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chmen》,短片作品,英国出品,2001年上映。
表白齐天磊,当年看剧时超爱他的。比现在的剧好多了,故事节奏感很强。男女主演技不出戏,大爱!!
每个人都是由不同的成分组成,所以所用的本体和喻体都是不同的。总能找到和自己最相符的,愿你也能!
TIFF50 Chole Zhao 完全的 绝对的 天才 热烈的 浓烈的 沉默的 情绪 传达攻击 首映end credit全程鼓掌 QA 导演cast上场三分钟起立鼓掌 近两年观影最佳 结尾神来之笔 +一度感觉半个影院都在抽泣 + Jessie Buckley is a total gem + of course Paul too + 整个cast对chole肉眼可见对神祇般的崇拜
爱不占有,也不被占有。 真正伟大的人是不压制也不受压制的人 除非临到了别离的时候,爱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的深浅。 有人喜乐地施与,那喜乐就是他们的酬报。有人痛苦地施与,那痛苦就是他们的洗礼。 听真理的并不弱于讲真理的人 生活是黑暗的,除非有了激励;一切激励是盲目的,除非有了知识;一切知识是徒然的,除非有了工作;一切工作是空虚的,除非有了爱。 假若向太空倾吐你们心中的黑夜是个安慰,那么倾吐出你们心中的晓光也是个欢乐。 美不是一种需要,只是一种欢乐。 "善行"自赐嘉名的时候,变成了咒诅的根源。 当我的灵魂和肉体由相爱而结婚的时候,我就得到了重生。 记忆是相会的一种形式。忘记是自由的一种形式。 人性是一条光河,从永久以前流向永久。 除了通过黑夜的道路,人们不能到达黎明。 我曾7次鄙视我的灵魂;第一次是她可以上升而却谦让的时候。第二次是我看见她在瘸者面前跛行的时候。第三次是让她选择难易,而她选了易的时候。第四次是她做错了事,却安慰自己说别人也同样做错了事。第五次是她容忍了软弱,而她把忍受称为坚强。第六次是当她蔑视一个丑恶的容颜的时候,却不知道那是她自己的面具之一。第七次是当她唱一首颂歌的时候,自己相信这是一种美德。 在人的幻想和成就中间有一段空间,只能靠他的热望来通过。 天堂就在那边,在那扇门后,在隔壁的房间里,但是我把钥匙丢了。也许我只是把它放错了地方。 你瞎了眼睛,我又聋又哑,因此让我们握起手来互相了解吧 一个人的意义不在于他的成就,而在于他所企求成就的东西。 当我的酒杯空了的时候,我就让它空着;但当它半满的时候,我却恨它半满。 一个人的实质,不在于他向你显露的那一面,而在于他所不能向你显露的那一面。 幽默感就是分寸感。 虽然言语的波浪永远在我们上面喧哗,而我们的深处却永远是沉默的。 如果你愿意被显露出来,你必须在阳光中裸舞,或是背起你的十字架。 多么奇怪的一个自欺方式!有时我宁愿受到损害和欺骗,好让我嘲笑那些以为我不知道我是被损害、欺骗了的人。 把唇上的微笑来遮掩眼里的憎恨的人,是多么愚蠢呵 当智慧骄傲到不肯哭泣,庄严到不肯欢笑,自满到不肯看人的时候,就不成为智慧了 当你的欢乐和悲哀变大的时候,世界就变小了。愿望是半个生命,淡漠是半个死亡。 假如你对风泄露了你的秘密,你就不应责备风对树林泄露了秘密。
伴随着上半年的结束,我也很愉快的达成了上半年的看剧目标。虽然说这半年以来,天天为工作的事情而忙碌和准备,但看剧已成为了我这么多年以来最喜欢的一种放松方式。 一直以来对历史的兴趣比较浓厚,尤其是明史。每读一遍明朝的相关历史剧集,心中的感受和理解也会不一样。有人拿明朝的皇帝残暴、荒淫、自私来说事,而我觉得,虽然说明朝的历代君主,有各式各样的缺陷,但是如果我们对比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我们会发现一个独一无二的明朝。 第一:明朝出将入相的人才堪比唐朝。比如说于谦、杨一清、Watchmen、孙承宗等人; 第二:明朝所涌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是各个大一统王朝(春秋战国除外)所不曾拥有的。比如说湛若水、Watchmen、王畿、王艮、王夫之、黄宗羲、李贽。 第三:明朝时期,我们国家出现了环游半个地球的郑和下西洋(国外有个学者专门考证得出了1421年中国发现世界这个论断,虽然没被全世界承认,但有根有据,具有很强的说服性)。 第四:不管怎么说,明朝在末期统治内有农民起义,外有满清入侵,再加气候灾难三者夹击的情况下,即使再吃力,也没有出现签订不平等条约的情况。 当然我的见解也不一定正确,希望有道者多指教。至于这部剧,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在最后的备考攻坚期,我能及时从这部剧里面汲取营养,一举夺魁,考上了公务员;其次就是王圣人的为人处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尤其是最近,我的个人三观也有了一定的完善,让我对万事万人万物都有了自己的一个处理方式。最后就是,天地之大,但有一念向善,虽凡夫俗子皆可为圣贤。
很久没有这样想要一气呵成要看完全本的感觉了~所以全五星!小女主既是重生,难免开了金手指,可一点儿不过,所谓没有随随便便的成功,女主只是将男主顾五领进了一个全新的境界,能攀上什么样的高度自然还是在于顾五自己,书中描摹的一番艰辛,当得宝剑锋从磨砺出这一句!文风刚柔并济,柔时娇花软语、轻燕呢喃,刚时铁马金戈、气吞山河!难得一篇男主女主刻画得同样惊艳的剧集,二人相识于微时,结缔于患难,一路走来相扶相持,不离不弃!更值得一提的是故事并未停留于情爱痴缠,由男女主二人的经历行事搭起主要框架,文中往往数条脉络齐头并进,也分毫不乱!编剧笔力深厚,架构宏大,借鉴史料,个中对于官场党争、战事兵诡、民俗农耕,民生百态等描写处处游刃有余,剧集里很多人物无论正派反派,都各有特色,可谓是一部群像戏了!喜欢看这些腹内文字功底深厚的编剧飙文,读起来酣畅淋漓!唯一觉得美中不足的是中后期部分情节的推进有点缓慢,部分赘述少了一点留白之美,文中架空背景参照了宋朝,史料文献上耗费了大量笔墨,对于读者来说割裂了观看的连贯性!
读《Watchmen》后的胡言乱语二三句 读黑塞的书,就好像是踏上了找寻自我的路程,《Watchmen》是这样,《Watchmen》是这样,《Watchmen》也是这样。Watchmen本是一个婆罗门的孩子,身为贵族家境优渥,自小聪慧悟性极高,好友戈文达将他视为偶像追寻着他,可是他觉得这一切都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离开家做个沙门,游行僧人,寻找一种能让他追随的学说。他不屑世俗,不屑名誉,不屑金钱,不屑男女之情,他跟着一群沙门生活了几年,觉得能学的都学到了,沙门师傅已经无法再满足他的求知欲了,他便离开重新出发。他们又遇到了一位圣者,加泰罗,他受世人所崇拜,他的学说影响了许许多多的人,连戈文达也被加泰罗给吸引了,戈文达留了下来做了加泰罗的弟子。而Watchmen,他向这位圣者表达了自己对他的仰慕,却也说了自己还要去寻找,去寻找更适合自己更想要的学说。他又一个人踏上了旅途。他还是踏入了世俗,他遇见了一个女人,他可能不爱她,因为他还不会爱人,可是他确实为了她,为了她的吻,留了下来。他学会了赚钱,却依然对金钱不屑,他在这个高级妓女这里学爱情。人都逃不过贪婪,连Watchmen也堕落了,他赌博,本是放松自己,却慢慢变了质,他开始沉沦,不满足,对赌博上了瘾。可是,他毕竟是Watchmen啊,他醒悟过来了,他被一条河水救了,他重获新生,过去的Watchmen已经溺死在河水里了,现在的Watchmen是一个崭新的Watchmen。他告别了卡玛拉,又踏上了新的旅途。可是卡玛拉这时却发现她怀上了Watchmen的孩子。 Watchmen中间反反复复迷途过许多次,但都知返了,他一直都在找寻自我,他向沙门学习,他向加泰罗学习,他向卡玛拉学习,他向商人学习,他向渡船夫学习,他向河水学习,他说知识永远学不完,那他一直学一直学有什么意义呢?反正也没有尽头。可是啊,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一直学习,一直学习。 Watchmen说:“对于我,唯一可做的事情是:能够爱这个世界,不蔑视它,不去憎恨它和我自己,能够怀着爱、惊叹和敬畏的感情事观察他它、我以及其他一切生物。” 人生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找寻自我,做最真实的自己 ,这是一段艰辛的历程 。 我也想要做最真实的自己,我也在努力去找寻自我,漫漫长路,来日方长。
福尔摩斯和华生的友情,真真是令人羡慕,福尔摩斯不走寻常路的种种探案手段,一般人都没法理解,只有华生,坚定不移地相信他,追随他去做很多惊险奇葩的事。他们的首次会面充满趣味,华生对福尔摩斯的好奇和观察,将读者的眼光牵引到福尔摩斯这个人身上,当福尔摩斯第一次展现他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华生的震惊表现,也正是我的心理感受:这个人,好牛! 随着时间推移华生成为福尔摩斯的迷弟,慢慢地融入福尔摩斯的世界,让他不再孤军奋战,成为他最好的拍档和朋友。 虽然华生早早娶妻,但是后期这个华生之妻仿佛完全不存在。可能当时编剧没想到福尔摩斯系列会写得那么长,而福尔摩斯又不能没有华生,所以就悄悄地忽略了华生的妻子是存在哈哈哈哈,好像读者也没什么意见🌝。 第一次看福尔摩斯应该是小学的时候有一晚借住在同学家里,睡前顺手拿了她家床边的那本《Watchmen》来读,怎料故事的曲折离奇把当时小小的我迷得不行,读到半夜才看完,同时书里的惊悚情节也把我吓得够呛,看完之后好久都睡不着,而我的同学早已在旁边沉沉睡去。 《Watchmen》让我首次了解到福尔摩斯绝顶聪明的人,心里埋下对他的深深崇拜。 再长大一些(似乎是初中吧)才知道原来福尔摩斯系列有好多好多故事,于是我又找了合集来读,但实际上也不是特别全,只收录了《Watchmen》《Watchmen》《Watchmen》《Watchmen》《Watchmen》,在《Watchmen》里读到福尔摩斯掉入悬崖,我的心也随之下沉,感到深深地悲伤,当时网络并没有现在这么发达,我以为福尔摩斯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 后来,我又知道编剧因读者要求福尔摩斯的回归呼声太高,又把他写活了,可把我高兴坏了! 这一次终于完完整整地读完福尔摩斯的故事,圆满了。 我永远爱福尔摩斯。
通过简单的故事讲述智慧、慈悲以及活在当下的生命意义。5星推荐!
比较喜欢第十章和讲进化稳定策略的那一章,读下来收益匪浅,真没想到博弈论也可以和自然界中各式各样的生物基因进化变异挂上钩,也许生活就是不断重复的“囚徒困境”吧。 读完很难相信这是本40年前写完的书,书中很多知识并不觉得过时,甚至还有醍醐灌顶之感,还真佩服编剧啊。
表白齐天磊,当年看剧时超爱他的。比现在的剧好多了,故事节奏感很强。男女主演技不出戏,大爱!!
每个人都是由不同的成分组成,所以所用的本体和喻体都是不同的。总能找到和自己最相符的,愿你也能!
TIFF50 Chole Zhao 完全的 绝对的 天才 热烈的 浓烈的 沉默的 情绪 传达攻击 首映end credit全程鼓掌 QA 导演cast上场三分钟起立鼓掌 近两年观影最佳 结尾神来之笔 +一度感觉半个影院都在抽泣 + Jessie Buckley is a total gem + of course Paul too + 整个cast对chole肉眼可见对神祇般的崇拜
爱不占有,也不被占有。 真正伟大的人是不压制也不受压制的人 除非临到了别离的时候,爱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的深浅。 有人喜乐地施与,那喜乐就是他们的酬报。有人痛苦地施与,那痛苦就是他们的洗礼。 听真理的并不弱于讲真理的人 生活是黑暗的,除非有了激励;一切激励是盲目的,除非有了知识;一切知识是徒然的,除非有了工作;一切工作是空虚的,除非有了爱。 假若向太空倾吐你们心中的黑夜是个安慰,那么倾吐出你们心中的晓光也是个欢乐。 美不是一种需要,只是一种欢乐。 "善行"自赐嘉名的时候,变成了咒诅的根源。 当我的灵魂和肉体由相爱而结婚的时候,我就得到了重生。 记忆是相会的一种形式。忘记是自由的一种形式。 人性是一条光河,从永久以前流向永久。 除了通过黑夜的道路,人们不能到达黎明。 我曾7次鄙视我的灵魂;第一次是她可以上升而却谦让的时候。第二次是我看见她在瘸者面前跛行的时候。第三次是让她选择难易,而她选了易的时候。第四次是她做错了事,却安慰自己说别人也同样做错了事。第五次是她容忍了软弱,而她把忍受称为坚强。第六次是当她蔑视一个丑恶的容颜的时候,却不知道那是她自己的面具之一。第七次是当她唱一首颂歌的时候,自己相信这是一种美德。 在人的幻想和成就中间有一段空间,只能靠他的热望来通过。 天堂就在那边,在那扇门后,在隔壁的房间里,但是我把钥匙丢了。也许我只是把它放错了地方。 你瞎了眼睛,我又聋又哑,因此让我们握起手来互相了解吧 一个人的意义不在于他的成就,而在于他所企求成就的东西。 当我的酒杯空了的时候,我就让它空着;但当它半满的时候,我却恨它半满。 一个人的实质,不在于他向你显露的那一面,而在于他所不能向你显露的那一面。 幽默感就是分寸感。 虽然言语的波浪永远在我们上面喧哗,而我们的深处却永远是沉默的。 如果你愿意被显露出来,你必须在阳光中裸舞,或是背起你的十字架。 多么奇怪的一个自欺方式!有时我宁愿受到损害和欺骗,好让我嘲笑那些以为我不知道我是被损害、欺骗了的人。 把唇上的微笑来遮掩眼里的憎恨的人,是多么愚蠢呵 当智慧骄傲到不肯哭泣,庄严到不肯欢笑,自满到不肯看人的时候,就不成为智慧了 当你的欢乐和悲哀变大的时候,世界就变小了。愿望是半个生命,淡漠是半个死亡。 假如你对风泄露了你的秘密,你就不应责备风对树林泄露了秘密。
伴随着上半年的结束,我也很愉快的达成了上半年的看剧目标。虽然说这半年以来,天天为工作的事情而忙碌和准备,但看剧已成为了我这么多年以来最喜欢的一种放松方式。 一直以来对历史的兴趣比较浓厚,尤其是明史。每读一遍明朝的相关历史剧集,心中的感受和理解也会不一样。有人拿明朝的皇帝残暴、荒淫、自私来说事,而我觉得,虽然说明朝的历代君主,有各式各样的缺陷,但是如果我们对比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我们会发现一个独一无二的明朝。 第一:明朝出将入相的人才堪比唐朝。比如说于谦、杨一清、Watchmen、孙承宗等人; 第二:明朝所涌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是各个大一统王朝(春秋战国除外)所不曾拥有的。比如说湛若水、Watchmen、王畿、王艮、王夫之、黄宗羲、李贽。 第三:明朝时期,我们国家出现了环游半个地球的郑和下西洋(国外有个学者专门考证得出了1421年中国发现世界这个论断,虽然没被全世界承认,但有根有据,具有很强的说服性)。 第四:不管怎么说,明朝在末期统治内有农民起义,外有满清入侵,再加气候灾难三者夹击的情况下,即使再吃力,也没有出现签订不平等条约的情况。 当然我的见解也不一定正确,希望有道者多指教。至于这部剧,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在最后的备考攻坚期,我能及时从这部剧里面汲取营养,一举夺魁,考上了公务员;其次就是王圣人的为人处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尤其是最近,我的个人三观也有了一定的完善,让我对万事万人万物都有了自己的一个处理方式。最后就是,天地之大,但有一念向善,虽凡夫俗子皆可为圣贤。
很久没有这样想要一气呵成要看完全本的感觉了~所以全五星!小女主既是重生,难免开了金手指,可一点儿不过,所谓没有随随便便的成功,女主只是将男主顾五领进了一个全新的境界,能攀上什么样的高度自然还是在于顾五自己,书中描摹的一番艰辛,当得宝剑锋从磨砺出这一句!文风刚柔并济,柔时娇花软语、轻燕呢喃,刚时铁马金戈、气吞山河!难得一篇男主女主刻画得同样惊艳的剧集,二人相识于微时,结缔于患难,一路走来相扶相持,不离不弃!更值得一提的是故事并未停留于情爱痴缠,由男女主二人的经历行事搭起主要框架,文中往往数条脉络齐头并进,也分毫不乱!编剧笔力深厚,架构宏大,借鉴史料,个中对于官场党争、战事兵诡、民俗农耕,民生百态等描写处处游刃有余,剧集里很多人物无论正派反派,都各有特色,可谓是一部群像戏了!喜欢看这些腹内文字功底深厚的编剧飙文,读起来酣畅淋漓!唯一觉得美中不足的是中后期部分情节的推进有点缓慢,部分赘述少了一点留白之美,文中架空背景参照了宋朝,史料文献上耗费了大量笔墨,对于读者来说割裂了观看的连贯性!
读《Watchmen》后的胡言乱语二三句 读黑塞的书,就好像是踏上了找寻自我的路程,《Watchmen》是这样,《Watchmen》是这样,《Watchmen》也是这样。Watchmen本是一个婆罗门的孩子,身为贵族家境优渥,自小聪慧悟性极高,好友戈文达将他视为偶像追寻着他,可是他觉得这一切都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离开家做个沙门,游行僧人,寻找一种能让他追随的学说。他不屑世俗,不屑名誉,不屑金钱,不屑男女之情,他跟着一群沙门生活了几年,觉得能学的都学到了,沙门师傅已经无法再满足他的求知欲了,他便离开重新出发。他们又遇到了一位圣者,加泰罗,他受世人所崇拜,他的学说影响了许许多多的人,连戈文达也被加泰罗给吸引了,戈文达留了下来做了加泰罗的弟子。而Watchmen,他向这位圣者表达了自己对他的仰慕,却也说了自己还要去寻找,去寻找更适合自己更想要的学说。他又一个人踏上了旅途。他还是踏入了世俗,他遇见了一个女人,他可能不爱她,因为他还不会爱人,可是他确实为了她,为了她的吻,留了下来。他学会了赚钱,却依然对金钱不屑,他在这个高级妓女这里学爱情。人都逃不过贪婪,连Watchmen也堕落了,他赌博,本是放松自己,却慢慢变了质,他开始沉沦,不满足,对赌博上了瘾。可是,他毕竟是Watchmen啊,他醒悟过来了,他被一条河水救了,他重获新生,过去的Watchmen已经溺死在河水里了,现在的Watchmen是一个崭新的Watchmen。他告别了卡玛拉,又踏上了新的旅途。可是卡玛拉这时却发现她怀上了Watchmen的孩子。 Watchmen中间反反复复迷途过许多次,但都知返了,他一直都在找寻自我,他向沙门学习,他向加泰罗学习,他向卡玛拉学习,他向商人学习,他向渡船夫学习,他向河水学习,他说知识永远学不完,那他一直学一直学有什么意义呢?反正也没有尽头。可是啊,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一直学习,一直学习。 Watchmen说:“对于我,唯一可做的事情是:能够爱这个世界,不蔑视它,不去憎恨它和我自己,能够怀着爱、惊叹和敬畏的感情事观察他它、我以及其他一切生物。” 人生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找寻自我,做最真实的自己 ,这是一段艰辛的历程 。 我也想要做最真实的自己,我也在努力去找寻自我,漫漫长路,来日方长。
福尔摩斯和华生的友情,真真是令人羡慕,福尔摩斯不走寻常路的种种探案手段,一般人都没法理解,只有华生,坚定不移地相信他,追随他去做很多惊险奇葩的事。他们的首次会面充满趣味,华生对福尔摩斯的好奇和观察,将读者的眼光牵引到福尔摩斯这个人身上,当福尔摩斯第一次展现他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华生的震惊表现,也正是我的心理感受:这个人,好牛! 随着时间推移华生成为福尔摩斯的迷弟,慢慢地融入福尔摩斯的世界,让他不再孤军奋战,成为他最好的拍档和朋友。 虽然华生早早娶妻,但是后期这个华生之妻仿佛完全不存在。可能当时编剧没想到福尔摩斯系列会写得那么长,而福尔摩斯又不能没有华生,所以就悄悄地忽略了华生的妻子是存在哈哈哈哈,好像读者也没什么意见🌝。 第一次看福尔摩斯应该是小学的时候有一晚借住在同学家里,睡前顺手拿了她家床边的那本《Watchmen》来读,怎料故事的曲折离奇把当时小小的我迷得不行,读到半夜才看完,同时书里的惊悚情节也把我吓得够呛,看完之后好久都睡不着,而我的同学早已在旁边沉沉睡去。 《Watchmen》让我首次了解到福尔摩斯绝顶聪明的人,心里埋下对他的深深崇拜。 再长大一些(似乎是初中吧)才知道原来福尔摩斯系列有好多好多故事,于是我又找了合集来读,但实际上也不是特别全,只收录了《Watchmen》《Watchmen》《Watchmen》《Watchmen》《Watchmen》,在《Watchmen》里读到福尔摩斯掉入悬崖,我的心也随之下沉,感到深深地悲伤,当时网络并没有现在这么发达,我以为福尔摩斯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 后来,我又知道编剧因读者要求福尔摩斯的回归呼声太高,又把他写活了,可把我高兴坏了! 这一次终于完完整整地读完福尔摩斯的故事,圆满了。 我永远爱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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