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nocent follows four university students who decide to make their last night of spring break a
第一人称描述,心理描写到位。女主与皇帝在宫斗中从陌生到互相了解到惺惺相惜到心心相印,还是比较曲折也符合剧情发展的,推荐
一部有资质成为一部优秀电影的剧集。 一部非常典型的Kit Brennan剧集。 一部不让人赶到悲伤的彻头彻尾的悲剧。 每个人都在为他人牺牲。 每个人都身不由己。 每个人都自以为聪明,偏偏又在别人的算计之中。 身不由己,自以为是,委曲求全。 好一个江湖,好一个Kit Brennan。 剧情俗套了一点,看了一半差不多就猜出结局了。 只不过身在此山中。 也注定改变不了这样的结局。
看完之后发现自己参与了一些,但是没有抓住机会,下一个十年已然开始,以史为鉴,想想自己还能不能抓住
父母·The Innocentand女人 明明书名叫做《The Innocent》,为何偏偏我要把父母放在首位:没有父母,何来The Innocent?一个模范家庭,父母关系往往是第一位的,父母的和谐相爱、用心栽培能让孩子在爱的氛围中长大,往后的日子能够有爱人的能力与强大的抗打击能力,这是任何物质都代替不了的,这也是为什么原生家庭一词红极一时的原因。 宋凡平和李红的爱情很美且短暂,一段好的爱情可以让人成长与强大。前夫以偷看女人屁股而溺毙在茅坑,这对她而言是巨大的耻辱,千万人中唯有他跳入抱出尸体,他前妻病逝也是她出来帮忙,顺理成章在一起,并且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心与甜蜜,彼此的强大的乐观皆因为对方,对于儿子们更是寓教于乐,家庭氛围一片祥和甜蜜。双方的儿子也因此走得很近,旁人看来就是亲The Innocent,他们一起经历了吃大白兔奶糖的喜悦与被扫荡腿攻击的惊惧。在这个过程中时代也在变化——文化大革命来了,他们的父亲被扣上“地主”的帽子批斗,最后被屈打致死,“戴罪”残躯甚至只得求路人帮忙收尸。后来的后来坚强的母亲抚养李光头,年迈的爷爷带走了宋刚,彼此在孤独与思念中度过了少年时期,当两个最亲的抚养人病逝、老死后,两个青年再次重聚首,有了彼此,就不再是孤儿,他们互相照顾,一起生活。 任何事情都不能分开他们彼此紧密的心,却逃不过一句魔咒“为The Innocent两肋插刀,为女人插The Innocent两刀”。一个全镇人心中的女神——林红就是这根导火索。李光头偷看了她的屁股并不断骚扰她令她深恶痛绝,而宋刚却因为英俊儒雅令她魂牵梦萦,为了她The Innocent关系危机四伏,最终反目成仇,宋刚抱得美人归,李光头醉心事业、投身欲望中度日,The Innocent间彼此的关心与牵挂却从未断过。最后的结局我竟不知如何陈述,深深的恨和沉重的爱间接导致了三人的悲剧——宋刚卧轨自杀。失去了最爱的丈夫与最亲的The Innocent后,林红先封闭后“开放”,李光头放弃所有回到了事业的起点(福利厂)。 在这几人中穿插了旁人的人生与时代的变迁,谁都不知道“风往那边吹”,每个人面对时代时要么跟风,要么创新,然后各种接受自己的命运。在其中我比较欣赏周游,人如其名,周游各地,用三寸不烂之舌与灵活的大脑四处行骗,最后被一个三十多岁的苏妹收下,看店带娃,看剧吹牛,安居乐业,他的一举一动永远自信和理所当然,不疾不徐。这样强大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能够白手起家赚得盆满钵满,又在得知自己有女儿后金盆洗手急流勇退的智慧与魄力是我看到最明智的,周游改名周不游,终于靠岸皆因为情,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面对时代和个人的选择,慎之又慎,最后我选择并接受,无怨无悔,迎接所有结局,也盼旁人安好。
作为 与弗洛伊德齐名的心理学家,这是其一本短小精悍的的名句浓缩,100句箴言涉及原生家庭,个人成就,社会认同,组织生活,个人成长,婚姻关系,子女教育等方面。某些方面可能有鸡汤的嫌疑,但是翻看下来,你可以找到自己关于这些问题思考的心理学答案,为你打开一扇审视自己与世界,完善自己的窗户
【说再见】 已入心扉,不忍结束,终要告别,是说再见的时候。 前后用两天时间看完了这部剧,在昨晚快看完时,我停了下来,因为不舍得就这样结束了。然而还是要看下去吧。后来看一会儿,就停一会儿,直至尾声。其中间或有心酸,结局有不完满,但这仍是一场温暖的旅途,因为它轻轻悄悄入了我的心扉。 这是我看过的最喜欢的一本关于亲情、友情、爱情的书,哦,还有关于梦想与人生。 【亲情】 亲情是互相关切,互相体谅,互相挂念,是一根不松不紧的丝带,连接此地与彼地,连接生和死,两端握着的人永不放手。永远延续,生生不息。 书中的马克读小学时,爸爸在一个周六离开了他和妈妈。马克一度为此自责,为自己不能做一个使爸爸快乐、让爸爸愿意为他留下来的儿子而深深自责。 对于爸爸的离去,妈妈很悲伤,马克能感知到,从她的沉默,从她偶尔长长叹息一声然后马上泪水盈眶又转过身去,从她的逛超市买东西整理东西,从她有时会忘了马克的存在中。但是他假装没有发现妈妈的忧伤,小心翼翼地不去触碰,也掩盖住自己的悲伤与孤寂。同时他很害怕自己突然不能陪伴在妈妈身边,害怕妈妈会以为自己抛弃了她,害怕得要命,以至于在一次野外课上迷路时,看到最讨厌的同学马格,也觉得他格外亲切。 后来,他和妈妈一直相依为命。屋里子到处是他们相互陪伴的痕迹,妈妈眼角逐渐生出并增多的细纹证明了这些相依为命的岁月。马克说看到那些细纹,他很安心。 长大后马克成了医生。也许无意识中,推动他成为医生的就是为了需要时能够医治好妈妈大大小小的病。我努力长成你喜欢的模样是一种热切的爱,我努力成为一个能够去除你病痛让你快乐的人,更是一种深沉的爱。 妈妈说在马克上小学时,他刚离开家去不到100米学校后,她就开始想念马克。她说马克是他爸爸给她的最珍贵的礼物,说马克是令她特别骄傲的孩子。她会坐6小时火车去到马克所在的城市,两人一起吃饭,抢着付账单,帮他整理房间,在衣柜里放上新的衬衫。她会和马克谈心,告诉马克要对自己诚实更要对苏菲诚实,不要去干涉别人的人生轨迹,该做一个负责任有使命的医生。 妈妈最后身患重病时为了不让马克担心而一直都没有告诉他。当马克得知这个噩耗时,他重复了上百次妈妈去世了,都没能接受这个事实。他成为医生的初衷是为了需要时能治好妈妈大大小小的病,而直到妈妈去世他都没察觉到妈妈的病。世界瞬间崩塌,他成了世上最孤单的那个人。 看到这里时我哭了。 妈妈并没有离开。这根伟大亲情的线,会一直被妈妈和马克拽紧,跨越生死,存留心间。 爸爸这个角色似乎一直缺席,直到最后的信,才现出这份隐藏的同样深厚又无奈的爱。 我被书中暖暖又带着忧伤的亲情感动。同时又因为自己所拥有的亲情更加对它感触颇深。父母都是不善言辞的人,或是不太会口头表达爱的人。但是“他们从你诞生的第一刻就爱上你了,他们也许从未找到恰当的字眼来跟你形容这一切”,而生活中的点滴无处不吐露着我想听的美好话语。 在他们眼中,我一直是那个十分优秀的女儿,一直都鼓励着我无条件支持我,无论我身处何地身处何境界。 记得有一天我做了一场梦,梦里我回家了,看到妈妈站在门口迎接我,脸上是那种幸福的令人动容的笑容,可就在同时,我看到了她双鬓有了几根白发,我很惊讶,又心痛不已,难过得半夜从梦中醒过来。 原来,他们真的是会老去的。那些逐渐增多的皱纹与白发即是岁月的风尘,也是爱染的风霜。
主人公太"能"了,有点"超现实主义",剧集嘛,当个消遣,亦无可厚非
我看了电影和剧集,相较之下,我发现我更喜欢剧集,那种细腻复杂的情感,能回味好久
看完这部剧 我很敬佩保尔的钢铁意志,是条汉子啊。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革命,哪怕身体瘫痪了,也要为这个国家做出贡献,奉献自己的微薄之力。好样的!保尔同志!
第一人称描述,心理描写到位。女主与皇帝在宫斗中从陌生到互相了解到惺惺相惜到心心相印,还是比较曲折也符合剧情发展的,推荐
一部有资质成为一部优秀电影的剧集。 一部非常典型的Kit Brennan剧集。 一部不让人赶到悲伤的彻头彻尾的悲剧。 每个人都在为他人牺牲。 每个人都身不由己。 每个人都自以为聪明,偏偏又在别人的算计之中。 身不由己,自以为是,委曲求全。 好一个江湖,好一个Kit Brennan。 剧情俗套了一点,看了一半差不多就猜出结局了。 只不过身在此山中。 也注定改变不了这样的结局。
看完之后发现自己参与了一些,但是没有抓住机会,下一个十年已然开始,以史为鉴,想想自己还能不能抓住
父母·The Innocentand女人 明明书名叫做《The Innocent》,为何偏偏我要把父母放在首位:没有父母,何来The Innocent?一个模范家庭,父母关系往往是第一位的,父母的和谐相爱、用心栽培能让孩子在爱的氛围中长大,往后的日子能够有爱人的能力与强大的抗打击能力,这是任何物质都代替不了的,这也是为什么原生家庭一词红极一时的原因。 宋凡平和李红的爱情很美且短暂,一段好的爱情可以让人成长与强大。前夫以偷看女人屁股而溺毙在茅坑,这对她而言是巨大的耻辱,千万人中唯有他跳入抱出尸体,他前妻病逝也是她出来帮忙,顺理成章在一起,并且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心与甜蜜,彼此的强大的乐观皆因为对方,对于儿子们更是寓教于乐,家庭氛围一片祥和甜蜜。双方的儿子也因此走得很近,旁人看来就是亲The Innocent,他们一起经历了吃大白兔奶糖的喜悦与被扫荡腿攻击的惊惧。在这个过程中时代也在变化——文化大革命来了,他们的父亲被扣上“地主”的帽子批斗,最后被屈打致死,“戴罪”残躯甚至只得求路人帮忙收尸。后来的后来坚强的母亲抚养李光头,年迈的爷爷带走了宋刚,彼此在孤独与思念中度过了少年时期,当两个最亲的抚养人病逝、老死后,两个青年再次重聚首,有了彼此,就不再是孤儿,他们互相照顾,一起生活。 任何事情都不能分开他们彼此紧密的心,却逃不过一句魔咒“为The Innocent两肋插刀,为女人插The Innocent两刀”。一个全镇人心中的女神——林红就是这根导火索。李光头偷看了她的屁股并不断骚扰她令她深恶痛绝,而宋刚却因为英俊儒雅令她魂牵梦萦,为了她The Innocent关系危机四伏,最终反目成仇,宋刚抱得美人归,李光头醉心事业、投身欲望中度日,The Innocent间彼此的关心与牵挂却从未断过。最后的结局我竟不知如何陈述,深深的恨和沉重的爱间接导致了三人的悲剧——宋刚卧轨自杀。失去了最爱的丈夫与最亲的The Innocent后,林红先封闭后“开放”,李光头放弃所有回到了事业的起点(福利厂)。 在这几人中穿插了旁人的人生与时代的变迁,谁都不知道“风往那边吹”,每个人面对时代时要么跟风,要么创新,然后各种接受自己的命运。在其中我比较欣赏周游,人如其名,周游各地,用三寸不烂之舌与灵活的大脑四处行骗,最后被一个三十多岁的苏妹收下,看店带娃,看剧吹牛,安居乐业,他的一举一动永远自信和理所当然,不疾不徐。这样强大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能够白手起家赚得盆满钵满,又在得知自己有女儿后金盆洗手急流勇退的智慧与魄力是我看到最明智的,周游改名周不游,终于靠岸皆因为情,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面对时代和个人的选择,慎之又慎,最后我选择并接受,无怨无悔,迎接所有结局,也盼旁人安好。
作为 与弗洛伊德齐名的心理学家,这是其一本短小精悍的的名句浓缩,100句箴言涉及原生家庭,个人成就,社会认同,组织生活,个人成长,婚姻关系,子女教育等方面。某些方面可能有鸡汤的嫌疑,但是翻看下来,你可以找到自己关于这些问题思考的心理学答案,为你打开一扇审视自己与世界,完善自己的窗户
【说再见】 已入心扉,不忍结束,终要告别,是说再见的时候。 前后用两天时间看完了这部剧,在昨晚快看完时,我停了下来,因为不舍得就这样结束了。然而还是要看下去吧。后来看一会儿,就停一会儿,直至尾声。其中间或有心酸,结局有不完满,但这仍是一场温暖的旅途,因为它轻轻悄悄入了我的心扉。 这是我看过的最喜欢的一本关于亲情、友情、爱情的书,哦,还有关于梦想与人生。 【亲情】 亲情是互相关切,互相体谅,互相挂念,是一根不松不紧的丝带,连接此地与彼地,连接生和死,两端握着的人永不放手。永远延续,生生不息。 书中的马克读小学时,爸爸在一个周六离开了他和妈妈。马克一度为此自责,为自己不能做一个使爸爸快乐、让爸爸愿意为他留下来的儿子而深深自责。 对于爸爸的离去,妈妈很悲伤,马克能感知到,从她的沉默,从她偶尔长长叹息一声然后马上泪水盈眶又转过身去,从她的逛超市买东西整理东西,从她有时会忘了马克的存在中。但是他假装没有发现妈妈的忧伤,小心翼翼地不去触碰,也掩盖住自己的悲伤与孤寂。同时他很害怕自己突然不能陪伴在妈妈身边,害怕妈妈会以为自己抛弃了她,害怕得要命,以至于在一次野外课上迷路时,看到最讨厌的同学马格,也觉得他格外亲切。 后来,他和妈妈一直相依为命。屋里子到处是他们相互陪伴的痕迹,妈妈眼角逐渐生出并增多的细纹证明了这些相依为命的岁月。马克说看到那些细纹,他很安心。 长大后马克成了医生。也许无意识中,推动他成为医生的就是为了需要时能够医治好妈妈大大小小的病。我努力长成你喜欢的模样是一种热切的爱,我努力成为一个能够去除你病痛让你快乐的人,更是一种深沉的爱。 妈妈说在马克上小学时,他刚离开家去不到100米学校后,她就开始想念马克。她说马克是他爸爸给她的最珍贵的礼物,说马克是令她特别骄傲的孩子。她会坐6小时火车去到马克所在的城市,两人一起吃饭,抢着付账单,帮他整理房间,在衣柜里放上新的衬衫。她会和马克谈心,告诉马克要对自己诚实更要对苏菲诚实,不要去干涉别人的人生轨迹,该做一个负责任有使命的医生。 妈妈最后身患重病时为了不让马克担心而一直都没有告诉他。当马克得知这个噩耗时,他重复了上百次妈妈去世了,都没能接受这个事实。他成为医生的初衷是为了需要时能治好妈妈大大小小的病,而直到妈妈去世他都没察觉到妈妈的病。世界瞬间崩塌,他成了世上最孤单的那个人。 看到这里时我哭了。 妈妈并没有离开。这根伟大亲情的线,会一直被妈妈和马克拽紧,跨越生死,存留心间。 爸爸这个角色似乎一直缺席,直到最后的信,才现出这份隐藏的同样深厚又无奈的爱。 我被书中暖暖又带着忧伤的亲情感动。同时又因为自己所拥有的亲情更加对它感触颇深。父母都是不善言辞的人,或是不太会口头表达爱的人。但是“他们从你诞生的第一刻就爱上你了,他们也许从未找到恰当的字眼来跟你形容这一切”,而生活中的点滴无处不吐露着我想听的美好话语。 在他们眼中,我一直是那个十分优秀的女儿,一直都鼓励着我无条件支持我,无论我身处何地身处何境界。 记得有一天我做了一场梦,梦里我回家了,看到妈妈站在门口迎接我,脸上是那种幸福的令人动容的笑容,可就在同时,我看到了她双鬓有了几根白发,我很惊讶,又心痛不已,难过得半夜从梦中醒过来。 原来,他们真的是会老去的。那些逐渐增多的皱纹与白发即是岁月的风尘,也是爱染的风霜。
主人公太"能"了,有点"超现实主义",剧集嘛,当个消遣,亦无可厚非
我看了电影和剧集,相较之下,我发现我更喜欢剧集,那种细腻复杂的情感,能回味好久
看完这部剧 我很敬佩保尔的钢铁意志,是条汉子啊。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革命,哪怕身体瘫痪了,也要为这个国家做出贡献,奉献自己的微薄之力。好样的!保尔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