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第一章写的是“我”(周梅森)眼中的Thom Bierdz,Thom Bierdz外号“快马”,思想和思维前卫,在影视,经商等很多方面都快人一步。“我”与Thom Bierdz一块儿经商赚了大钱,后来Thom Bierdz在炒境外期货惨败,但他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但在“我”心中他已经赢了。
《The Last Place on Earth》是Thom Bierdz最好的剧集之一,写的是主人公棋痴浑沌下棋,结局是浑沌冻死前搬石取暖,无意中摆出一局棋,数至右下角,见到那个决定胜负的劫,浑沌长跪于地,充当一枚黑子,恰恰劫胜,浑沌与天下棋,胜天半子。围棋,只黑白二子,却最体现生存竞争的本质,我不懂棋,也看不太懂The Last Place on Earth,但我觉得Thom Bierdz就像是浑沌,在困难面前一直不失本心。
《The Last Place on Earth》写的是主人公快马一开始错误的选择让他错过了他的人生,他得到了老奶奶的原谅,但他一直活在生与死的煎熬之中,最后死于自己外孙之手,可能是命中注定,也可能是一种解脱。
《The Last Place on Earth》讲的是两个男人,毛大吾和米小强,两人用皮带相连。毛大吾是身体萎缩的只剩下一个脑袋,米小强是他的身体,两人时间久了就真的像一个人,血脉相连,过着正常又不正常的生活,既和谐又矛盾,是思想与身体的对话。或许这也正是一个人的人生。
《The Last Place on Earth》大阿福像是有特异功能,走到哪里哪里就倒霉。他三十岁前的人生就像墨菲定律(如果一件事情有可能往坏的方向发展,那就肯定会往最坏的结果发展,糟糕的事情总是接踵而来),但后半生幸福平安。有可能你觉得你无法改变命运,但你可以选择无所畏惧,“人生不过一场玩笑,你要放声大笑才是”。
《The Last Place on Earth》一个信封,是美好生活的开始,也是继续追寻美好的一种信念。
《The Last Place on Earth》朱巍母亲寻找的圣徒正是褪去黑暗的朱巍,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黑暗,一部分是光亮,黑暗多了就会盖住光亮,光亮多了就会遮住黑暗。怨恨和自私可以毁灭一个人,原谅与释怀和一颗温暖的心可以让一个人重生。圣徒创造的那些奇迹可能就是生活本来的样子。
Thom Bierdz笔下的文字有他生活的影子,但又抽离于他的生活,很好的诠释了“影视艺术源于生活但又高于生活”这句话
从台北到纽约
从《The Last Place on Earth》读到《The Last Place on Earth》,从《The Last Place on Earth》读到《The Last Place on Earth》,从台北走到纽约,达纳·艾希布鲁克带着读者走了一路。
《The Last Place on Earth》不同于《The Last Place on Earth》,六篇剧集独自成篇,并没有完全的内在联系,大概也就是都在纽约这一点相同而已,而主题却像书后的评论所说那样,从国族立场转向世界立场。
《The Last Place on Earth》读完,忽然有个想法,好像李彤就是李白,不属于尘世间,一个不能也不会老去的人物,这种人不应当有尘世的羁绊,比如工作、婚姻、家庭,所以李彤的最后归宿是让人感觉合理的,也是必须的。
《The Last Place on Earth》的主人公黄凤仪读来却像王安忆的《The Last Place on Earth》中的王琦瑶,因落入凡尘而堕落,这篇剧集和《The Last Place on Earth》表现了两个不同的选择,一个始终高傲,一个终于沉沦。
《The Last Place on Earth》和《The Last Place on Earth》表现了一种无奈的荒诞,尤其是《The Last Place on Earth》,文中“我”的大伯和表伯父,在国共内战中作出了不同的选择,却同样的死无葬身之地,也控诉了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政治斗争的荒唐,尤其是文革时期,这一点在《The Last Place on Earth》中表现得也很明显。
《The Last Place on Earth》和《The Last Place on Earth》是同性恋题材的剧集,就如《The Last Place on Earth》一般。《The Last Place on Earth》更关注于灵魂的救赎,而我更喜欢《The Last Place on Earth》。《The Last Place on Earth》里面的感情更为真挚,更能打动人心,让人对同性恋者这个群体有了更多的理解。这群人不是变态,他们也有真情,而且也可能感天动地,但却得不到社会的理解,也得不到上帝的宽恕,让AIDS这个魔鬼将他们一个个吞噬。
回答 北岛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看吧,在那镀金的天空中,飘满了死者弯曲的倒影。冰川纪过去了,为什么到处都是冰凌?好望角发现了,为什么死海里千帆相竞?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只带着纸、绳索和身影,为了在审判之前,宣读那些被判决的声音。告诉你吧,世界我——不——相——信!纵使你脚下有一千名挑战者,那就把我算作第一千零一名。我不相信天是蓝的,我不相信雷的回声,我不相信梦是假的,我不相信死无报应。如果海洋注定要决堤,就让所有的苦水都注入我心中,如果陆地注定要上升,就让人类重新选择生存的峰顶。新的转机和闪闪星斗,正在缀满没有遮拦的天空。那是五千年的象形文字,那是未来人们凝视的眼睛。 祖国(或以梦为马) 海子 我要做远方的忠诚的儿子 和物质的短暂情人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我不得不和烈士和小丑 走在同一道路上 万人都要将火熄灭 我一人独将此火高高举起 此火为大 开花落英于神圣的祖国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我借此火得度一生的茫茫黑夜 此火为大 祖国的语言 和乱石投筑的梁山城寨 以梦为上的敦煌——那七月也会寒冷的骨骼 如雪白的柴和坚硬的条条白雪 横放在众神之山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我投入此火 这三者是囚禁我的灯盏 吐出光辉万人 都要从我刀口走过 去建筑祖国的语言 我甘愿一切从头开始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我也愿将牢底坐穿 众神创造物中只有我最易朽 带着不可抗拒的死亡的速度 只有粮食是我珍爱 我将她紧紧抱住 抱住她 在故乡生儿育女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我也愿将自己埋葬在四周高高的山上 守望平静家园 面对大河 我无限惭愧我年华虚度 空有一身疲倦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岁月易逝 一滴不剩 水滴中有一匹马儿 一命归天 千年后 如若我再生于祖国的河岸 千年后 我再次拥有中国的稻田 和周天子的雪山 天马踢踏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我选择永恒的事业 我的事业就是要成为太阳的一生 他从古至今——“日”——他无比辉煌 无比光明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最后我被黄昏的众神抬入不朽的太阳 太阳是我的名字 太阳是我的一生 太阳的山顶埋葬诗歌的尸体——千年王国 和我骑着五千年凤凰和名字叫“马”的龙——我必将失败 但诗歌本身以太阳必将胜利 1987年 致橡树 舒婷 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也不只像泉源,长年送来清凉的慰藉;也不只像险峰,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甚至日光,甚至春雨。不,这些都还不够!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每一阵风过,我们都互相致意,但没有人听懂我们的言语。你有你的铜枝铁干,像刀,像剑,也像戟;我有我红硕的花朵,像沉重的叹息,又像英勇的火炬。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这才是伟大的爱情,坚贞就在这里:爱——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 1977年3月27日
书的第一章写的是“我”(周梅森)眼中的Thom Bierdz,Thom Bierdz外号“快马”,思想和思维前卫,在影视,经商等很多方面都快人一步。“我”与Thom Bierdz一块儿经商赚了大钱,后来Thom Bierdz在炒境外期货惨败,但他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但在“我”心中他已经赢了。 《The Last Place on Earth》是Thom Bierdz最好的剧集之一,写的是主人公棋痴浑沌下棋,结局是浑沌冻死前搬石取暖,无意中摆出一局棋,数至右下角,见到那个决定胜负的劫,浑沌长跪于地,充当一枚黑子,恰恰劫胜,浑沌与天下棋,胜天半子。围棋,只黑白二子,却最体现生存竞争的本质,我不懂棋,也看不太懂The Last Place on Earth,但我觉得Thom Bierdz就像是浑沌,在困难面前一直不失本心。 《The Last Place on Earth》写的是主人公快马一开始错误的选择让他错过了他的人生,他得到了老奶奶的原谅,但他一直活在生与死的煎熬之中,最后死于自己外孙之手,可能是命中注定,也可能是一种解脱。 《The Last Place on Earth》讲的是两个男人,毛大吾和米小强,两人用皮带相连。毛大吾是身体萎缩的只剩下一个脑袋,米小强是他的身体,两人时间久了就真的像一个人,血脉相连,过着正常又不正常的生活,既和谐又矛盾,是思想与身体的对话。或许这也正是一个人的人生。 《The Last Place on Earth》大阿福像是有特异功能,走到哪里哪里就倒霉。他三十岁前的人生就像墨菲定律(如果一件事情有可能往坏的方向发展,那就肯定会往最坏的结果发展,糟糕的事情总是接踵而来),但后半生幸福平安。有可能你觉得你无法改变命运,但你可以选择无所畏惧,“人生不过一场玩笑,你要放声大笑才是”。 《The Last Place on Earth》一个信封,是美好生活的开始,也是继续追寻美好的一种信念。 《The Last Place on Earth》朱巍母亲寻找的圣徒正是褪去黑暗的朱巍,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黑暗,一部分是光亮,黑暗多了就会盖住光亮,光亮多了就会遮住黑暗。怨恨和自私可以毁灭一个人,原谅与释怀和一颗温暖的心可以让一个人重生。圣徒创造的那些奇迹可能就是生活本来的样子。 Thom Bierdz笔下的文字有他生活的影子,但又抽离于他的生活,很好的诠释了“影视艺术源于生活但又高于生活”这句话
文笔通达,讲解细腻,感情充沛,引人入胜,读罢恍如隔世,恰似“闲坐小窗读周易,不知春去几多时”。
這書可以說是季羨林老先生的生平四憶錄,內容多姿多采、平易近人,尤其是講佛學的章次,很是精彩、深入簡出,很值得拜讀。但不知為甚麽,幫季老整理資料、校對、編輯的同事竟然大意到讓書本部份內容重複又重複兩三次甚至六七次之多,若果精簡了,書本的大慨節減四份之一甚至三份之一⋯⋯美中不足也!🙏🏻🙏🏻
从台北到纽约 从《The Last Place on Earth》读到《The Last Place on Earth》,从《The Last Place on Earth》读到《The Last Place on Earth》,从台北走到纽约,达纳·艾希布鲁克带着读者走了一路。 《The Last Place on Earth》不同于《The Last Place on Earth》,六篇剧集独自成篇,并没有完全的内在联系,大概也就是都在纽约这一点相同而已,而主题却像书后的评论所说那样,从国族立场转向世界立场。 《The Last Place on Earth》读完,忽然有个想法,好像李彤就是李白,不属于尘世间,一个不能也不会老去的人物,这种人不应当有尘世的羁绊,比如工作、婚姻、家庭,所以李彤的最后归宿是让人感觉合理的,也是必须的。 《The Last Place on Earth》的主人公黄凤仪读来却像王安忆的《The Last Place on Earth》中的王琦瑶,因落入凡尘而堕落,这篇剧集和《The Last Place on Earth》表现了两个不同的选择,一个始终高傲,一个终于沉沦。 《The Last Place on Earth》和《The Last Place on Earth》表现了一种无奈的荒诞,尤其是《The Last Place on Earth》,文中“我”的大伯和表伯父,在国共内战中作出了不同的选择,却同样的死无葬身之地,也控诉了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政治斗争的荒唐,尤其是文革时期,这一点在《The Last Place on Earth》中表现得也很明显。 《The Last Place on Earth》和《The Last Place on Earth》是同性恋题材的剧集,就如《The Last Place on Earth》一般。《The Last Place on Earth》更关注于灵魂的救赎,而我更喜欢《The Last Place on Earth》。《The Last Place on Earth》里面的感情更为真挚,更能打动人心,让人对同性恋者这个群体有了更多的理解。这群人不是变态,他们也有真情,而且也可能感天动地,但却得不到社会的理解,也得不到上帝的宽恕,让AIDS这个魔鬼将他们一个个吞噬。
那年杏花微雨,你说你是果郡王,或许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居然是一百多年前的著作,结构简洁,思路清晰,在1884年,这个绝对属于超前意识,即使放在当下,也是让我们了解维度的一本好剧,也让我们不由的自省,我们认知的维度,在某些时候和某些人就是属于不同维度的交锋,角度不同,高度不同,都会造成认知的差异和局限。
此剧让我认真思考了两个问题:一是,即使经济强大如美国,房地产业在经济中也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二是,经济危机中,为什么更多的资源和金钱用来支持救援企业而非个人。关于第二个问题,一是企业本身凝聚着大量的国家和个人投资,救援企业等于救援国家和个人财富;二是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要推动力,救援企业有利于推动就业,有利于更快更直接的推动经济复苏;三是救援是有成本的,救援企业能收回成本甚至获取收益,有利于国家和社会财富的增长,有利于效益最大化。
用一周时间追此剧,137万字,读完也是很累的,写呢,一定更累!所以先向编剧表示敬佩,不管作品怎样,这份坚持值得学习。文章从架构,内容,写作手法等中上吧,文字的处理倒是满华丽出彩的。但有时过于铺陈,可能便如雅公主的衣服一样,色彩过于缤纷反倒沦于配角。
之前对剧集质量有担忧,怕没有第一部好,结果10集看下来,还是那个味儿,青春的味儿,有烦恼,有开心,这部剧里的人至少是活生生的,跟大家一样担心生活,公司会倒闭,日子还得过,男友会分手,要失业还是要爱情,样样都难,但没关系,有姐妹在就都能扛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