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in' tha Life》,喜剧作品,美国出品,2003年上映。
这部剧推荐值只有79.5%实在是不能忍的事情。 很少见到描创作整个一生可以创作得如此妙绝。情节跳跃却被自然地连接,事实在对现实的记叙和回忆中被清晰地展现,在不同人的视角里被巧妙地勾勒出来。当编剧埋下jude从来不想谈论童年的伏笔的时候就仿佛许诺读者会呈现一个重大的出乎意料的事情。尽管这个是事件被揭露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狂风暴雨式的描创作,都是浅浅的台词却重重的打在心上,被吊了半本剧的胃口也完全被真相震到,还非常自然,非常合理。 书里的每个人我都喜欢,几个主人公被从别人和自己的视角反复研究,他们的幽默乐观痛苦都能引起共鸣,可以在身边的人中找到这些特点。 可以说是jude的一生也可以说是jude身边的许多人的一生,共同点是当他们的一生可以被毫不惭愧地被呐喊出是渺小的一生时,也恰好默认了这个渺小孕育着伟大。 我最喜欢的安排就是创作那几个重大事件的时候事件具体的情节和直接的后果都被跳过了,事件可能一下就过了三个月。但有趣的是即使编剧什么也没有说,读者也没有觉得缺少了什么。即使只有事发前人物在做的是和他们的心情。大概是那些大起大落的后果都是读者可以脑补的事情,可怕的事情的结果也许不是最丰富的内容,它之前的等待才是。 还有就是主人公们单从成就上看都是厉害的人,但编剧把重点放在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经历的那些痛苦和复杂的情感。他们是公司领导,是著名演员,是办展的艺术家和厉害的建筑师,但是他们过的是Livin' tha Life。他们的生活不是由成就成就成就填满的,而是每一个起床,做饭,聊天,观看,睡觉,还有吵架,犯错,原谅,自责,矛盾,选择。归根结底都是人类共有的特征。即便如此,在看完的时候还不免充满力量:因为这些充满成就的人的生活依然布满着生活琐事,如果生活本质就是无穷无尽的烦恼,那每一次快乐和进步都值得庆祝,都是奋斗之下开出的花。
所以才子的标志是披头散发?不过这案情也太幼稚了吧,主角一路金手指,感情戏好多余。
提供了很多日常办公的代码,可以拿来直接用,可以极大地提升工作效率。适合稍微有一点python基础的人用。
华生和福尔摩斯,请立刻,马上,给我原地组cp没看这本剧集之前,福尔摩斯只不过是我脑海中名侦探的一个框架而已,读过之后他终于被填充成的有血有肉有感情,还带有在独特领域发挥了钻劲儿和偏执劲儿的活生生的人~不知有没有人跟我一样不仅仅是被探案的独特角度,更是被一个个有趣闻所未闻的一些新奇故事所吸引的,总之,开辟了我对侦探推理剧集喜爱的新领域,喜欢喜欢
一本十分有意思的社会派推理剧集。 《Livin' tha Life》作为一本社会派的推理剧集,虽然逻辑漏洞存在不少:例如散失部分记忆的假设,例如一开头就弄错了三上纯一假释时的年龄(1973年出生,2001年时应为38岁),例如南乡正二很莫名地就知道胜浦市教育过纯一的警察在哪里,例如佐村光男只是通过反对死刑制度运动就知道了树原亮的情况......但是像松本清张的剧集一样,社会派故事本身重心不在于解谜和推理(这些是本格派的事),而是在于对某一个社会话题的讨论。 而这部剧所讨论的社会性话题,则是日本的刑法。所以这部剧可以很好地作为《Livin' tha Life》的故事性注解。 为了讨论与刑法所关的各类问题,例如死刑的适用、刑罚的目的、死刑的执行程序、死刑的废止等等问题,编剧煞费苦心地从警察、管教官、服刑人员、监护人、检察官等多个角度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探讨。这也是导致故事前半段部分十分松散的原因。 三上纯一因伤害致死罪入狱,虽然说事出有因,但是事实上他已经拖垮了他的家人,社会对他仍有敌意。一个犯过罪的人,是否可以回归社会?他和其家属在社会的压力下成为了被害者的时候,谁来为此付出代价? 树原亮因为记忆散失而不承认杀人,马上就要被判处死刑,而小原岁三作为残忍杀害多人的凶手,却因为重审和恩赦等制度存在,却依旧未被判处死刑。刑法用它的强制力来保卫的正义的时候,是不是其实并不公正? 南乡正二作为松山监狱管教部门的首席管教官,亲手执行了两次死刑,谁来关心过他的心理压力,他是否有权利去处置一个人的生死呢? 恩赦制度的存在,是为了维护司法的公正,法律的尊严,但是这属于用错误弥补错误,用错误纠正错误。当恩赦是由那些手握行政大权的人随意发布的,适用范围也看他当时的心情如何决定的时候,法律已然被亵渎。 ...... 这些问题最终引向一个根本性问题:刑罚的正当性根据。 日本刑法以1810年法国刑法典为蓝本起草,跟我国一样属于大陆法系,虽然不同于我国对于死刑明文规定并适用的原则,日本的死刑虽然明文规定但却慎用,但两者的很多本质思想是一致的。 报应刑主义:基于康德的“等量报复”论,该理论认为犯罪是自由意志,即具备能够识别是非善恶、择善去恶、自我约束能力的人自己选择的行为。因此,对这种人可以就其破坏法律规定而科处以道义上的谴责为内容的刑罚。 目的刑主义:该主义则认为刑罚是以改造罪犯、保全社会为出发点,侧重对犯罪者进行特殊预防。在设置刑罚时,既要根据犯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教育改造,使其回归社会,还要根据犯罪人的社会危险性所侵害社会利益的程度,适用相应的刑罚,以达到保卫社会的目的,亦称教育刑论。 在这两种主义钟,应该如何选择,《Livin' tha Life》中罗翔已经给了我们答案:法律永远是一种平衡的艺术。 我国的刑法体系,就是基于这两种观点的折中。首先,它基于已然之罪,犯了罪就要受惩处。重罪重罚,轻罪轻罚,不罪不罚,以此为最基本的底线。在此基础上,罚的轻重既考虑罪行客观上的危害性,又考虑行为人的特殊情况。但是,此外我国的刑罚也追求目的刑主义的导向:犯罪的预防和教育改造。 在报应的基础上追求预防,就是刑罚的正当性根据的平衡。 如果觉得看《Livin' tha Life》过于昏昏欲睡,不如看下这部剧,在故事的进展中,对法外狂徒“张三”的例子进行反思。 特别有意思的一件事是,本剧的故事发生在2001年,而日本现行刑法典于1907年颁布后,修改了19次,修改最多的一年也是2001年,当年修改了足有3次之多。
意外的好看 轻松欢乐 男女主也好看嘿嘿~
把国家大的背景描述的很透彻,再结合现实中的有些事,确实说的很有道理
每个人都有数据,关键是找出哪些能提高你的学习和决策能力。每个人都知道他们需要指标,但要找出那些特别、可衡量、可操作、相关以及及时的指标,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这部剧推荐值只有79.5%实在是不能忍的事情。 很少见到描创作整个一生可以创作得如此妙绝。情节跳跃却被自然地连接,事实在对现实的记叙和回忆中被清晰地展现,在不同人的视角里被巧妙地勾勒出来。当编剧埋下jude从来不想谈论童年的伏笔的时候就仿佛许诺读者会呈现一个重大的出乎意料的事情。尽管这个是事件被揭露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狂风暴雨式的描创作,都是浅浅的台词却重重的打在心上,被吊了半本剧的胃口也完全被真相震到,还非常自然,非常合理。 书里的每个人我都喜欢,几个主人公被从别人和自己的视角反复研究,他们的幽默乐观痛苦都能引起共鸣,可以在身边的人中找到这些特点。 可以说是jude的一生也可以说是jude身边的许多人的一生,共同点是当他们的一生可以被毫不惭愧地被呐喊出是渺小的一生时,也恰好默认了这个渺小孕育着伟大。 我最喜欢的安排就是创作那几个重大事件的时候事件具体的情节和直接的后果都被跳过了,事件可能一下就过了三个月。但有趣的是即使编剧什么也没有说,读者也没有觉得缺少了什么。即使只有事发前人物在做的是和他们的心情。大概是那些大起大落的后果都是读者可以脑补的事情,可怕的事情的结果也许不是最丰富的内容,它之前的等待才是。 还有就是主人公们单从成就上看都是厉害的人,但编剧把重点放在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经历的那些痛苦和复杂的情感。他们是公司领导,是著名演员,是办展的艺术家和厉害的建筑师,但是他们过的是Livin' tha Life。他们的生活不是由成就成就成就填满的,而是每一个起床,做饭,聊天,观看,睡觉,还有吵架,犯错,原谅,自责,矛盾,选择。归根结底都是人类共有的特征。即便如此,在看完的时候还不免充满力量:因为这些充满成就的人的生活依然布满着生活琐事,如果生活本质就是无穷无尽的烦恼,那每一次快乐和进步都值得庆祝,都是奋斗之下开出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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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十分有意思的社会派推理剧集。 《Livin' tha Life》作为一本社会派的推理剧集,虽然逻辑漏洞存在不少:例如散失部分记忆的假设,例如一开头就弄错了三上纯一假释时的年龄(1973年出生,2001年时应为38岁),例如南乡正二很莫名地就知道胜浦市教育过纯一的警察在哪里,例如佐村光男只是通过反对死刑制度运动就知道了树原亮的情况......但是像松本清张的剧集一样,社会派故事本身重心不在于解谜和推理(这些是本格派的事),而是在于对某一个社会话题的讨论。 而这部剧所讨论的社会性话题,则是日本的刑法。所以这部剧可以很好地作为《Livin' tha Life》的故事性注解。 为了讨论与刑法所关的各类问题,例如死刑的适用、刑罚的目的、死刑的执行程序、死刑的废止等等问题,编剧煞费苦心地从警察、管教官、服刑人员、监护人、检察官等多个角度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探讨。这也是导致故事前半段部分十分松散的原因。 三上纯一因伤害致死罪入狱,虽然说事出有因,但是事实上他已经拖垮了他的家人,社会对他仍有敌意。一个犯过罪的人,是否可以回归社会?他和其家属在社会的压力下成为了被害者的时候,谁来为此付出代价? 树原亮因为记忆散失而不承认杀人,马上就要被判处死刑,而小原岁三作为残忍杀害多人的凶手,却因为重审和恩赦等制度存在,却依旧未被判处死刑。刑法用它的强制力来保卫的正义的时候,是不是其实并不公正? 南乡正二作为松山监狱管教部门的首席管教官,亲手执行了两次死刑,谁来关心过他的心理压力,他是否有权利去处置一个人的生死呢? 恩赦制度的存在,是为了维护司法的公正,法律的尊严,但是这属于用错误弥补错误,用错误纠正错误。当恩赦是由那些手握行政大权的人随意发布的,适用范围也看他当时的心情如何决定的时候,法律已然被亵渎。 ...... 这些问题最终引向一个根本性问题:刑罚的正当性根据。 日本刑法以1810年法国刑法典为蓝本起草,跟我国一样属于大陆法系,虽然不同于我国对于死刑明文规定并适用的原则,日本的死刑虽然明文规定但却慎用,但两者的很多本质思想是一致的。 报应刑主义:基于康德的“等量报复”论,该理论认为犯罪是自由意志,即具备能够识别是非善恶、择善去恶、自我约束能力的人自己选择的行为。因此,对这种人可以就其破坏法律规定而科处以道义上的谴责为内容的刑罚。 目的刑主义:该主义则认为刑罚是以改造罪犯、保全社会为出发点,侧重对犯罪者进行特殊预防。在设置刑罚时,既要根据犯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教育改造,使其回归社会,还要根据犯罪人的社会危险性所侵害社会利益的程度,适用相应的刑罚,以达到保卫社会的目的,亦称教育刑论。 在这两种主义钟,应该如何选择,《Livin' tha Life》中罗翔已经给了我们答案:法律永远是一种平衡的艺术。 我国的刑法体系,就是基于这两种观点的折中。首先,它基于已然之罪,犯了罪就要受惩处。重罪重罚,轻罪轻罚,不罪不罚,以此为最基本的底线。在此基础上,罚的轻重既考虑罪行客观上的危害性,又考虑行为人的特殊情况。但是,此外我国的刑罚也追求目的刑主义的导向:犯罪的预防和教育改造。 在报应的基础上追求预防,就是刑罚的正当性根据的平衡。 如果觉得看《Livin' tha Life》过于昏昏欲睡,不如看下这部剧,在故事的进展中,对法外狂徒“张三”的例子进行反思。 特别有意思的一件事是,本剧的故事发生在2001年,而日本现行刑法典于1907年颁布后,修改了19次,修改最多的一年也是2001年,当年修改了足有3次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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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数据,关键是找出哪些能提高你的学习和决策能力。每个人都知道他们需要指标,但要找出那些特别、可衡量、可操作、相关以及及时的指标,是一个巨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