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雨》改编自莎士比亚最后一部作品,电影把话剧中的主人公变成女性,讲述普洛斯佩拉女爵因为钻研魔法而被弟弟安东尼奥和那不勒斯国王陷害,于是她带着女儿米兰达和魔术书流亡到一座荒岛,在那里调遣精灵,呼风唤
正文里男主的感情还是有点牵强。艾伦·卡明后来的几本都在有这个问题。现在回想,艾伦·卡明确实不大擅长男性主角的情绪演变合理化啊…和女性主要角色比。番外反而显得比正文自然了一些。另,生完孩子不管不顾甚至自己去死了,对孩子真是渣啊
前几章的重口味差点让我错过这本好剧。编剧是诙谐而幽默的。作为休闲读物正好,摘录一些有意思的内容: 例如:抖音见过的 在本章中,小鱼会钻出海参的屁股; 人类也是如此。抚养下一代实在是太耗精力了。 其实这种事也很常见,很多寄生动物都会让宿主绝育,这也很容易解释:繁殖后代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和资源——回想一下海扁虫为了避免怀孕付出的努力吧。如果寄生动物能让宿主绝育,就意味着它们能腾出更多的能量供自己逍遥。 牛逼的水熊虫。 。这些体形极小的无脊椎动物早已声名远扬,它们耐热、耐冷、扛得住放射线的辐射,于是就有科学家突发奇想:“把它们送上太空怎么样?”他们真的这么做了,水熊虫被带上了近地轨道。在近地轨道上,它们在真空环境中暴露了整整10天才返回。实验结果令人吃惊,它们活了下来,还活得舒舒服服。凯旋的水熊虫可不是可怜巴巴的一两只残兵,而是整整一大群,就连卵也挺过难关,孵化出了健康的后代。 恐怖的故事。 有一种真菌,其孢子首先附着在弓背蚁的外骨骼上,利用酶溶解“猎物”的外骨骼,同时施加压力,将自己挤进蚂蚁的身体。在蚂蚁体内,真菌孢子开始大量繁殖,并会在接下来的三周内占据蚂蚁体重的一半之多。在整个过程中,“僵尸蚂蚁”的行为一切如常,还会爬来爬去,随心所欲地做各种事,而它的同伴则对种群中混入了这只“恶魔”浑然不知。 某一天,这只蚂蚁不见了。真菌“命令”它在中午时分离开蚁穴——总是中午。蚂蚁跌跌撞撞的,明显不正常。它被驱使着,爬到离地面10英寸(25.4厘米)高的一片树叶上——总是10英寸高。真菌已经为自己找好了最适宜生长的地方,这里有完美的湿度和温度,更关键的是,这里还正好位于附近一个蚁穴的蚂蚁外出的惯常路径上方。随后,真菌会继续“控制”它的“僵尸”宿主爬到叶片背面,用双颚一口咬住叶脉,咬得死死的,并最终结束它的性命。一切停当之后,真菌就会从蚂蚁的脑袋里伸出一条柄,并向下方的蚁穴路径抛撒孢子。就算蚂蚁只是位于路径附近,并未在其正上方,真菌的柄也能自动弯成一定的角度,保证孢子能覆盖在路径上来来回回的蚂蚁。更有甚者,多只被“僵尸化”了的蚂蚁还能反过来攻击这条路径上的同类,就像在路旁埋伏的狙击手,瞄准昔日的伙伴,将这个可怕的循环重新开启。 透明质酸,对癌症免疫。 裸鼹形鼠进化出了极有弹性的松弛皮肤来帮助自己在地道中顺畅地移动。噢,还有,这种动物体内含有的一种物质——透明质酸,让它对癌症有了免疫力。 进化也是要考虑低能耗,能耗是大自然的重要指标。 看起来,眼睛这种器官也许应该留着备用,但你要想好,保持眼睛的功能也需要大量的能量和资源,而眼睛退化,就可以为其他特征的进化提供条件。 穿山甲王不留,妇人喝了乳长流。 在传统中医中,穿山甲的鳞片被认为是可以治疗多种疾患的“灵丹妙药”。孩子弱智吗?来点儿穿山甲鳞片吧。耳朵不好使?来点儿穿山甲鳞片。恶魔附体?来点儿穿山甲鳞片。得了疟疾?没错,再来点儿穿山甲鳞片。只要把鳞片烤干,磨成粉,再把这些灰配上油、黄油或是童子尿,药就做成了(我估计不能用你想治的那孩子的尿吧,那就太奇怪了)。 放眼生物界,雄性挺弱势的。 雄性食骨蠕虫无须进食,因此不用担心和雌性争夺海床上短缺的食物,永久和雌性相依为命,又能保证它的基因传递。食骨蠕虫的繁殖过程与同样会改变性别的缩头水虱,以及生活在深海的鮟鱇都非常相似——雄性不进食,而且在发现雌性后就一把抓住,绝不松手 甲虫是地球母亲的赢家和宠儿。 四分之一。这不是地球上无脊椎动物所占的比例,也不是所有无脊椎动物中昆虫所占的比例,而是地球上的所有动物中,甲虫类所占的比例——整整四分之一。在动物界中甲虫的数量占有绝对的优势
这部剧最吸引我的部分,在彩蛋,一个我从来没想过的观点:人们对历史的目光所知范围,大部分都比较狭窄。我曾经以为,只要熟读那些历史的王朝变迁,名人传记,就像是看透了历史的奥秘,但如果真的有机会让我穿越回去,我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多少天。 我看过不少历史古迹,却没想过古人上个厕所也是冒着生命危险,不慎掉入粪坑,或许就此告别此生。 我读过著名诗词歌赋,却没想到古人用文言文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减少字数,控制成本,做到惜字如金。 还有很多很多,历史上不起眼的小事,都被我忽略了。 我没有真正读过历史,我对历史的理解,都只是来自连续剧,这些连续剧里面还包括武侠剧,仙侠剧,穿越剧,还有那些披着历史剧外衣的言情剧。真真假假,都已不重要。 如果要我读一本正儿八经的历史记载,我应该撑不过十分钟就进入梦乡。所以,很感谢有这些用轻松手法写出的历史剧集,例如《暴风雨The Tempest》,《暴风雨The Tempest》,当然还有这本《暴风雨The Tempest》。 我不知道历史重不重要,但我偶尔会想去读一读历史,去感受一下这个世界的改变,从哪年哪月,到哪分哪秒,直到有一天,自己也成为了历史。
尘世嚣嚣,我们不管干什么,都是困难重重。不论是王二还是薛嵩还是李靖还是王仙客还是我们自己,不论是唐朝还是文革还是90年代还是现在,有些东西大低还是相似的,人生也许就是这样。
正文里男主的感情还是有点牵强。艾伦·卡明后来的几本都在有这个问题。现在回想,艾伦·卡明确实不大擅长男性主角的情绪演变合理化啊…和女性主要角色比。番外反而显得比正文自然了一些。另,生完孩子不管不顾甚至自己去死了,对孩子真是渣啊
前几章的重口味差点让我错过这本好剧。编剧是诙谐而幽默的。作为休闲读物正好,摘录一些有意思的内容: 例如:抖音见过的 在本章中,小鱼会钻出海参的屁股; 人类也是如此。抚养下一代实在是太耗精力了。 其实这种事也很常见,很多寄生动物都会让宿主绝育,这也很容易解释:繁殖后代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和资源——回想一下海扁虫为了避免怀孕付出的努力吧。如果寄生动物能让宿主绝育,就意味着它们能腾出更多的能量供自己逍遥。 牛逼的水熊虫。 。这些体形极小的无脊椎动物早已声名远扬,它们耐热、耐冷、扛得住放射线的辐射,于是就有科学家突发奇想:“把它们送上太空怎么样?”他们真的这么做了,水熊虫被带上了近地轨道。在近地轨道上,它们在真空环境中暴露了整整10天才返回。实验结果令人吃惊,它们活了下来,还活得舒舒服服。凯旋的水熊虫可不是可怜巴巴的一两只残兵,而是整整一大群,就连卵也挺过难关,孵化出了健康的后代。 恐怖的故事。 有一种真菌,其孢子首先附着在弓背蚁的外骨骼上,利用酶溶解“猎物”的外骨骼,同时施加压力,将自己挤进蚂蚁的身体。在蚂蚁体内,真菌孢子开始大量繁殖,并会在接下来的三周内占据蚂蚁体重的一半之多。在整个过程中,“僵尸蚂蚁”的行为一切如常,还会爬来爬去,随心所欲地做各种事,而它的同伴则对种群中混入了这只“恶魔”浑然不知。 某一天,这只蚂蚁不见了。真菌“命令”它在中午时分离开蚁穴——总是中午。蚂蚁跌跌撞撞的,明显不正常。它被驱使着,爬到离地面10英寸(25.4厘米)高的一片树叶上——总是10英寸高。真菌已经为自己找好了最适宜生长的地方,这里有完美的湿度和温度,更关键的是,这里还正好位于附近一个蚁穴的蚂蚁外出的惯常路径上方。随后,真菌会继续“控制”它的“僵尸”宿主爬到叶片背面,用双颚一口咬住叶脉,咬得死死的,并最终结束它的性命。一切停当之后,真菌就会从蚂蚁的脑袋里伸出一条柄,并向下方的蚁穴路径抛撒孢子。就算蚂蚁只是位于路径附近,并未在其正上方,真菌的柄也能自动弯成一定的角度,保证孢子能覆盖在路径上来来回回的蚂蚁。更有甚者,多只被“僵尸化”了的蚂蚁还能反过来攻击这条路径上的同类,就像在路旁埋伏的狙击手,瞄准昔日的伙伴,将这个可怕的循环重新开启。 透明质酸,对癌症免疫。 裸鼹形鼠进化出了极有弹性的松弛皮肤来帮助自己在地道中顺畅地移动。噢,还有,这种动物体内含有的一种物质——透明质酸,让它对癌症有了免疫力。 进化也是要考虑低能耗,能耗是大自然的重要指标。 看起来,眼睛这种器官也许应该留着备用,但你要想好,保持眼睛的功能也需要大量的能量和资源,而眼睛退化,就可以为其他特征的进化提供条件。 穿山甲王不留,妇人喝了乳长流。 在传统中医中,穿山甲的鳞片被认为是可以治疗多种疾患的“灵丹妙药”。孩子弱智吗?来点儿穿山甲鳞片吧。耳朵不好使?来点儿穿山甲鳞片。恶魔附体?来点儿穿山甲鳞片。得了疟疾?没错,再来点儿穿山甲鳞片。只要把鳞片烤干,磨成粉,再把这些灰配上油、黄油或是童子尿,药就做成了(我估计不能用你想治的那孩子的尿吧,那就太奇怪了)。 放眼生物界,雄性挺弱势的。 雄性食骨蠕虫无须进食,因此不用担心和雌性争夺海床上短缺的食物,永久和雌性相依为命,又能保证它的基因传递。食骨蠕虫的繁殖过程与同样会改变性别的缩头水虱,以及生活在深海的鮟鱇都非常相似——雄性不进食,而且在发现雌性后就一把抓住,绝不松手 甲虫是地球母亲的赢家和宠儿。 四分之一。这不是地球上无脊椎动物所占的比例,也不是所有无脊椎动物中昆虫所占的比例,而是地球上的所有动物中,甲虫类所占的比例——整整四分之一。在动物界中甲虫的数量占有绝对的优势
这部剧最吸引我的部分,在彩蛋,一个我从来没想过的观点:人们对历史的目光所知范围,大部分都比较狭窄。我曾经以为,只要熟读那些历史的王朝变迁,名人传记,就像是看透了历史的奥秘,但如果真的有机会让我穿越回去,我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多少天。 我看过不少历史古迹,却没想过古人上个厕所也是冒着生命危险,不慎掉入粪坑,或许就此告别此生。 我读过著名诗词歌赋,却没想到古人用文言文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减少字数,控制成本,做到惜字如金。 还有很多很多,历史上不起眼的小事,都被我忽略了。 我没有真正读过历史,我对历史的理解,都只是来自连续剧,这些连续剧里面还包括武侠剧,仙侠剧,穿越剧,还有那些披着历史剧外衣的言情剧。真真假假,都已不重要。 如果要我读一本正儿八经的历史记载,我应该撑不过十分钟就进入梦乡。所以,很感谢有这些用轻松手法写出的历史剧集,例如《暴风雨The Tempest》,《暴风雨The Tempest》,当然还有这本《暴风雨The Tempest》。 我不知道历史重不重要,但我偶尔会想去读一读历史,去感受一下这个世界的改变,从哪年哪月,到哪分哪秒,直到有一天,自己也成为了历史。
尘世嚣嚣,我们不管干什么,都是困难重重。不论是王二还是薛嵩还是李靖还是王仙客还是我们自己,不论是唐朝还是文革还是90年代还是现在,有些东西大低还是相似的,人生也许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