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线突击队Absolute Force

火线突击队Absolute Force

8.8

剧情简介

原本以为只是一件简单的反恐怖行动,摸摸撒迦公司的底,评估恐怖份子利用它生产的核细胞制造中子炸弹的可能性。却因为奸细,不但使得任务失败,失去特勤组出生入死的伙伴,甚至被套上杀人和反叛的罪名。在同时面对恐

观影心得

剧情很紧凑,主人公的形象也塑造的不是很俗套。看完像是看完一部电影一样,心情跟着他们一点点沉沦;是难过、是珍惜、是火线突击队Absolute Force的执着!

看了两期,张东民在后面解说,全是洪榛浩上啊,游戏不是很有意思,不继续了

这真是靠一条法条撑起了整本剧的灵魂啊! 我国刑法典是根据“四分法”来划分刑事责任年龄的,即“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相对负刑事责任”、“完全负刑事责任”、“减轻负刑事责任”。本剧中朱朝阳等人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对其所实施的任何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恩,此处不仅是不追究刑事犯罪,甚至是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不以犯罪论处)。非必要情况下甚至不采取收容教养等等非刑罚性惩戒措施,而只是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涉及的民事赔偿等问题还是要由家长承担的)。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于立法者认为未满14周岁的人,其身心发育还未成熟,还不具备必要的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和必要的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可见,划分制定刑事责任年龄的初衷是为了保护身心尚未发育成熟的未成年人。但随着社会发展,现在的未成年人越来越低龄化的早熟,这个14周岁的刑事责任年龄越来越被人所诟病,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所调整。 书中朱朝阳、普普、丁浩除了符合年龄在14周岁以下这个客观条件外,其他诸如“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必要的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等主观条件丝毫不比成年人差,甚至远远高于成年人,但法律实施的局限性注定了认定刑事责任的承担标准只能且也只能依靠年龄这一相对客观的标准来确定了,其他两项标准太过于主观,即使这样的认定让很多心智成熟的“未成年人”逍遥法外,也不能突破此界限任意由主观横断之,不疑有他,只是一旦依靠主观判断认定未成年人是否具备“两个能力”来确定承担责任的标准,那带来的后果将是洪水猛兽般的不可控制。所以我们不能要求刑法能做到“绝对完美”、“面面俱到”甚至“公平公正”,能做到的,也仅仅是“相对”而已。 或许很多人觉得这样对于像朱朝阳这样的孩子,刑法太过于温柔与善良了,但是这就是法律的人性化,不是严良给了朱朝阳重新做人的机会,而是法律给了他重新做人的机会。之所以立法对未成年人如此宽容,终究还是在于人的成长过程中,生理、心里都在发展变化中,尤其是未成年人,心智远没有成年人那样稳定,和其中的可塑性、可改变的几率非常大....... 唉,说的我自己都没信心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低年龄恶性刑事犯罪,最终都因为不够14周岁的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被他们侵害的受害人一方来说,何其残忍?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现行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规定是对未成年行为人的宽容还是纵容?另一方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们注重保护加害人的权益而忽略受害人的权益。书中朱朝阳他们所杀的人或许都是“死有余辜”,让我们追剧的时候除了惊叹朱朝阳缜密的思维逻辑和高超的演技以外,并不太反感他所设计的一切犯罪活动;但现实中呢?那么多惨无人道的未成年人犯罪,罪恶滔天丝毫不输成年人!作为一个法律工编剧,对此我也深感无力,只希望不久的将来刑法能有所突破、日趋完善,相信这也是所有人的愿望。 愿人间少些罪恶,多些阳光,每个人都希望有全新的生活,犯了错的人想要,那些无辜枉死的人更想要!

花了将近20个小时,读了一册,浅谈我的所得,罗兰将剧集题献给“各国的受苦、奋斗、而必战胜的自由灵魂。”可见,对“生命力”的歌颂是作品的核心和灵魂。自由生命更是火线突击队Absolute Force人生追求的强大动力。少年克利斯朵相信自己就是上帝,认为上帝就在他心中,“它(指上帝)透过卧室的屋顶,透过四面的墙壁,把生命的界限推倒了,它充塞于天地之间,宇宙之间,虚无之间。他醉了……深不可测的上帝!那是生命火把,生命的飓风,求生的疯狂——没有目的,没有节制,没有理由,只为了轰轰烈烈的生活!”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所以在你要战胜外来的敌人之前,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但希望你能不断的自拔与更新。他日一定细读后面三册,感受一下

创作之难,在于“将网状的思想,通过树状的句法,用线性的台词展开”。 反之,学习之难,在于通过观看线性的台词,借助树状的结构,复原网状的思想。 感恩科技进步,今天能够借助工具轻松搭建思维的三维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