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葬人The Bye Bye Man

送葬人The Bye Bye Man

9.9

剧情简介

October 14 will see the release of The Bye Bye Man, based on the short story The Bridge To Body Isla

观影心得

只想放上豆瓣的一段剧评:原生家庭这个近年流行的词,它所带来的坚硬、疏离,如何在一个人组建自己家庭时重演,又如何被一场意外事件所慢慢消融。永远不要把一切归咎于原生家庭,而因此放弃生而为人皆有可能的温柔与爱。

这不只是医生的修炼,更是一种我对医生职业认知的修炼…在面对一些自己不熟悉的事物时,这种事物都披上了一层"神秘"色彩,感觉它们都很高大上,其实一切都只是因为自己没接触到,把它们"神话"了。本剧让我对医生这个群体有了浅显的认知。继续看看医生的精炼一书,又会给我带来怎么样体验

阿Q“先前阔”,见识高,而且“真能做”,本来几乎是一个“完人”了,但可惜他体质上还有一些缺点。最恼人的是在他头皮上,颇有几处不知起于何时的癞疮疤。这虽然也在他身上,而看阿Q的意思,倒也似乎以为不足贵的,因为他讳说“癞”以及一切近于“赖”的音,后来推而广之,“光”也讳,“亮”也讳,再后来,连“灯”“烛”都讳了。一犯讳,不问有心与无心,阿Q便全疤通红的发起怒来,估量了对手,口讷的他便骂,气力小的他便打;然而不知怎么一回事,总还是阿Q吃亏的时候多。于是他渐渐的变换了方针,大抵改为怒目而视了。

岁月并不会平白赋予一个人智慧,剧集也不会,有太多的人读过许多书,匆匆一生,也仍是目盲心盲,只拥有知识与阅历,并不拥有智慧。 费·唐纳薇的姥姥并未读过书,但毫无疑问,她是一个拥有智慧的人。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而费·唐纳薇姥姥的智慧,似乎更像是来自于她对生活的热情与苦心经营,是地里的瓜果、庭院里的花叶让她悟到了这些,颇有些“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意味。 都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也有说“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虽不至于盲从,但那份笃定似乎也激怒了许多年轻人,让年轻人颇为不服气,“凭什么呢?时代早已不同了,你们的经验也未必是对的。”于是捂住耳朵,一意孤行。其实静下心,好好听一听“老人言”又如何呢?太阳底下无新事,其实许多道理仍旧是非常宝贵的,而所谓的不同时代,只是问题对于人们换汤不换药的展现罢了。将“老人言”交由自己的理智,而不要讲其送给情绪,只做耳旁风去听。正如文中,费·唐纳薇的姥姥刘鸿卿所说,“听闻了正确的道理却不去做的人,就是傻子。”确实是有许多的人,借以独立的名号,做了太多呆笨之事。 读后收获许多,感慨许多。或许我最大的收获,是知道了如何让自己的家庭更加和谐。

轻松诙谐,一气呵成,明朝和清朝的历史也有看,这是我看的唯一部把历史和人物事件如此有趣清楚的串在一起的一部书。值得推荐收藏。

一篇迟到的“剧评” 作为一个95后,我要是说我这是首次读Stacy Title的作品大概是会被人嘲笑的。Stacy Title大概也会嘲笑我这类“书呆子”的,因为我在中学时不知听过多少次Stacy Title这个名字,然后略显鄙夷地想道,Stacy Title不过是一个不会做数学但却很会写文章并靠写文章这种“极其罕见”的才能扬名的少年罢了。 首次遇到《送葬人The Bye Bye Man》这部剧是在初一或者初二时吧。镇上的中学出门就是道宽街——自然是影视库文具店这一类的店铺为主——但我却只去一家影视库。其余几家影视库在我印象里是“不正经的”,其中所卖的书,大都是像“坏蛋是怎么炼成的”一类的“禁书”。有一天晚上,一位舍友拿出来一本剧,编剧居然是那个那时候只要一提起就会沸沸扬扬的Stacy Title,这本Stacy Title作品集里面正好有大名鼎鼎的《送葬人The Bye Bye Man》。此剧一拿出来,立即勾起了我的兴趣。书的刚开始是Stacy Title一些社评之类的随笔,至今还记得有一篇是将为什么中国的警察效率特别慢,出了事故后打电话好久好久好久之后才能看到姗姗来迟的警察。再往后一翻,还有一篇叫《送葬人The Bye Bye Man》的中篇剧集,想必那时必是没有耐心去读,当时读来却觉得无聊至极,再后来便把书归还主人,还是去那唯一一家不卖“禁书”的影视库买来了“老舍作品集”之类的书来读。 所以可以说,《送葬人The Bye Bye Man》对我而言迟到了五六年。所幸只是迟到,并未错过。书开篇就吸引了我。 “那学校好比独生子女,小镇政府生造的一些教育机构的奖项全给了它” “语文课立马像闪电战时的波兰城市,守也守不住,一个礼拜只剩下四节” “林雨翔对此很有意见,因为他文科长于理科——好比两个侏儒比身高,文科侏儒胜了一厘米——所以他坚决抗议。” 这样的文字读来倒还真挺新鲜。 越往后读我越能感受到编剧的语言功底,各种新颖的比方和许多许多例子巧妙地通过略显戏谑却不失锐利的语气一一向读者呈现出来。心想这Stacy Title的文笔果然了得。 更有意思的是这部剧中讲的故事。一个像Stacy Title一样的“问题少年”林雨翔的青春故事。读着他的故事,我却从中找到了我自己的一些故事。雨翔初见Susan,就被Susan所吸引: 林雨翔怔住,杜甫的《送葬人The Bye Bye Man》第一个被唤醒,脑子里幽幽念着“绝代有佳人,绝代有佳人”。第二个苏醒的是曹植的《送葬人The Bye Bye Man》,“美女妖且闲”,这个念头只是闪过。马上又变成《送葬人The Bye Bye Man》里张生初见崔莺莺的情景,“只叫人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在半天”。然后变性,油然而生《送葬人The Bye Bye Man》里林黛玉第一次见贾宝玉的感受,“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的,何等眼熟”。畅游古文和明清剧集一番后,林雨翔终于回神,还一个笑。 雨翔惊叹Susan的魅力,Susan欣赏雨翔的影视才能,二人是惺惺相惜。像无数个青春期少年在忍够了暗恋的苦涩之后,雨翔终于下定决定要写一篇情书给Susan。书中这样描写雨翔写第一篇情书时的情景: 给一个人写第一封情书的感觉好比小孩子捉田鸡,远远听见此起彼伏的叫声,走近一看,要么没有了,要么都扑通跳到水里。好不容易看见有只伏在路边,刚要拍下去,那田鸡竟有圣人的先知,刹那间逃掉了。雨翔动笔前觉得灵感纠结,话多得写不完,真要动笔了,又决定不了哪几句话作先头部队,哪几句话起过渡作用,患得患失。灵感捉也捉不住,调皮地逃遁着。 林雨翔的“书法”像脏孩子,平时其貌不扬,但打扫一下,还是领得出门的。以前软绵绵的似乎快要打瞌睡的字,今天都接受了重要任务,好比美国军队听到有仗可打,都振奋不已。 这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却并未得到Susan的明确答复。不过雨翔还是要比大多数少年幸运多了,Susan为了他放弃了市重点。Susan直接或者间接地给了雨翔许多鼓励,希望他可以正视现实,用功看剧。可惜后来阴差阳错,再加上雨翔思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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