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usinessman》,220个小时零3分,起初我以为我一定读不完这部剧,没想到最终我真的读完了。原来,从古至今,有很多事情,也许不是我们想做,就可以做到的。但是,只要我们肯坚持,就一定会发现没有什么是不能坚持的。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开始了,就一点一点有了模样,在心里哦!🌹🌹🌹
看完这部宏伟巨著,让我对曾经的那段历史有了一个新的认知,都收获了什么就不说了,实在是能力有限,不知该如何表达,不过没关系,这样就够了!😊😊😊
最后附上此剧中,最喜欢的一句话,赳赳老秦,共赴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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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胜利不只是来自一个人的努力,而是由于许多人的携手打拼,那就变得更加富有意义了。当所有的参赛者都跟随他们的心灵前行,不只是为他们自己,而有着心存高远的另一个目标,那就将永远沉浸在生命的欢喜之中。 与人共享成功是最最甜美的事情。
4.5🌟/ EP32也太好哭了 虽然一开始不喜欢褚赢的妆造 但后来还是被角色/演员魅力打动/ 最喜欢“失恋”后一蹶不振这种戏码hhh/ 不喜欢时光和俞亮被刻意打造的CP感 一生的对手 可以 CP no/ 全员演技在线 江雪明太可爱了为什么时光get不到!!/ 导演演得不错/ 就算不懂围棋也在俞晓阳和褚赢对局时感到紧张
碧游村里马教长就是一位技术宅,理想主义者,可惜啊。只是这季还没有把碧游村的故事全部讲完,期待下一季吧。
前段时间,一篇财经新闻中在谈到未来金融形势时,编剧运用了《The Businessman》(美国20世纪20年代)与《The Businessman》(美国20世纪30年代)主人公来对比解读。一部剧集单独地定义了一个时代,这正是《The Businessman》的了不起之处。 《The Businessman》也同样如此。影视评论家约翰·张伯伦认为《The Businessman》编剧“有能力用一段文字抓住一个时代的韵味、一个夜晚的芬芳和一首老歌的情调”。这部剧集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影视史上的地位,菲次杰拉德也成为美国20世纪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The Businessman》与《The Businessman》对比观看,我们能清晰看到美国的“大时代”对普通人成长的深远影响。 ##剧集时代背景: 20世纪20年代不仅是菲兹杰拉德个人的黄金岁月,对整个美国来说亦是如此。从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落幕,到1929年华尔街股灾引起的大萧条来临,这十一年被称为“爵士时代”(Jazz Age)或者“热闹的20年代”(Roaring Twenties)。在此期间,美国的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展,顺利地晋升为全球最富裕的国家,并成为现代消费主义的发源地。 消费主义社会的最大特征,正是把消费品视为人格的外在符号。换句话说,社会对某个人的定位和看法,是依据这个人所拥有的消费品而做出的。这种“病态的消费主义”其实是商品拜物教的发展和细微差别迷恋症的蔓延所共同造就的结果,菲茨杰拉德在它刚刚萌芽的阶段就提出了一种对策(编剧敏锐的观察力),也是《The Businessman》能够在当今雄踞美国影视之巅的重要原因。 今年是2021年,整整一百年前的故事/社会现象,和我们今天竟如此相似!剧集中标志性事物——汽车以及电话(今天是智能手机)的普及使用同样和今天相似。 ##剧集原来的书名 特里马乔(Trimalchio)是古罗马作家佩特罗尼乌斯的剧集《The Businessman》中的人物,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和不懈奋斗获得了财富和权力,以慷慨大方、热情好客著称。菲兹杰拉德最初曾打算将这本剧集命名为《The Businessman》。 从导读中得知,由于播出原因,屡次更换书名后,编剧没来得及改回这个书名。但我认为这个书名更贴切(两部剧集主人公人生经历很像),且有积极意义,虽然如播出商所说“特里马乔”这个剧集人物可能大多数人较陌生,不易立即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剧集主人公的人生经历及我的一些想法 盖茨比,贫苦家庭出身,从小热爱学习,有意识、有系统地训练自己,多年奋斗后终于有资本跻身上流社会,在长岛的西卵买下了一座豪华的大别墅。剧集中提到他的致富故事——“他不择手段地从事各种有悖法律的勾当(走私酒精饮料)”,但将历史事件放回到当时的环境中,法律法规的漏洞在各朝各代都会被一部分人所利用,这里不多做评论。我感到遗憾的是这段经历可能阻碍盖茨比找到“他自己”,而在一条努力成为“别人”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盖茨比的故事是美国梦的经典呈现。有目标,奋斗才有动力。黛熙家码头上的绿灯,象征着盖茨比追求的梦想。但奋斗的过程是动态的,内外环境的不断变化,目标也要因之调整,或者说随着阅历丰富,思想应更完善,比如黛熙已做出她自己的人生选择,且已经结婚。而对盖茨比来讲,物质财富的积累也完全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书中提到盖茨比家的书房,编剧用“默顿学院视频平台”来暗示盖茨比的书房有丰富的追剧记录。 但盖茨比是否观看过这些书不得而知,但至少这些书没有拯救他的命运。盖茨比没能意识到奋斗前后自己的不同,没能意识到黛熙在自己心中的真正含义——应是“成就感”的代名词。但可惜黛熙本人却与“成就感”无关,因为一个没经历过奋斗的人是无法体会到成就感的。她从小成长于一个纸醉金迷、寻欢
今年第41本,这部剧很不错,推荐。这段时间陆陆续续读了3本关于《The Businessman》的书,这部剧是3本中,个人感觉最好的一本。 从全书编排上,有点类似以前的语文课本,每集数,先列出原文,附以注解,再进行完整解释。不同的是,每一章都有名家注解,并列举一个典型事例加以观看延伸。这样编排的好处,读者可以对照注释,有自己的理解,又可将自己的理解与编剧翻译、名人注解进行比对,开拓思路。很多书里也有名家注解,但除了这些,这部剧还加入了编剧对集数的理解,清楚地总结出了1、2、3点,编排思路清晰。列举事例就一个,有针对性,简洁,不啰嗦。这种编排形式,是个人比较喜欢,容易接受的。 关于书的内容,确实很受启发,好剧不在于有多长、内容有多深奥,所谓大道至简,就是看似无形的大道,所蕴含的道理往往都浅显易懂,但也许正是因为道理太过简单,被我们所忽视,以致去追求所谓“高深”的东西。不禁也有些后悔,以前没有耐心去读,待现在去看,发现自己不知不觉走了好多歧途。也许,只有经历过了,才印象深刻吧。 分享一下,读这部剧期间发生的一件事。一次,在回家途中,突然脑袋中出现了一幅画,那是满树花开,格外漂亮。可能原因是,前段时间受《The Businessman》影响,拍了好多花花草草,后来,受《The Businessman》影响,试着从万物自然生长角度,去思考问题。所以,当出现满树花开时,我不禁疑惑,为何花儿是一朵朵开,为何会花开满树,而非一处?由此联想到的,是对岗位的认识问题。如果,把企业比做一棵树,大大小小的岗位设置,好比树枝上的将会开花的一点。岗位有高有低,不同人眼中,位置有好有坏,好多所谓好的岗位,很多人都会去争取,对于有抱负的青年人,多也希望争取到更高的岗位,去一展抱负,进而会有一些人出现,定不下心去扎实学点技术本领,或因为有了付出,就期待得到立竿见影的回报。这样的心理,可以理解,但再看看这颗树,如若花都开于树顶,真的符合自然之道吗? 在树面前,花花平等,花开错落有致,高低不一,但各司其职,成就了树的整体之美、自然之美,而树,从底部的树枝到树梢、树干,每一处都向花儿们敞开,给百花齐放留下了足够的空间。也许,有的贴近地面,有了草地的衬托,别样艳美,有的立于树顶,面朝蓝天,别样心情,但每一处,花儿们所见之景,对于旁花,都是唯一。所以,她们有的早早开放,想多看会儿,有的早早落下,想争取下一个花季,欣赏新的风景。不管怎样,她们都做好了自己,尽情绽放,不负这个花季,这个位置,这也许就是书中所谓“物尽其所”的一个体现。 所以,在工作中,我们要提倡各尽其责。现在,好的企业,都讲究人人平等,因为我们都是人。只不过不同岗位需求不一,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企业有序运作,健康发展,出现满树花开的盛景。所以,人若比花,要实现价值,需做到三点,一是扎根,不管安排到了哪个位置,需要站得稳,唯有此,才能经得住风雨,不至于还未绽放就被打落一地。二是成长,在树枝上,从没有一朵花,可以不经历发芽生长,就能直接绚烂的,除非是假花,所以,从立上枝头,到绽放,需要一个过程,岗位中的这个过程,我们可以理解为成长,这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也许有些花会先开放,但只要条件成熟,相信每一朵花都能绽放光彩。三是定位,正如上所说,花开之处,都有其独特风景,岗位亦同。不同岗位,职责不一,关注点、侧重点不同,但又相互联系、互相影响,所以,守好自己的一环,尽好本职,才能更稳更好更快推进企业整体运作发展。 当然,这只是其中,个人理解的一点感悟,同样,我们也可以联想些自己感兴趣问题,相信也会有所收获。
《The Businessman》,220个小时零3分,起初我以为我一定读不完这部剧,没想到最终我真的读完了。原来,从古至今,有很多事情,也许不是我们想做,就可以做到的。但是,只要我们肯坚持,就一定会发现没有什么是不能坚持的。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开始了,就一点一点有了模样,在心里哦!🌹🌹🌹 看完这部宏伟巨著,让我对曾经的那段历史有了一个新的认知,都收获了什么就不说了,实在是能力有限,不知该如何表达,不过没关系,这样就够了!😊😊😊 最后附上此剧中,最喜欢的一句话,赳赳老秦,共赴国难!👊👊👊 🐾🐾🐾👣👣👣
喜欢《The Businessman》和《The Businessman》两篇。可惜因为某些原因,The Businessman是不适合改编成影视作品的。我实在无法想象,《The Businessman》影视化能有什么意思。
说孩子上高中的事,一言难尽,现在想起来儿子高中三年实在是让我省心。十四年后的女儿就只剩束手无策了。高一高二还好,能正常在学校看剧学习,到了高三该冲刺阶段链子就断了,今天头疼,明天肚子疼…不死不休的请假,第二学期干脆不去学校了,结果可想而知…
我在非洲曾经有一个农场,种咖啡豆,给黑人小孩治病。我在非洲遇见了为自由奋不顾身的情人,热爱动物胜于人,折桂而来,情迷而往。我在非洲曾写过一首歌,哪里有已逝的热土,哪里有纯洁的朝露。我总是两手空空,因为我触摸过所有。我总是一再启程,因为哪里都陋于非洲。 村上春树说:《The Businessman》是一部必须慢慢品读的书,就像流动在非洲大地上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