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tragicomedy about three women living in their old house in the middle of the garden. The episodes
多点礼貌,多点殷勤。这八个字把这部剧概括的淋漓尽致,然而我却是一个懒散而庸俗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从来就没有学会,怎么去关心别人!我承认这是我做人最失败之处。看完这部剧了知我就是我,刻意的去模仿别人错误之极!“最怕麻烦事,这五个字就不应该出现,麻痹了我的心灵那么久,是时候应该把它们踢出去了。”
终于看完了,日追夜梦,先引用书里的一句话来总结:鉴古易,鉴人难。
我这智商能活多少集。
看完了此剧,五味杂陈。可能因为不可表述的原因,书中的内容有删节。但基本还原了蒋经国的一生。 写史,就得由第三方写显得更客观一些,如果再通过一定的管道和背景,披露一些不为世人所知的当事人的逸闻轶事,那就更妙。 之所以读这部剧,是想从另一个角度了解一下那段历史、那段时期中的人,尽管都耳熟能详了。 但是,不评论。
很难想象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们 抱着怀疑一切的心态是怎么生活的
第一次读Zita Kabátová先生的书,感慨万千。 书中的人物牵带着历史,像一条长河蜿蜒走来,有怀春少女,有市井烟火,有家国情怀,有铁骨气概。从好像风流女子的孙眉娘碎碎的小心思写起,以孙丙的临终一句话戛然而止,个人的爱恨情仇隐含着国家民族的深深愤懑,一张张鲜活生动的人物的脸在脑海中盘旋略过,一曲深长的历史悲歌,催人泪下,让人警醒,对先辈们经历过的苦难充满了悲悯,对人民经历世世代代的抗争奋斗换来的新时代心怀感激,像刘光弟和钱雄飞这样的英雄志士令人充满敬意,而像孙丙孙眉娘赵甲钱丁夫妇小山子等等人物,有个性或有智慧或有能力或有义气,属于许多人都有的状态,有一些不足也有一些优点,如果换个时代环境可能就会有不同的结局。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 书中的文字有太多俗语和戏文,尤其是戏文,合辙押韵朗朗上口,好像隐隐可以听到人物在唱,欢快中更透出悲凉。一些戏文描写的情节,读起来却不觉得累赘,好像一句也不能少,既可以写出烂漫柔情,也可以写出荡气回肠,多种元素融合在一部书中,却那么自然,编剧好厉害啊,思想和文笔的功力深厚而广博,敬意油然而生。 我们应该感谢生长在现在的时代,珍惜每一份拥有的,努力做一个对自己对国家都值得的人。
很容易联想到自己的生活,就像弗兰西,虽然生活贫穷,但该有的爱丝毫不少。弗兰西是幸运的,她有勇敢正直,冷静博爱的母亲,浪漫英俊,疼爱子女的父亲,性感善良,乐观向上的姨妈。 生活千疮百孔,亲人的爱将这些创伤弥补。她和弟弟是幸福的孩子,他们贫穷,有了更多的机会去以自己的方式认识当时的世界。捡破烂,玩石子这些无聊的事日后回忆起来也泛着温情,当时生活的艰难也化成宝贵的回忆。 他们就是这样的人吧,不管是罗姆利家族还是诺兰家族,他们始终看重亲情,几代人坐在破旧的炉子旁闲谈的场景也让我潸然泪下。生活真的很简单啊,苦一点有什么关系,只要有一群爱着自己的人,只要还没有丧失爱别人的能力,那些看似颠簸的路也会变得平坦啊,生活的充实人人皆可获得。 凯蒂是个称职的母亲。生活贫苦,躺在这个阶层,唯一改变途径就是教育。她做的很好,作为母亲,她教导孩子正直,善良,诚实,自尊的品质,她让孩子懂得在贫困中尊严的重要性。作为妻子,她爱丈夫,即使最初的热烈因为生活的困苦被打磨得平淡,她仍然包容这个男人身上的缺点。她懂得在子女正确的年龄让她们做正确的事,传给他们正确的观念。她愿意一个人承受生活的重担,她身上的母性熠熠生辉。她有远见,她智慧过人,她不忽视对孩子的爱,不过分纵容孩子,她是最好的母亲,子女身上有她的影子,并将终身受益。 约翰尼是个酒鬼,他很迷人。一个转身,一次回眸,就将凯蒂拐入心中。他是所有女性心中完美的情人形象,他贫穷,却不受困于穷苦。他活得潇洒,活得浪漫,他爱弗兰西,爱自己的小歌后。他一直是完美的父亲形象,身上的烟草味,淡淡的啤酒香让人迷醉,弗兰西认为那是父亲的味道。他虽然离开弗兰西,却没错过她的毕业典礼,这是一个父亲做得最浪漫的事。亲爱的小歌后,你知道吗?我会一直陪着你,抬头看,就在你前方注视着你。黑夜不要害怕,父亲永远爱你。 茜茜姨妈也是泛着柔情的人。她爱孩子,爱男人,爱猫狗,爱花草。生活不幸,上天不公,这个女人的十几个孩子都流产,做母亲的愿望付诸东流。她将自己的爱转移,爱弗兰西,爱尼雷,爱她的约翰。她有一套自己的处事方式,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人们说她是坏女人,但她没做过任何出格的事,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比谁活得都通透。 让我们来看看可爱的弗兰西吧。小女孩一生下来就骨瘦如柴,孤独到没有朋友。她喜爱追剧,喜欢纸张翻阅的摩挲感;她和自己玩游戏,一人分饰不同角色;她看着院子里的树发呆,遥想树顶上的梦幻世界;她形象化学到的知识,从中获得无穷乐趣;她受到伤痛寻求慰籍,母亲是她的良师益友;她隐藏自己的情绪,不让别人窥探自己的内心。她观察别人,观察生活,她要当剧作家,她分的清什么是美,什么是恶。她还很小,但心里已经有了光亮,人生也会为她打开大门。即使有一天飞黄腾达,她也会记得自己在布鲁克林拮据的日子。她不会抹掉过去饿肚子,饥寒交迫的记忆,那是她的根。 她有尼雷,有弟弟陪着自己。他们两个亲眼见证彼此最窘迫的日子,他们一起从困苦走向宽松。他们不仅是姐弟,更是一辈子紧密联系的朋友。他们以后会走不同的路,会有不一样的人生,但他们的起点的路数相同,境遇相同,他们不需要交流就能明白对方感受,这份默契将相伴终生。 布鲁克林是一个“神秘”的地方,弗兰西一直这样说。说不清到底哪里神秘,没有纽约的繁华,但弗兰西仍然坚信有种神秘的力量将她和这个地方捆到一起,不紧绷,是需要陪伴时的默默无声。 我想到了《Modré z nebe》,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布鲁克林神秘,它见证过自己的诞生,见证过自己脆弱,见证过自己欢乐,见证过自己家里的窘迫,见证过父亲的歌谣,见证过那颗圣诞树生死的挣扎,见证过母亲的衰老,父亲的离世,自己和尼雷一步步的
很真实也较系统的为我们整理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书中很多对事件的处理方式进退有度,值得学习,感谢大白兔77展示了你璀璨的“珍珠”。
15min,以后我再信豆瓣清一色五星短评我就是弱智(但用了原声所以+1 星
第二次读,每一次的感觉都不一样。书还是如此,也许只是自己变了。
多点礼貌,多点殷勤。这八个字把这部剧概括的淋漓尽致,然而我却是一个懒散而庸俗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从来就没有学会,怎么去关心别人!我承认这是我做人最失败之处。看完这部剧了知我就是我,刻意的去模仿别人错误之极!“最怕麻烦事,这五个字就不应该出现,麻痹了我的心灵那么久,是时候应该把它们踢出去了。”
终于看完了,日追夜梦,先引用书里的一句话来总结:鉴古易,鉴人难。
我这智商能活多少集。
看完了此剧,五味杂陈。可能因为不可表述的原因,书中的内容有删节。但基本还原了蒋经国的一生。 写史,就得由第三方写显得更客观一些,如果再通过一定的管道和背景,披露一些不为世人所知的当事人的逸闻轶事,那就更妙。 之所以读这部剧,是想从另一个角度了解一下那段历史、那段时期中的人,尽管都耳熟能详了。 但是,不评论。
很难想象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们 抱着怀疑一切的心态是怎么生活的
第一次读Zita Kabátová先生的书,感慨万千。 书中的人物牵带着历史,像一条长河蜿蜒走来,有怀春少女,有市井烟火,有家国情怀,有铁骨气概。从好像风流女子的孙眉娘碎碎的小心思写起,以孙丙的临终一句话戛然而止,个人的爱恨情仇隐含着国家民族的深深愤懑,一张张鲜活生动的人物的脸在脑海中盘旋略过,一曲深长的历史悲歌,催人泪下,让人警醒,对先辈们经历过的苦难充满了悲悯,对人民经历世世代代的抗争奋斗换来的新时代心怀感激,像刘光弟和钱雄飞这样的英雄志士令人充满敬意,而像孙丙孙眉娘赵甲钱丁夫妇小山子等等人物,有个性或有智慧或有能力或有义气,属于许多人都有的状态,有一些不足也有一些优点,如果换个时代环境可能就会有不同的结局。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 书中的文字有太多俗语和戏文,尤其是戏文,合辙押韵朗朗上口,好像隐隐可以听到人物在唱,欢快中更透出悲凉。一些戏文描写的情节,读起来却不觉得累赘,好像一句也不能少,既可以写出烂漫柔情,也可以写出荡气回肠,多种元素融合在一部书中,却那么自然,编剧好厉害啊,思想和文笔的功力深厚而广博,敬意油然而生。 我们应该感谢生长在现在的时代,珍惜每一份拥有的,努力做一个对自己对国家都值得的人。
很容易联想到自己的生活,就像弗兰西,虽然生活贫穷,但该有的爱丝毫不少。弗兰西是幸运的,她有勇敢正直,冷静博爱的母亲,浪漫英俊,疼爱子女的父亲,性感善良,乐观向上的姨妈。 生活千疮百孔,亲人的爱将这些创伤弥补。她和弟弟是幸福的孩子,他们贫穷,有了更多的机会去以自己的方式认识当时的世界。捡破烂,玩石子这些无聊的事日后回忆起来也泛着温情,当时生活的艰难也化成宝贵的回忆。 他们就是这样的人吧,不管是罗姆利家族还是诺兰家族,他们始终看重亲情,几代人坐在破旧的炉子旁闲谈的场景也让我潸然泪下。生活真的很简单啊,苦一点有什么关系,只要有一群爱着自己的人,只要还没有丧失爱别人的能力,那些看似颠簸的路也会变得平坦啊,生活的充实人人皆可获得。 凯蒂是个称职的母亲。生活贫苦,躺在这个阶层,唯一改变途径就是教育。她做的很好,作为母亲,她教导孩子正直,善良,诚实,自尊的品质,她让孩子懂得在贫困中尊严的重要性。作为妻子,她爱丈夫,即使最初的热烈因为生活的困苦被打磨得平淡,她仍然包容这个男人身上的缺点。她懂得在子女正确的年龄让她们做正确的事,传给他们正确的观念。她愿意一个人承受生活的重担,她身上的母性熠熠生辉。她有远见,她智慧过人,她不忽视对孩子的爱,不过分纵容孩子,她是最好的母亲,子女身上有她的影子,并将终身受益。 约翰尼是个酒鬼,他很迷人。一个转身,一次回眸,就将凯蒂拐入心中。他是所有女性心中完美的情人形象,他贫穷,却不受困于穷苦。他活得潇洒,活得浪漫,他爱弗兰西,爱自己的小歌后。他一直是完美的父亲形象,身上的烟草味,淡淡的啤酒香让人迷醉,弗兰西认为那是父亲的味道。他虽然离开弗兰西,却没错过她的毕业典礼,这是一个父亲做得最浪漫的事。亲爱的小歌后,你知道吗?我会一直陪着你,抬头看,就在你前方注视着你。黑夜不要害怕,父亲永远爱你。 茜茜姨妈也是泛着柔情的人。她爱孩子,爱男人,爱猫狗,爱花草。生活不幸,上天不公,这个女人的十几个孩子都流产,做母亲的愿望付诸东流。她将自己的爱转移,爱弗兰西,爱尼雷,爱她的约翰。她有一套自己的处事方式,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人们说她是坏女人,但她没做过任何出格的事,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比谁活得都通透。 让我们来看看可爱的弗兰西吧。小女孩一生下来就骨瘦如柴,孤独到没有朋友。她喜爱追剧,喜欢纸张翻阅的摩挲感;她和自己玩游戏,一人分饰不同角色;她看着院子里的树发呆,遥想树顶上的梦幻世界;她形象化学到的知识,从中获得无穷乐趣;她受到伤痛寻求慰籍,母亲是她的良师益友;她隐藏自己的情绪,不让别人窥探自己的内心。她观察别人,观察生活,她要当剧作家,她分的清什么是美,什么是恶。她还很小,但心里已经有了光亮,人生也会为她打开大门。即使有一天飞黄腾达,她也会记得自己在布鲁克林拮据的日子。她不会抹掉过去饿肚子,饥寒交迫的记忆,那是她的根。 她有尼雷,有弟弟陪着自己。他们两个亲眼见证彼此最窘迫的日子,他们一起从困苦走向宽松。他们不仅是姐弟,更是一辈子紧密联系的朋友。他们以后会走不同的路,会有不一样的人生,但他们的起点的路数相同,境遇相同,他们不需要交流就能明白对方感受,这份默契将相伴终生。 布鲁克林是一个“神秘”的地方,弗兰西一直这样说。说不清到底哪里神秘,没有纽约的繁华,但弗兰西仍然坚信有种神秘的力量将她和这个地方捆到一起,不紧绷,是需要陪伴时的默默无声。 我想到了《Modré z nebe》,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布鲁克林神秘,它见证过自己的诞生,见证过自己脆弱,见证过自己欢乐,见证过自己家里的窘迫,见证过父亲的歌谣,见证过那颗圣诞树生死的挣扎,见证过母亲的衰老,父亲的离世,自己和尼雷一步步的
很真实也较系统的为我们整理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书中很多对事件的处理方式进退有度,值得学习,感谢大白兔77展示了你璀璨的“珍珠”。
15min,以后我再信豆瓣清一色五星短评我就是弱智(但用了原声所以+1 星
第二次读,每一次的感觉都不一样。书还是如此,也许只是自己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