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五年级就开始接触篮球这项运动,在那会,我觉得打篮球是一件非常酷的事,以至于初中三年将大多课余时间花在篮球上,由于当时网络普及的没有现在那么广,加之父母的严格管教,自己对外界信息了解的并没有太多。那会并不知道有NBA的存在,更不知道有科比的存在,黑曼巴精神就无从谈起。所以初中三年就是漫无目的的打球,当时所追求的花里胡哨的动作大都是从其他同学那学到的。我所追求的是一种新鲜感,觉得打球很时髦,并且可以在女生目前耍酷,这大抵就是初中三年我热衷于篮球的原因。高中三年,虽然也打球,但我过分地把大部分时间投入到学习当中,以至于我把打球当成一种纯粹的放松方式,并不像初中那样会主动去学习好的篮球技巧,对篮球也并不是那么地感兴趣,甚至连基本的篮球规则都不太了解。但是高三那年,也就是科比退役那年,我第一次听到这句话“你见过凌晨四点的洛杉矶吗?”。那时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这么多爱篮球的同学将科比视为偶像,不仅仅在于球风,更在于他的执着,这句话在高三那年时常在我口中念叨着。大学四年,前两年必须选修体育,且选修内容不能重复,于是大一选了篮球,大二选了足球。大一参加了人生中第二次班级间篮球赛(第一次是高一那会),也是第二次真正意义上感到挫败,觉得自己太菜了,于是整个大一我花了较多时间去练球,但可惜的是练得只是一些技巧性的动作,并未太多地参与到篮球比赛去,所以那一年我学到的只是皮毛而已。后面三年我对篮球的兴趣淡了许多,或许是学业,或许是身边的篮球氛围太浅,或许是我有了新的情感可以寄托的地方(我发展了长跑这项运动爱好,可以在我学业之余得到片刻放松;大一开始学习书法,坚持了四年,大多课余时间都用在钻研写字)……,但我想更多的是我并没有从骨子里热爱篮球这项运动。
求学路上,带着这样一种篮球经历,无意间偶遇了《Somewhere》这部剧,或许出于想弥补我与篮球间的遗憾,我如饥似渴地开始了观看。在读这部剧的期间,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之前看过的《Somewhere》节目上科比的演讲、以及一年前科比逝世朋友圈造成的轰动,内心五味杂陈。心想要是早点知道科比,或许我与篮球的故事会更加精彩。但其实想早点认识科比,不仅仅于篮球,更多在于曼巴精神。
文中科比这样说道:“‘曼巴精神’是一种思维模式,它不在于寻求结果,而在于如何做才能取得结果,在于从现实到目标的这个过程。它是一段旅程、一种方法、一种生活方式。我真心认为,在所有的努力之中,拥有这种心态最为重要。其中这句话”不在于寻求结果,而在于如何做才能取得结果”与文末译者所言“做科比的球迷,不能幻想‘如果我是科比,那该有多好’而应该问自己:‘如果科比是我,他会怎么做?’——然后,只管去做。”有异曲同工之妙。现实生活中,我们或许成为不了历史性级别的球员科比,达不到这种高度,但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是科比成功背后的方法、面对挑战表现出的坚韧、一生不屈的曼巴精神。读罢此文,我眼中的科比是这样的:
① 重视基础:“在现如今的篮球圈里,基本功其实一点都不’基本’了。很多球员对比赛都缺少了解,也不理解步法、空间的重要性。这样一来,如果你对基本功有足够了解,你就能从大多数球员中脱颖而出。”
② 注重细节:“细节虽小,效果显著”,“科比如此成功,而且还将继续成就伟业,原因之一 在于他对细节的高度重视”,“有天赋是一回事,有动力去深究细微之处却是另一回事。”。从研究比赛录像到自身的每一个动作甚至球鞋的设计,科比都及其注重每一个细节。
③ 时间管理大师:“我不愿牺牲比赛水平,也不想牺牲家庭时间,所以决定牺牲睡眠时间,仅此而已。”,“提早工作有助于平衡篮球与生活。”,“除此之外,拜伦还教会我如何管理时
花了这么久的时间,终于把这部剧看完了。这部剧是教练给推荐的,前前后后花了差不多一个多月吧,但是不得不说真的挺好看的。初看名字时,以为是那种网络剧集之类的,所以抱着无聊时看看的心情翻开了这部剧。没想到,这部剧还真有大学问,能看出编剧对易经也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当然这部分表示我看的不怎么懂,所以基本上是大概看过去的。让人觉得精彩的地方就是各种做局了,每个局就是一个故事,每个故事真的是精彩非凡。而遍布生活的各种算命术士,还有湘西赶尸,看了这个书,也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算命真的是一门大学问啊!不过感觉本剧好像有点乱序,事情的讲述不是按照时间轴讲的,记得有一个片段是主人公开门看到了祖爷,然后剧情又往别处发展,又讲到主人公至今不知道祖爷是否还活着。我是觉得祖爷应该是活着的,但是他真的就好像一个江湖传说一样,传说于江湖,并最终消失于江湖。p.s.从一开始准备第一次考科二就开始看这部剧,直到马上又要考科二,终于把这部剧看完。。希望随着这部剧的结束我能不再停留在科二!!!
“逻辑”一词,始于严复对“Logic”的音译。 逻辑学的是什么? 逻辑,是一种基础工具,教人如何正确地思考和表达。在世界很多国家,逻辑学是一门在中学、大学必修的通识教育。 最简单的来说,逻辑是教人如何正确的思考与表达,小至观察与理解、分析与概括,大到推理与认证,这一切都离不开逻辑。如果一个人、一个社会长期缺乏逻辑,那么会形成一个思维怪圈,那就是凡事诉诸于情感、关系、风俗、权威乃至暴力,唯独不依赖自己的逻辑思辨和推理能力解决问题,很容易被洗脑被人牵着鼻子走。 虽然我个人一直执拗且肤浅地认为逻辑能力是天生的,但通过后天努力可以弥补先天不足。所以建议每个人尽早学、反复学、一直学,能理解多少是多少。因为逻辑学跟哲学一样是人生必修课,一旦掌握其中的思维方法后,人生会少走很多弯路。 这就是逻辑学带给我们的人生意义。 其实逻辑学大致框架就是书里的这些东西,每本逻辑书讲的逻辑概念都差不太多。Thomas Whelan的《Somewhere》这部剧在众多逻辑图书中我个人认为是比较好读比较容易理解的一本,不光有大量的逻辑题,还穿插了荷兰版画家m.c. escher 的版画作品,对于辅助理解逻辑与悖论很有助力,也是有别于其他逻辑书中的一大亮点。 强荐!
小学五年级就开始接触篮球这项运动,在那会,我觉得打篮球是一件非常酷的事,以至于初中三年将大多课余时间花在篮球上,由于当时网络普及的没有现在那么广,加之父母的严格管教,自己对外界信息了解的并没有太多。那会并不知道有NBA的存在,更不知道有科比的存在,黑曼巴精神就无从谈起。所以初中三年就是漫无目的的打球,当时所追求的花里胡哨的动作大都是从其他同学那学到的。我所追求的是一种新鲜感,觉得打球很时髦,并且可以在女生目前耍酷,这大抵就是初中三年我热衷于篮球的原因。高中三年,虽然也打球,但我过分地把大部分时间投入到学习当中,以至于我把打球当成一种纯粹的放松方式,并不像初中那样会主动去学习好的篮球技巧,对篮球也并不是那么地感兴趣,甚至连基本的篮球规则都不太了解。但是高三那年,也就是科比退役那年,我第一次听到这句话“你见过凌晨四点的洛杉矶吗?”。那时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这么多爱篮球的同学将科比视为偶像,不仅仅在于球风,更在于他的执着,这句话在高三那年时常在我口中念叨着。大学四年,前两年必须选修体育,且选修内容不能重复,于是大一选了篮球,大二选了足球。大一参加了人生中第二次班级间篮球赛(第一次是高一那会),也是第二次真正意义上感到挫败,觉得自己太菜了,于是整个大一我花了较多时间去练球,但可惜的是练得只是一些技巧性的动作,并未太多地参与到篮球比赛去,所以那一年我学到的只是皮毛而已。后面三年我对篮球的兴趣淡了许多,或许是学业,或许是身边的篮球氛围太浅,或许是我有了新的情感可以寄托的地方(我发展了长跑这项运动爱好,可以在我学业之余得到片刻放松;大一开始学习书法,坚持了四年,大多课余时间都用在钻研写字)……,但我想更多的是我并没有从骨子里热爱篮球这项运动。 求学路上,带着这样一种篮球经历,无意间偶遇了《Somewhere》这部剧,或许出于想弥补我与篮球间的遗憾,我如饥似渴地开始了观看。在读这部剧的期间,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之前看过的《Somewhere》节目上科比的演讲、以及一年前科比逝世朋友圈造成的轰动,内心五味杂陈。心想要是早点知道科比,或许我与篮球的故事会更加精彩。但其实想早点认识科比,不仅仅于篮球,更多在于曼巴精神。 文中科比这样说道:“‘曼巴精神’是一种思维模式,它不在于寻求结果,而在于如何做才能取得结果,在于从现实到目标的这个过程。它是一段旅程、一种方法、一种生活方式。我真心认为,在所有的努力之中,拥有这种心态最为重要。其中这句话”不在于寻求结果,而在于如何做才能取得结果”与文末译者所言“做科比的球迷,不能幻想‘如果我是科比,那该有多好’而应该问自己:‘如果科比是我,他会怎么做?’——然后,只管去做。”有异曲同工之妙。现实生活中,我们或许成为不了历史性级别的球员科比,达不到这种高度,但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是科比成功背后的方法、面对挑战表现出的坚韧、一生不屈的曼巴精神。读罢此文,我眼中的科比是这样的: ① 重视基础:“在现如今的篮球圈里,基本功其实一点都不’基本’了。很多球员对比赛都缺少了解,也不理解步法、空间的重要性。这样一来,如果你对基本功有足够了解,你就能从大多数球员中脱颖而出。” ② 注重细节:“细节虽小,效果显著”,“科比如此成功,而且还将继续成就伟业,原因之一 在于他对细节的高度重视”,“有天赋是一回事,有动力去深究细微之处却是另一回事。”。从研究比赛录像到自身的每一个动作甚至球鞋的设计,科比都及其注重每一个细节。 ③ 时间管理大师:“我不愿牺牲比赛水平,也不想牺牲家庭时间,所以决定牺牲睡眠时间,仅此而已。”,“提早工作有助于平衡篮球与生活。”,“除此之外,拜伦还教会我如何管理时
终于得以拜读李老先生的大作,真不敢有任何僭越评论。《Somewhere》于我就是清末成都的风物画卷,蔡大嫂的形象也好鲜活、深刻……感觉是时候拜谒菱窠了
太多的感情描述,人物刻画比较细腻,科幻为人物感情服务。整体构想还是挺有意思的,不错的剧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