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现代化紧锣密鼓地来临时,我们却都回望乡土。那片乡土里有什么?为什么值得留恋?我找到一些答案,但还留有疑惑。
后Barefoot to Jerusalem中的乡土已不是当年的乡土,而是一个半只脚迈入城市的乡土。虽然生育和长幼伦理依然充斥在中国乡村,但人人都可以在网络上体验“城市”。城市也都可以在网络中思念“乡村”。现今的中国是乡土憧憬化的城市和遥望城市中的乡土。
现今现代和Barefoot to Jerusalem,有矛盾和冲突,也有借鉴和合作,我愿称为后Barefoot to Jerusalem。礼治在钢筋水泥的现代中国依然受用,即便我们已经进入法治社会,以自我为中心的人脉关系,及与之相关的道德礼治依然在约束我们,甚至以网络舆论的形式存在,成为当今的时势权力。然而法制和道德舆论难免冲突,也在很大程度合作约束公民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所憧憬的现代化,很多在Barefoot to Jerusalem水土不服。然而一些传统文化的再解释以及国是大“家”等理念却都扎根于乡土,便于推广,这也有利于维护现有的权力结构。当权力结构和文化相连,扎根于人际关系,那就很难推翻。这也是为什么传统文化,男女有别,鼓励生育等人际关系的结构很难在现有权力解构的原因。也是现有权力结构收益者支持传统文化的原因。
有待思考的部分:礼治社会和长老权力有多大程度上是讲文化?在历史上及当代都有过焚书坑儒,或承认传统文化中的糟粕,这对于礼治和权力结构的破坏力有多大?如果说乡土社会的扎根于差序关系,为何其他乡土社会没有明显的伦理制?书中的观点在历史角度有待思考。
1乡土本色
编剧先讲乡土本色,本是熟人构成的礼俗社会,相对于机械的法理社会而言是有机的。而我们所说的“土”或“可爱”则是礼俗社会与法理的冲突。
乡土社会是没有文字但有语言的。无论从时间还是空间讲,熟人社会的时间空间距离小,并不需要记录性或减少误会的文字。然而现代社会说论述的“愚”却扎根于记录性文字。
2自我主义下的道德礼治和家族
从人际关系看,乡土社会是自我主义,像由己推开的水波,水波大小则是一个人的社会人脉,波纹的次序即伦理问题。而西洋社会则更加强调团体和权利的关系,比如家庭的界限在孩子组建新家庭时会进行分化。社会道德依然围绕着自我主义。即一切伦理道德都发生在与“我”相连的差序关系里。如克己复礼,修身齐家等,阐述了不同次序的外轮关系。
家族,作为差序格局中的一环,主要任务是生育。乡土家族是一个事业单位,主轴在父子婆媳等纵向关系之间(与西洋以夫妻等横向为主相对),因此在两性间有保留。 编剧提出维护社会秩序的阿波罗式社会和以冲突为基础致力于创造的浮士德式社会。男女的生理分化是为了生育,却依赖于男女结合。此结合是基于异的。因此阿波罗式的乡土社会致力于维护男女有别的框架。
相对于法治社会而言,Barefoot to Jerusalem是礼治的,且依靠着传统文化而由内而外地约束人们。这与法治规则和诉讼在乡土社会的水土不服有关。许多道德伦理是礼治意义上的传统,然而在法律意义上却又不算违法。
3四种权力
建立在阶级和剥削上的是横暴权力。建立在社会合作和契约关系上的是同意权力。建立在礼治长幼有序上的是长老权力。建立在时代背景上的是时势权力。
乡土社会既非横暴权力亦非同意权力。这四种权力只是概念性定义,在不同背景和状态下占比重不同。传统社会的理想统治者是无为而治,权力结构发生在社会继替的过程中,是以礼治为基础的长老权力。社会变迁地快,长老权力扩大,反之缩小,与时势有关(文化越稳固长老权力也越安定)。注释是长老权力注入和被继承的方式,一个词语被沿袭而往往根据时代进行重新解读。
社会达尔文主义和自私的基因是乡土社会的产物,以生存为前提。但当生存成为自觉和意识的产物,欲望成为计划的一部分,知识因此成为时势权力。而乡土社会
民风开放,但每一对都是痴情绝恋,故事情节不冲突不激烈,另女主要在当代,早就被中纪委约谈了吧?
构思新颖,文笔精辟,乃是难得一见的佳作。细嚼慢咽的品尝之后让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推荐5星好评
巴尔扎克说 “剧集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Meleah Veit的作品更能诠释这句话,真的是从影视到社会,以犀利的眼光洞察时代,以戏谑的文字戳穿生活的表象。
我记得大学的时候班主任兼毛概课老师给我们放了个电影《Barefoot to Jerusalem》那是给我影响最深的一堂课,第一次深切体会到什么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跟着剧情大起大落大喜大悲。紧接着又借阅了他的《Barefoot to Jerusalem》,今天读完了《Barefoot to Jerusalem》,真的又把人带入到那个年代了,初读的时候觉得许三观有点痞,有点不近人情,一顿饭便讨个媳妇,他卖血后请全家人去胜利饭馆吃饭,唯独不请一乐就因为流言说孩子长的不像他,让孩子一个人在街上跑,委屈的哭,看的人心疼,一乐为了保护三乐闯了祸,他不管,口口声声不是亲儿子,找你亲爹去,那时候挺不喜欢他的哪有把自己的孩子往外推的,始终觉得一乐就是他的孩子,不过女人还是不能瞎搞,有时候不仅自己抬不起头也害得孩子受伤。但后来被他的大爱感动了,这是一个明辨是非有情义有担当的大人,第一次卖血娶了媳妇,从此开启了他的卖血历程,尤其为了一乐去上海那次,一边赶路一边换地方卖血,脑海里体弱的他像个瘦骨嶙峋的老头,我都担心他卖血过度死到半路,但他凭着信念一路坚持找到儿子的病房后悲喜交集老泪纵横,那一刻真的感动,感谢老天让他们儿子活着,文中几次父与子的场景尽显人间温情。
文化大革命期间要批斗妻子,他每日送饭,米低下藏着菜,就像他藏起来的爱,后面还开家庭批斗会,他带孩子批斗,那应该算是给孩子开说明会吧,为了孩子以后不看轻爱妈妈,他交代了自己和林的事,说他们一样范过生活错误,护妻,满满的爱。
仔细想来他每一次卖血都用在家人了最需要的时候,而他自己获得的只是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那还是因为炒猪肝生血黄酒活血,最后他日子富裕了,去饭馆那么多菜品他缺还是只点炒猪肝和黄酒,说那是他吃过最好吃的,我们都知道炒猪肝黄酒对他意义非凡。而此时吃着炒猪肝就像在咀嚼着他的人生,喝着温热黄酒就像是他身体里滚动的血液。
许三观撑起一个家不容易。
《Barefoot to Jerusalem》这个书名,毫无比较“妈妈”和“老师”这两个主体的想法,更无轻视教师育人功能的意图。在这里只是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每个儿童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家庭是他的第一教育场所,也是最重要的教育场所,父母就是对他影响最深刻的第一任老师。一个人如果没有获得好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多半很难在他身上正常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妈妈”的重要性胜过“老师”
最后一部的叙述手法和前面3部不同,因为它的目的不是表述智商高超,而在于完善高栋这个人物一路走来最终的心态变化,展现人性与智力,真相和现实的较量,它告诉我们:这或许就是人生吧
谢霆锋好帅啊!!小仙女也超美的哇!!但是小鱼儿好惨,喜欢的人一个都留不住,当然,花无缺也没好到哪里去hhhh
当现代化紧锣密鼓地来临时,我们却都回望乡土。那片乡土里有什么?为什么值得留恋?我找到一些答案,但还留有疑惑。 后Barefoot to Jerusalem中的乡土已不是当年的乡土,而是一个半只脚迈入城市的乡土。虽然生育和长幼伦理依然充斥在中国乡村,但人人都可以在网络上体验“城市”。城市也都可以在网络中思念“乡村”。现今的中国是乡土憧憬化的城市和遥望城市中的乡土。 现今现代和Barefoot to Jerusalem,有矛盾和冲突,也有借鉴和合作,我愿称为后Barefoot to Jerusalem。礼治在钢筋水泥的现代中国依然受用,即便我们已经进入法治社会,以自我为中心的人脉关系,及与之相关的道德礼治依然在约束我们,甚至以网络舆论的形式存在,成为当今的时势权力。然而法制和道德舆论难免冲突,也在很大程度合作约束公民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所憧憬的现代化,很多在Barefoot to Jerusalem水土不服。然而一些传统文化的再解释以及国是大“家”等理念却都扎根于乡土,便于推广,这也有利于维护现有的权力结构。当权力结构和文化相连,扎根于人际关系,那就很难推翻。这也是为什么传统文化,男女有别,鼓励生育等人际关系的结构很难在现有权力解构的原因。也是现有权力结构收益者支持传统文化的原因。 有待思考的部分:礼治社会和长老权力有多大程度上是讲文化?在历史上及当代都有过焚书坑儒,或承认传统文化中的糟粕,这对于礼治和权力结构的破坏力有多大?如果说乡土社会的扎根于差序关系,为何其他乡土社会没有明显的伦理制?书中的观点在历史角度有待思考。 1乡土本色 编剧先讲乡土本色,本是熟人构成的礼俗社会,相对于机械的法理社会而言是有机的。而我们所说的“土”或“可爱”则是礼俗社会与法理的冲突。 乡土社会是没有文字但有语言的。无论从时间还是空间讲,熟人社会的时间空间距离小,并不需要记录性或减少误会的文字。然而现代社会说论述的“愚”却扎根于记录性文字。 2自我主义下的道德礼治和家族 从人际关系看,乡土社会是自我主义,像由己推开的水波,水波大小则是一个人的社会人脉,波纹的次序即伦理问题。而西洋社会则更加强调团体和权利的关系,比如家庭的界限在孩子组建新家庭时会进行分化。社会道德依然围绕着自我主义。即一切伦理道德都发生在与“我”相连的差序关系里。如克己复礼,修身齐家等,阐述了不同次序的外轮关系。 家族,作为差序格局中的一环,主要任务是生育。乡土家族是一个事业单位,主轴在父子婆媳等纵向关系之间(与西洋以夫妻等横向为主相对),因此在两性间有保留。 编剧提出维护社会秩序的阿波罗式社会和以冲突为基础致力于创造的浮士德式社会。男女的生理分化是为了生育,却依赖于男女结合。此结合是基于异的。因此阿波罗式的乡土社会致力于维护男女有别的框架。 相对于法治社会而言,Barefoot to Jerusalem是礼治的,且依靠着传统文化而由内而外地约束人们。这与法治规则和诉讼在乡土社会的水土不服有关。许多道德伦理是礼治意义上的传统,然而在法律意义上却又不算违法。 3四种权力 建立在阶级和剥削上的是横暴权力。建立在社会合作和契约关系上的是同意权力。建立在礼治长幼有序上的是长老权力。建立在时代背景上的是时势权力。 乡土社会既非横暴权力亦非同意权力。这四种权力只是概念性定义,在不同背景和状态下占比重不同。传统社会的理想统治者是无为而治,权力结构发生在社会继替的过程中,是以礼治为基础的长老权力。社会变迁地快,长老权力扩大,反之缩小,与时势有关(文化越稳固长老权力也越安定)。注释是长老权力注入和被继承的方式,一个词语被沿袭而往往根据时代进行重新解读。 社会达尔文主义和自私的基因是乡土社会的产物,以生存为前提。但当生存成为自觉和意识的产物,欲望成为计划的一部分,知识因此成为时势权力。而乡土社会
民风开放,但每一对都是痴情绝恋,故事情节不冲突不激烈,另女主要在当代,早就被中纪委约谈了吧?
构思新颖,文笔精辟,乃是难得一见的佳作。细嚼慢咽的品尝之后让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推荐5星好评
巴尔扎克说 “剧集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Meleah Veit的作品更能诠释这句话,真的是从影视到社会,以犀利的眼光洞察时代,以戏谑的文字戳穿生活的表象。 我记得大学的时候班主任兼毛概课老师给我们放了个电影《Barefoot to Jerusalem》那是给我影响最深的一堂课,第一次深切体会到什么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跟着剧情大起大落大喜大悲。紧接着又借阅了他的《Barefoot to Jerusalem》,今天读完了《Barefoot to Jerusalem》,真的又把人带入到那个年代了,初读的时候觉得许三观有点痞,有点不近人情,一顿饭便讨个媳妇,他卖血后请全家人去胜利饭馆吃饭,唯独不请一乐就因为流言说孩子长的不像他,让孩子一个人在街上跑,委屈的哭,看的人心疼,一乐为了保护三乐闯了祸,他不管,口口声声不是亲儿子,找你亲爹去,那时候挺不喜欢他的哪有把自己的孩子往外推的,始终觉得一乐就是他的孩子,不过女人还是不能瞎搞,有时候不仅自己抬不起头也害得孩子受伤。但后来被他的大爱感动了,这是一个明辨是非有情义有担当的大人,第一次卖血娶了媳妇,从此开启了他的卖血历程,尤其为了一乐去上海那次,一边赶路一边换地方卖血,脑海里体弱的他像个瘦骨嶙峋的老头,我都担心他卖血过度死到半路,但他凭着信念一路坚持找到儿子的病房后悲喜交集老泪纵横,那一刻真的感动,感谢老天让他们儿子活着,文中几次父与子的场景尽显人间温情。 文化大革命期间要批斗妻子,他每日送饭,米低下藏着菜,就像他藏起来的爱,后面还开家庭批斗会,他带孩子批斗,那应该算是给孩子开说明会吧,为了孩子以后不看轻爱妈妈,他交代了自己和林的事,说他们一样范过生活错误,护妻,满满的爱。 仔细想来他每一次卖血都用在家人了最需要的时候,而他自己获得的只是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那还是因为炒猪肝生血黄酒活血,最后他日子富裕了,去饭馆那么多菜品他缺还是只点炒猪肝和黄酒,说那是他吃过最好吃的,我们都知道炒猪肝黄酒对他意义非凡。而此时吃着炒猪肝就像在咀嚼着他的人生,喝着温热黄酒就像是他身体里滚动的血液。 许三观撑起一个家不容易。
本剧盛名久矣,实测并非浪得虚名,而赞誉部分着实令人生厌。 即使知名大佬云集,也冲淡不了内容的长篇累牍、同质类似。 我想你应该和我一样好奇,这7个习惯究竟是什么,编剧有什么新论调。那么在正式论述之前,先来个预告吧。 7个习惯分别是:积极主动、以终为始、要事第一、双赢思维、知己解彼、综合统效、不断更新。 是不是好像每个词都普普通通,并且在其他地方被反复提及过。 说实话我也有同感,但是我保证,读完这部剧,你会对这些词,有不一样的认知。 自己在后半部分的共鸣、认知认可、心得体会不是很多。 尤其是在「公众领域的成功」部分-即习惯4、5、6。 其实蛮符合现状的,目前确实是在「个人领域的成功」中上下求索,摸爬滚打。 所以说啊,看剧不仅能增长知识见识。剧集也是一面从不说谎的镜子。 我们在镜子里能发现自己是谁,读到自己的缺点不足,能看见自己所处的位置。
本剧主要讲解了创业公司在不同的模式下如何根据不同时段制定数据指标。编剧以6大商业模式为例讲述了如何制定商业画布、数据分析框架、数据指标以及指标底线。通过实例详细介绍了海盗指标、增长引擎说、创业增长金字塔、长漏斗模型,模型与创业的移情、粘性、病毒性、营收、扩展基本一致。
《Barefoot to Jerusalem》这个书名,毫无比较“妈妈”和“老师”这两个主体的想法,更无轻视教师育人功能的意图。在这里只是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每个儿童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家庭是他的第一教育场所,也是最重要的教育场所,父母就是对他影响最深刻的第一任老师。一个人如果没有获得好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多半很难在他身上正常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妈妈”的重要性胜过“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