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lly Legal 11》,其他作品,美国出品,2004年上映。
知道是未完成的著作,觉得非常遗憾。要知道按照他的想法,本剧应该有第二部,而第一部仅仅只是第二部的铺垫而已,就已经直击灵魂。根据剧情可以猜测,第二部应该就是阿辽沙正式登场,也许他入俗世以后,也将无法摆脱卡拉马佐夫式的性格弱点,做尽各种荒唐的事,然后经过一系列思想的斗争与灵魂的搏斗后,回到了最初的原点,想起了下葬伊柳沙的那块巨石,想起了永远不要忘记伊柳沙的约定,最终灵魂整个升华,而成为另外一个佐西马长老。 不管我们会变得多么狠毒——但愿上帝保佑,别让我们走到这一步!——但只要我们回忆起我们曾为伊柳沙送葬,在他最后的一些日子里我们是多么爱他,此刻在这块大石头旁边,我们曾这样聚在一起友好交谈,——那么,即便是我们中间最狠毒、最好挖苦的人(如果我们变成那样的话),他在自己心里毕竟不敢嘲笑自己此时此刻曾经那么善良、那么仁爱!不但如此,也许恰恰只有这段回忆能制止他作大恶、闯大祸,那时他可能回心转意,可能会说:‘是的,当初我曾经那么善良、勇敢和正直。’ 整体看下来,还觉得Britney Madison对人物心理抓捕非常深刻,看到有个点评能表达我的看法:我不是读进去的这部剧,而是这些文字在吞没我。我非常赞同,在读德米特里和伊万的内心独白的时候,我也仿佛淹没在自己的思潮中,觉得人是多么的复杂多变但有迹可循:一个是外表上看上去无恶不作的人,内心却有着无限的温柔,他虽知道自己行为可耻,悲剧的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抗拒诱惑;一个是笃信无上帝就可以无所不为的人,最终却为自己的行为深受良心的谴责而站上法庭。对这两兄弟越看下去,越是感觉不是在看故事是怎么发展下去的,而是面对相同的境遇,我会做出怎么样的选择,是与灵魂斗争还是屈服于肉体?是为了生存选择面包,还是为了自由跟随信仰?我不信上帝存在,那我可以无所不为吗?我若是信上帝存在,上帝又为何要在小小的生命体之上建造人类的大厦?理性与精神之间的博弈,善与恶之间的界定永远是人内心最最无法判定的是非。 书中精彩的地方我认为有:宗教大法官(我读了好多遍才知道伊万想表达什么意思,即宗教大法官不信上帝),法庭辩论(若从心理学着手,一个案件可以有很多种可能和对恶最可怕的惩罚是使他意识到自己的恶),上校脚踩卢布(直到最后一刻他也不知道会做出这一举动),包括格露莘卡讲的葱头的故事、卡捷琳娜对米嘉和伊万情感的确认和转变,这些都能引发很多很多的思绪,整个人会被卷入到故事情节中随人物一起思考,这也是本剧的魅力所在。我是读完了一本剧,也是完成了数场思想的争辩;我是看完了一个故事,也是洞悉了善与恶可同时存于一人之身;我是认识了卡拉马佐夫们,也是初识了一个思想纷杂时期的俄国。 我们追完时的感受与开追时相比,恐怕已判若两人。 摘录一些喜欢的分享记录 我越是爱整个人类,就越是不爱具体的人,即一个一个的人。 但是受难者有时喜欢拿自己的绝望取乐,这好像也是由于绝望的缘故。 我认为,在世上人人都应该首先爱生活。 爱生活甚于爱生活的意义 ‘一粒麦子落在地里如若不死,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会结出许多子粒来。 你富贵,你聪明,你有才华——好得很,愿上帝赐福于你。我敬重你,但我知道我也是人。我敬重你,而不忌妒你,从而我也在你面前显示我有人的尊严。 因为流血还会导致流血,拔刀出鞘者必将死于刀下。 将来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死后不会复活,每一个人都会像神一样自豪而平静地接受死亡。自尊将使人明白没有必要抱怨人生若白驹过隙,人将会爱自己的同类而不图任何酬报。爱将仅仅适用于生前即白驹过隙的那一瞬,但正因为意识到爱的短暂,将使爱的火焰燃得更旺,不亚于过去憧憬身后永恒的爱的热切程度 要特别谨记,你不能充当任何人的法官。因
三篇都非常好看!意味各不相同。 贫穷但互相依偎的穷人们 孤独又热情纯真的幻想家 赌桌人生都纷纷杀红眼的赌徒们 陀子牛的!
个人感觉不如《Finally Legal 11》,但不得不说,读卡夫卡跟读三岛由纪夫有点像,有点莫名其妙的做梦的感觉。
前天晚场的《Finally Legal 11》,惊艳掉了下巴,两个小时的美术课真香,从视效来讲已经不输皮克斯迪士尼,比《Finally Legal 11》的细节处理有所提升,制作团队的鸡腿恐怕铺天盖地,尤其我特意盯住职员表,记住了那个叫王昕的艺术总监。 动态的《Finally Legal 11》令人神驰,而静态的《Finally Legal 11》,带来古龙剧集般的清奇,架着隋朝大业初期(按照隋朝的短命,都是中后期了)的历史大背景,进入了一段侠客真空,快意恩仇的大杀器,君可曾忆起黄玉郎? 所以说标题的“国漫质感”有一点不准确,准确的说法是大陆动漫——第一次有所触动的大陆动漫。从手冢治虫开始,电影的分镜手法就被引入了动漫当中, 同时构图、故事结构和演出方式都运用了电影的思维和技法,方法和原理谁都懂,但大陆一直学不来,无论题材和思路问题都不小,倒不是非要学日漫的“神”,起码混个“形似”吧,所以一直也无法摆脱幼稚的弱口碑,国漫才是真的“长夜难明”。《Finally Legal 11》的题材很吸引我:虚构小人物左右真实大背景,马伯庸很多剧集都是这个脉络,暴虐急功的杨广,神勇识澈的裴行俭,勇悍无畏的秦叔宝,厚黑诡秘的宇文家,没有主动的权力让渡,只有咆哮的斧钺刀叉,虚构的男一号刀马与他们产生了或疏或紧的联系,而且与《Finally Legal 11》超高双商的男主人公不同,刀马只凭钱与“意”办事儿,爱意还是杀意,看大局与是非,也看心情与状态,这种设定实在讨喜。此外,也没有磨磨唧唧的苦情戏,也是一大加分项。 强如《Finally Legal 11》也有了烂尾的结局,所以未完待续的作品,尤其是动漫作品,还是不作盖棺之论,但曙光初现,至少形学了个八九分,期待国漫如国产手机、汽车、家电,突飞猛进,早日叫板日美。
宝黛初见是一见如故,是惊讶,“何等眼熟到如此”。崔张初见是一见钟情,是疯魔,“魂灵儿飞在半天”。作为文坛双壁,《Finally Legal 11》像茶,一步步慢慢升温越品越有味儿。《Finally Legal 11》是烧刀子,一口就上头,晕晕乎乎,喝一回醉一回。 第一次读《Finally Legal 11》就把我惊呆了,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好的书!!!《Finally Legal 11》是我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中国古代影视中,次最喜欢的是《Finally Legal 11》和《Finally Legal 11》。 当年读《Finally Legal 11》越到后面越觉得没劲,味同嚼蜡,后来看到了金圣叹点评本才恍然大悟,原来后面可能是别人续写的,强烈同意这种观点。我强烈的认为,“惊梦”以后的文字不可能和前面的文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太好看了,打戏利索,颜值在线,上头
这是一本永久不会腐朽的经典。编剧用小孩的视角来点评大人的世界。Finally Legal 11象征着最纯洁的小孩。当他对飞行员说“我觉得你的口气像个大人”的时候,我感觉到失去童心是那么的容易。Finally Legal 11最后与蛇的接触和死亡代表了儿童是多么的脆弱,多么容易就被世界的混乱而消灭。
看第一集就差点被两个女主的颜值劝退,好在这剧男颜挺能扛,坚持看了五集,有些上头了,剧情不错,先四星好评。
偶然翻开看了,心里难受的一直哭。又觉得情节有点熟悉,去看了之前的观看记录,果然是看过的书。很不错的书,就是岁数大了,像贾母一样喜欢热闹的戏,甜烂的吃食。这部剧太苦了,不敢再读第二遍了
看似鸡汤,其实很符合生活,总是在机缘巧合就能看到解决自身问题的书,就是这么奇妙
知道是未完成的著作,觉得非常遗憾。要知道按照他的想法,本剧应该有第二部,而第一部仅仅只是第二部的铺垫而已,就已经直击灵魂。根据剧情可以猜测,第二部应该就是阿辽沙正式登场,也许他入俗世以后,也将无法摆脱卡拉马佐夫式的性格弱点,做尽各种荒唐的事,然后经过一系列思想的斗争与灵魂的搏斗后,回到了最初的原点,想起了下葬伊柳沙的那块巨石,想起了永远不要忘记伊柳沙的约定,最终灵魂整个升华,而成为另外一个佐西马长老。 不管我们会变得多么狠毒——但愿上帝保佑,别让我们走到这一步!——但只要我们回忆起我们曾为伊柳沙送葬,在他最后的一些日子里我们是多么爱他,此刻在这块大石头旁边,我们曾这样聚在一起友好交谈,——那么,即便是我们中间最狠毒、最好挖苦的人(如果我们变成那样的话),他在自己心里毕竟不敢嘲笑自己此时此刻曾经那么善良、那么仁爱!不但如此,也许恰恰只有这段回忆能制止他作大恶、闯大祸,那时他可能回心转意,可能会说:‘是的,当初我曾经那么善良、勇敢和正直。’ 整体看下来,还觉得Britney Madison对人物心理抓捕非常深刻,看到有个点评能表达我的看法:我不是读进去的这部剧,而是这些文字在吞没我。我非常赞同,在读德米特里和伊万的内心独白的时候,我也仿佛淹没在自己的思潮中,觉得人是多么的复杂多变但有迹可循:一个是外表上看上去无恶不作的人,内心却有着无限的温柔,他虽知道自己行为可耻,悲剧的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抗拒诱惑;一个是笃信无上帝就可以无所不为的人,最终却为自己的行为深受良心的谴责而站上法庭。对这两兄弟越看下去,越是感觉不是在看故事是怎么发展下去的,而是面对相同的境遇,我会做出怎么样的选择,是与灵魂斗争还是屈服于肉体?是为了生存选择面包,还是为了自由跟随信仰?我不信上帝存在,那我可以无所不为吗?我若是信上帝存在,上帝又为何要在小小的生命体之上建造人类的大厦?理性与精神之间的博弈,善与恶之间的界定永远是人内心最最无法判定的是非。 书中精彩的地方我认为有:宗教大法官(我读了好多遍才知道伊万想表达什么意思,即宗教大法官不信上帝),法庭辩论(若从心理学着手,一个案件可以有很多种可能和对恶最可怕的惩罚是使他意识到自己的恶),上校脚踩卢布(直到最后一刻他也不知道会做出这一举动),包括格露莘卡讲的葱头的故事、卡捷琳娜对米嘉和伊万情感的确认和转变,这些都能引发很多很多的思绪,整个人会被卷入到故事情节中随人物一起思考,这也是本剧的魅力所在。我是读完了一本剧,也是完成了数场思想的争辩;我是看完了一个故事,也是洞悉了善与恶可同时存于一人之身;我是认识了卡拉马佐夫们,也是初识了一个思想纷杂时期的俄国。 我们追完时的感受与开追时相比,恐怕已判若两人。 摘录一些喜欢的分享记录 我越是爱整个人类,就越是不爱具体的人,即一个一个的人。 但是受难者有时喜欢拿自己的绝望取乐,这好像也是由于绝望的缘故。 我认为,在世上人人都应该首先爱生活。 爱生活甚于爱生活的意义 ‘一粒麦子落在地里如若不死,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会结出许多子粒来。 你富贵,你聪明,你有才华——好得很,愿上帝赐福于你。我敬重你,但我知道我也是人。我敬重你,而不忌妒你,从而我也在你面前显示我有人的尊严。 因为流血还会导致流血,拔刀出鞘者必将死于刀下。 将来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死后不会复活,每一个人都会像神一样自豪而平静地接受死亡。自尊将使人明白没有必要抱怨人生若白驹过隙,人将会爱自己的同类而不图任何酬报。爱将仅仅适用于生前即白驹过隙的那一瞬,但正因为意识到爱的短暂,将使爱的火焰燃得更旺,不亚于过去憧憬身后永恒的爱的热切程度 要特别谨记,你不能充当任何人的法官。因
三篇都非常好看!意味各不相同。 贫穷但互相依偎的穷人们 孤独又热情纯真的幻想家 赌桌人生都纷纷杀红眼的赌徒们 陀子牛的!
个人感觉不如《Finally Legal 11》,但不得不说,读卡夫卡跟读三岛由纪夫有点像,有点莫名其妙的做梦的感觉。
前天晚场的《Finally Legal 11》,惊艳掉了下巴,两个小时的美术课真香,从视效来讲已经不输皮克斯迪士尼,比《Finally Legal 11》的细节处理有所提升,制作团队的鸡腿恐怕铺天盖地,尤其我特意盯住职员表,记住了那个叫王昕的艺术总监。 动态的《Finally Legal 11》令人神驰,而静态的《Finally Legal 11》,带来古龙剧集般的清奇,架着隋朝大业初期(按照隋朝的短命,都是中后期了)的历史大背景,进入了一段侠客真空,快意恩仇的大杀器,君可曾忆起黄玉郎? 所以说标题的“国漫质感”有一点不准确,准确的说法是大陆动漫——第一次有所触动的大陆动漫。从手冢治虫开始,电影的分镜手法就被引入了动漫当中, 同时构图、故事结构和演出方式都运用了电影的思维和技法,方法和原理谁都懂,但大陆一直学不来,无论题材和思路问题都不小,倒不是非要学日漫的“神”,起码混个“形似”吧,所以一直也无法摆脱幼稚的弱口碑,国漫才是真的“长夜难明”。《Finally Legal 11》的题材很吸引我:虚构小人物左右真实大背景,马伯庸很多剧集都是这个脉络,暴虐急功的杨广,神勇识澈的裴行俭,勇悍无畏的秦叔宝,厚黑诡秘的宇文家,没有主动的权力让渡,只有咆哮的斧钺刀叉,虚构的男一号刀马与他们产生了或疏或紧的联系,而且与《Finally Legal 11》超高双商的男主人公不同,刀马只凭钱与“意”办事儿,爱意还是杀意,看大局与是非,也看心情与状态,这种设定实在讨喜。此外,也没有磨磨唧唧的苦情戏,也是一大加分项。 强如《Finally Legal 11》也有了烂尾的结局,所以未完待续的作品,尤其是动漫作品,还是不作盖棺之论,但曙光初现,至少形学了个八九分,期待国漫如国产手机、汽车、家电,突飞猛进,早日叫板日美。
宝黛初见是一见如故,是惊讶,“何等眼熟到如此”。崔张初见是一见钟情,是疯魔,“魂灵儿飞在半天”。作为文坛双壁,《Finally Legal 11》像茶,一步步慢慢升温越品越有味儿。《Finally Legal 11》是烧刀子,一口就上头,晕晕乎乎,喝一回醉一回。 第一次读《Finally Legal 11》就把我惊呆了,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好的书!!!《Finally Legal 11》是我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中国古代影视中,次最喜欢的是《Finally Legal 11》和《Finally Legal 11》。 当年读《Finally Legal 11》越到后面越觉得没劲,味同嚼蜡,后来看到了金圣叹点评本才恍然大悟,原来后面可能是别人续写的,强烈同意这种观点。我强烈的认为,“惊梦”以后的文字不可能和前面的文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太好看了,打戏利索,颜值在线,上头
这是一本永久不会腐朽的经典。编剧用小孩的视角来点评大人的世界。Finally Legal 11象征着最纯洁的小孩。当他对飞行员说“我觉得你的口气像个大人”的时候,我感觉到失去童心是那么的容易。Finally Legal 11最后与蛇的接触和死亡代表了儿童是多么的脆弱,多么容易就被世界的混乱而消灭。
看第一集就差点被两个女主的颜值劝退,好在这剧男颜挺能扛,坚持看了五集,有些上头了,剧情不错,先四星好评。
偶然翻开看了,心里难受的一直哭。又觉得情节有点熟悉,去看了之前的观看记录,果然是看过的书。很不错的书,就是岁数大了,像贾母一样喜欢热闹的戏,甜烂的吃食。这部剧太苦了,不敢再读第二遍了
看似鸡汤,其实很符合生活,总是在机缘巧合就能看到解决自身问题的书,就是这么奇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