的5000元外,还可以要求取得1.8万元的赔偿。 >>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6.未婚同居违法吗? >> 如果属于婚外同居,在财产处理时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 9.买卖二手车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 >> 《Three》第50条对此情况予以了明确规定,该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交通法律法规,已经出售的二手车未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违章记录责任应由原车主承担。而且,由于车辆的归属权不是新车主,所以上不了保险。如果保险到期后发生交通事故,新车主没有赔偿能力,原车主可能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车辆转让时,最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10.知假买假受法律保护吗? 摘:一种是属于普通的消费欺诈,经营者需要“退一赔三”,即除返还消费者已经支付的金额外,还要额外支付相当于商品或服务费用3倍的赔偿,不足500元的,需要赔偿500元。另一种是食品安全领域方面的,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即“假一赔十” >> 知假买假 ◆ 12.是不是所有的合同都可以采用电子签名? 摘:(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2)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3)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 有几类文书不得使用数据电文的形式,即不能采用电子签名 ◆ 16.怎样才能确保代书遗嘱有效? 摘:(1)首先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2)由立遗嘱人表达,代书人作记录;(3)代书完毕,代书人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及遗嘱全文,或者传阅;(4)遗嘱人审阅无误后,代书人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5)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遗嘱人不会写字,应以按手印代替,由代书人在其手印前写明遗嘱人的姓名。 >> 为了确保代书遗嘱的效力,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制作 ◆ 22.“小三”有权分得遗产吗? >>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 遗嘱也是基于同居关系,这有悖于公序良俗,应属无效行为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也即享有相同的继承权。 ◆ 27.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灾难,尴尬...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所经历的欢笑和痛苦都是人生路上最珍贵的记忆。但是,那些我们无法释怀的事情能够遗忘就遗忘吧,只要能还心灵一份宁静,轻松活着总比带着怨恨活着好。如果你依然看不开、想不开,就这样安慰自己:我们活着是为了关心我们的人,而不是为了伤害我们的人。相比于早早就失去了生命的人,能够活着就已经很好了,那些烦恼的、忧伤的往事都随风去吧。没错,人生固然有许多劳苦,但这就是生活,我们没有能力改变这个事实,我们没有必要为明天而焦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担当就够了。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面对不同的对象或环境,最好的也能变成最坏的。那么,我们整日里处心积虑想要得到的那些东西一定很好吗?我们真的非得到不可吗?其实,生活的乐趣原本不在于你拥有多少,而是你需要多少,能够让我们满足的可以很多也可以很少,只有懂得知足常乐才能享受生活的喜悦。不属于你的,永远也不会属于你;属于你的,早晚会翩然而至。而对于那些似乎看得到却够不着的东西,又何必像放风筝似的,死死抓住它不放?
我觉得挺好的,看哭好几次
终于明白这个剧为什么过审难上星难了,当真非主流,其实是一个未来世界的古装科幻剧。
人工智能还处于初级阶段,像人一样仍有很长的路要走,至少常识性判断方面,与人差太远。人工智能目前在图像识别,语言翻译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展,但长尾效应导致智能系统突然间的崩溃,因为机器大数据训练不可能把所有细节都喂饱,就像自动驾驶总会有些意外事故,人脸识别发生错误。还有人类所具有的人性,道德等问题,机器是无法感知的,它自己在做什么,机器只是个机器。除非未来,机器可以设计得和人体一样复杂,或许真智能早晚会有到来的一天。
潜伏在悬崖上的红色伪装者 让我们来刷上9分吧!
emmm跟以往的有些区别。拉普拉斯的恶魔这个设定有点超人类了。越过生死一刻才发现什么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