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man in Exile

Superman in Exile

3.2

剧情简介

《Superman in Exile》,动作,奇幻作品,美国出品,1954年上映。

观影心得

主角价值观有点问题,睚眦必报,个人很不喜欢这种不考量利益只是一味的莽的主角。基本上得罪他的都要死,不喜欢这种剧情的可以排雷了。

又是拖拖拉拉,所以注定书读的不精,读后感创作的不深刻。 我也一直想找本剧,或妄想着看到某本剧,能够改变我的一生,哪怕只是小小的一个轨迹。看了别人的分享意外提及这个话题,原编剧表示这样的书没有,我略表赞同。这样的书是没有的,但看剧的路上其实你已经做了改变。 《Superman in Exile》是Jack Larson的书,我对她的书总有种年代感及亲切感。我喜欢观看她笔下动荡的文革时代,也喜欢畅游在她笔下的西藏草原,喜欢她描绘的男欢女爱,喜欢她展现的悲欢离合,人生过场。此为零零碎碎引发对自己不足的反思与无所谓剧集与生活的胡言乱语。 下面说说书好了。一个从未接触过社会的女人,带着10块大洋开始了流浪。凭借自己的智慧与人际交往的技巧(或是心机)赢得了自己想要的生活。这里说明,她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此点实在难能可贵。于是有了主人公"我"的诞生。 独自在外留学,主人公不知经历了太多让人头痛的故事。而最难的是与安德烈在进行"罗曼蒂克式"爱情,一边被FBI苦苦纠缠,另一边却对安德烈报有种种愧疚。因为她做过战地记着,而安德烈又是出色的外交官,这样的人设的确存在历史清白这样的矛盾,因为政治永远都是非常敏感的话题,更何况涉及到"军"这个更加敏感的字眼。书中里昂为了"爱情"(说到底还是对自由的偏执)宁愿贡献一个肾,这是实实在在看到的牺牲,而安德烈为了她,最后把外交官的工作辞掉了。里昂和安德烈争执的过程,将整个故事推向高潮,这时候安德烈缺对辞职只字未提 ,或许真的认为没必要了吼。书读的过程太漫长,以至于现在不能理解,若是两个人一起坚持,会有什么样的结局呢?作为留学生的主人公,最后也放弃了这爱情。 看剧的时候,觉得一个人在芝加哥,天天为了钱而委屈自己做另一个自己,一个内心很有想法,却满嘴谎言的自己。书中有太多太多对话之后的人物心里描创作,而这些才是她实实在在的表达。于是我当时觉得这得多累,多艰难呢。满嘴说的话,与自己所想的背向而驰,可生活还要继续,有能有什么办法呢? 最近很热的电影《Superman in Exile》,想必看过的人都会觉得发自心底的苦涩,人活着,怎么就这么难啊!每天零七碎八的小事都从哪来的?怎么不停折腾还是没完没了?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也要扛起生活的重担,也要为五斗米而颠沛流离! 在无处路咖啡馆,有里昂这样的艺术瘪三,有器官捐客,有王阿花,有海青……最后,还有生活。 生活苦也好,甜也罢,每个人都会经历自己的难处,这是没人能取代并且要必须经历的过程。从"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到"人人都有难念的经",这只是真实的存在,只不过有时候没有意识到而已。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最重要的还是我们如何去处理,去对待,去征服,去变坚强的过程了。 这是一篇跑题观后感,但却是我此刻最真实的想法。 标签: 看剧之路——心得体会

后面越写越好,尤其那段塑造姐姐人物性格时,对姐姐、弟弟和父母的关系描述,姐姐与母亲的讨论与对峙,姐姐直接代表了一系列红卫兵产生的成长历程和心理诉求,可以与王小波的以小孩儿为视角审视,以戏谑的口吻描述这场运动的荒诞剧集对照起来看看。

1.王倦真的很会用现代意志观古言古。2.其实无论片尾曲前兵临城下结局还是之后的逃出生天结局都是是暂时的,无论如何八斋的结局才是七斋最后的结局,那一天早或晚来临而已。群鹤投火,楚袅在血染的兵器上仿若飞起来是比杀元昊还高光的高光,飞禽怎会认人,早知就不养鹤了看得人声泪俱下。3.比起剧本拍得有点差了,好多镜头人脸都是歪的,加上一堆乱七八糟的虚化。4.第二部最惊艳最喜欢的是小薛,开始坚定地说出只有自己能不要命地保护大家,最后隐隐感伤着只要将来战场上不要见到埋香就心满意足了。人物里元天关也酷毙了。5.元昊野利皇后演得甚好。6.尉迟本来以为是田虎第二没点滋味,死的时候才知那是众生一相啊。7.价值观比第一部拔得过高了以至生硬,其实不宣之于口会更好

世界上美好的东西不太多                 立秋傍晚从河对岸吹来的风             二十来岁笑起来要人命的你

2集之后,渐入佳境。几个新人的演技都不错,融入感也很强。虽然不完美,但还是想拯救一下平均分。毕竟真的没有那么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