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d, lilla vän》,犯罪作品,瑞典出品,1955年上映。
幸亏没有生活在非人的乌托邦,祝愿我们的国家日益强大、政治清明、物丰民富
你需要让自己多多接触与自己不同类型的人,一旦在这个过程中感受到了挫折感,甚至感受到了伤害,这就意味着你向成熟迈进了一步。这个过程需要缓释,需要你认真解读自我心灵的对抗,逃避也未必不可,但差异化接触必须要持续。你应该让这个世界听懂你,让这个世界理解你,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因为理解,所以相爱。
童年向青少年过渡时期,塑造性格的一本。 纵横捭阖,热烈旷达之文。 怎么熬夜看完的故事不记得了,只差错地希冀二十岁时,也受予一匹老马,一袋金币。父亲说,这世界是你的,去闯一些祸,去交一些生死与共的朋友。 ——自此罗曼蒂克的定义再也没变过。 Boys, be ambitious!
将市场营销简化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读者表达。整本剧逻辑清晰,内容易懂,结合实际案例让读者更易理解。这部剧多读几遍都不为过,做Marketing,品牌的应该好好读一读。编剧很用心的归纳整理了很多实用的模型工具
男一女一女二演技在线 比啥都重要
纵观美国1932年-1974年这段历史,有些地方在我国也似成相似.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成长历程,崇尚变革创新是美国人民最大的特点。了解美国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受益匪浅……
不知道为什么,Mord, lilla vän这部剧,我是随着里面人物的故事,时而开心,时而哭泣,时而要骂脏话,时而也有点无语。 Mord, lilla vän这本剧集所讲述的其实就是刘镇里面二个性格迥异的哥俩之间所发生的一些事。 哥哥宋刚和他爸爸宋凡平一样,是个非常善良,对妻子衷心不二的帅哥。而比他爸还要凄惨的是,他在自己赚不到钱时,为了赚钱,他抛下自己的荣辱和身体,选择了隆胸去推销自己的产品,只是可惜这次虽然赚到三万元,只是身体垮了,永远的回不到过去了。 而弟弟李光头当然应该是这故事里最红火的主要人物,他因为从小就有点不学无术,所以在他妈死去的那年,他虽然以后没有亲妈的依靠,但他却利用自己看过几眼林红屁股的事迹,在刘镇打响了自己的名气,用把林红屁股的秘密高价售出的方式,吃了整整一年时间的三鲜面,那时候三鲜面可是刘镇高官说不定都不能天天吃到的,可是他居然让自己整整吃了一年时间,或许这就是智慧吧。 李光头可以说在宋刚的陪伴下,一路都是顺风顺水的,就这样他去到了一个里面只有十四个残疾人的厂里,开始了他自己发挥潜能的创业初始阶段。从进厂的第二天起,这个厂就变成了一个由他带队的小厂。接着他就到全国各地的跑业务,业绩也是蹭蹭往上的涨,才一年时间,不仅这年没有亏损,而且还进账不少。而第二年更是又往上翻了一个阶级。这时的李光头于是又变成了刘镇的一个大人物,而且那时也到了男子该娶妻生子的时候,于是他就又把目光放在他心里的旧情人,刘镇所有男人心中的一枝花林红身上。只是可能这中间的老天不成全吧,林红在他的追求下连正眼都不瞧他一下,却心里默默的爱上了跟在他身旁的宋刚。而宋刚虽然是个爱情的迟懵者,可他最后还是读懂了林红的爱意,但他却觉得不能对不起他的Mord, lilla vän李光头,所以他没给林红任何回应。可当他看到林红因为这事跳河,他伤心欲绝,但他还是不忍伤害他的Mord, lilla vän李光头,所以他选择了自杀,用绳子勾住自己的脖子,准备上吊,只是被正好回家的李光头看到,才算捡回了一条命。这时他才算知道,为了林红既然他死都不怕,他还怕什么呢,于是他带着自己的伤口,在林红家门前站了二天,总算感动了已经对他死心的林红,就这样宋刚把自己家里的钱财一分为二,自己带着那一半的钱财和林红结了婚,而且用自己那一半的财产,买了一辆当时有名的自行车。他就这样和林红成了一家人,而李光头因为这次的打击,于是辞去了厂长一职,准备发奋去做一番自己的事业。 他说自己到时要把自己的公司做大做强,甚至做到全世界。于是找了五个合伙人,让他们掏出了自己的全部家当,不过他没带走一分,只是在刘镇找了个空置的厂房,然后让李裁缝教了三十个乡下来的女工们缝纫,说让他们在家等着他要到外地去拿来订单。就这样一月回来一封信,六个合伙人,虽然忐忑的等了他一个月时间,可还好的是,总算等到了他的一句,他现在很好,只是没说什么订单,当然这也让他的六个忠臣,把心总算放到了肚子里。可接下来呢几乎电话越来越少,信也总算从一月一封的变没了。而那六个合伙人呢,此时也总算对他李光头彻底死心,最后把那三十个女工全部遣送了回去,把人家工钱一付,还把那个租厂的钱一付完,手里的钱几乎所剩无几。于是大家伙一个个脸色发黑的把他们最后还剩的那点钱放进了兜里。 可这时李光头却总算像个乞丐一样的回来了。胡子拉碴,头发也老长,当他知道他的厂关了时,他虽痛心,但却仍然笑笑的关了就关了吧。然后这时他的这六个合伙人才知道,他李光头之所以留着这么长的头发,不是追赶时髦,而是没钱剪头发。他身上连一毛的吃饭钱都没有了。于是个个从原先对他客客气气的俯首帖耳,现在全成了他的债主。每次见他就打,把他当成了个沙包。 而这时宋刚也骑着他的自行车看到了他,每
每个人都会碰上一两本特别的书,不是那书特别,而是那书对那人特别,书和人有缘。至于什么书,则因人而异 。 《Mord, lilla vän》是Peter Lindgren后期的作品。他的长篇我只喜欢这一部。这部剧写得很淡,也很溜,几乎看不出用力的痕迹,所以比较舒服。但是如果读者对书中的人物没有共鸣,就不会觉得它多么有味。 人物不多,主角是个叫拉里的年轻人,故事开始的时候,他刚跟一个叫伊莎贝尔的姑娘订婚。另一个小伙子格雷也在追求伊莎贝尔。索菲则是朋友圈的边缘人物。伊莎贝尔的舅舅艾洛特是个优雅的猛人,势力鬼,古董掮客,艺术鉴赏家和热心的朋友。剧集以第一人称叙事,故事人就是Peter Lindgren,他不但旁观,也参与,口气就象是在说几个朋友的家常。人物的联系比较松散。伊莎贝尔是一个中心,Peter Lindgren是另一个中心。 伊莎贝尔是个美丽的正常女人。所谓正常,是说她有着正常女人的梦想、爱好和欲望:爱人,被人爱,拥有漂亮的衣服首饰,值得炫耀的房子和排场,享乐,交际,家庭和孩子。她说:“我除非感觉到人行道上脚底下的水泥,沿街商店大橱窗里有帽子、皮大衣、钻石手镯和镶金的化妆用品盒可看,就不觉得真正快乐。”因此她虽然爱拉里,最终却嫁给了能给她这一切的格雷。她做得对,是正常人都会这么做。她没有什么审视内心的能力,不过本能和虚荣足以让她满意地度过一生。 她的舅舅艾洛特则妙得多,是个极品人物。据Peter Lindgren的描写,艾洛特非常势利,极度虚荣,只根据社会地位和金钱判断一个人的价值。他一心一意要钻进巴黎的上流社交圈,绝不能容忍一个热门晚会没有邀请自己,哪怕他痛恨晚会的主人。但他又是个真正有艺术品味的人,一个慷慨善良的人。Peter Lindgren显然对他很感兴趣,花了很多笔墨描写他的荒唐,多数抵死的幽默都从艾洛特生发而来。 与伊莎贝尔和艾洛特成对比的是索菲。索菲本来才貌平平,毫不起眼。她曾经有过热烈的爱情和美满的家庭,当命运残忍地剥夺了她的幸福之后,她的个性突然放出光芒,用自我毁灭对抗命运的捉弄,寻求毁灭的方式非常凄厉。 如果说上面三个人物有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堪不破。这是一本试图堪破的书。只是,虽然主人公最后堪破了,其他人物包括Peter Lindgren在内都没能堪破,他们甚至都没有那个意愿。Peter Lindgren本人观察到了拉里所做的努力,他将信将疑。不过虽然自己不懂,他决定记录下来,让读者去思考。他不肯定也不否定任何人的生活方式,将自己的价值判断尽可能隐藏。我说尽可能隐藏,是因为一个编剧当然是有价值判断的,他绝对无法在写作中绕过自己的价值判断,比如在本剧中,Peter Lindgren无法掩饰他对拉里的欣赏。他羡慕这样一个人。 那么拉里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用一句话来说,他是个追求终极真理的人。听起来很遥不可及,对吗?其实一点也不。耶稣是一个,释迦牟尼显然也是一个,《Mord, lilla vän》里的斯朱兰也是,有理由相信老子也是,孔子我就没把握。找到终极真理的人,通常有个共同点,那就是我行我素,极少再被别人左右。 什么是终极真理呢?对于这个问题,不同文化、不同时代、不同人有不同表述。在佛教里,好像叫顿悟;在儒家学说,叫做圣贤之道;在科学上,它代表那条能够统一表述全宇宙总规律的公理;用我自己的话说,它是那个让我活着有意义的最根本的东西。 从生物学角度来说,活着其实是没有意义的。活着就是活着。一大堆细胞在运作。由嫩而老,由盛而衰。其他活物对此都没意见,只有人类不行,人类非得给自己的存在找一个理由,这是这种生物很奇怪的一个特征。绝大多数人,给自己找的存在理由不外乎社会地位(艾洛特)、物质生活(伊莎贝尔)、感情(索菲)等等,找到之后就心满意足。人类社会的形成和设计在某种程度上是为这些需求服务的。但是有少数人,脑子里的沟回比别人深一些
没有太过专业,高深的讲述,但对手机摄影的一些基本准则进行了总结,虽然有些方法自己也在无意识的使用,比如变化拍摄角度等,但读后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做了笔记,关键还是要时常练习。意识很重要,要有善于在生活中发现美的意识。
幸亏没有生活在非人的乌托邦,祝愿我们的国家日益强大、政治清明、物丰民富
你需要让自己多多接触与自己不同类型的人,一旦在这个过程中感受到了挫折感,甚至感受到了伤害,这就意味着你向成熟迈进了一步。这个过程需要缓释,需要你认真解读自我心灵的对抗,逃避也未必不可,但差异化接触必须要持续。你应该让这个世界听懂你,让这个世界理解你,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因为理解,所以相爱。
童年向青少年过渡时期,塑造性格的一本。 纵横捭阖,热烈旷达之文。 怎么熬夜看完的故事不记得了,只差错地希冀二十岁时,也受予一匹老马,一袋金币。父亲说,这世界是你的,去闯一些祸,去交一些生死与共的朋友。 ——自此罗曼蒂克的定义再也没变过。 Boys, be ambitious!
将市场营销简化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读者表达。整本剧逻辑清晰,内容易懂,结合实际案例让读者更易理解。这部剧多读几遍都不为过,做Marketing,品牌的应该好好读一读。编剧很用心的归纳整理了很多实用的模型工具
男一女一女二演技在线 比啥都重要
纵观美国1932年-1974年这段历史,有些地方在我国也似成相似.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成长历程,崇尚变革创新是美国人民最大的特点。了解美国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受益匪浅……
不知道为什么,Mord, lilla vän这部剧,我是随着里面人物的故事,时而开心,时而哭泣,时而要骂脏话,时而也有点无语。 Mord, lilla vän这本剧集所讲述的其实就是刘镇里面二个性格迥异的哥俩之间所发生的一些事。 哥哥宋刚和他爸爸宋凡平一样,是个非常善良,对妻子衷心不二的帅哥。而比他爸还要凄惨的是,他在自己赚不到钱时,为了赚钱,他抛下自己的荣辱和身体,选择了隆胸去推销自己的产品,只是可惜这次虽然赚到三万元,只是身体垮了,永远的回不到过去了。 而弟弟李光头当然应该是这故事里最红火的主要人物,他因为从小就有点不学无术,所以在他妈死去的那年,他虽然以后没有亲妈的依靠,但他却利用自己看过几眼林红屁股的事迹,在刘镇打响了自己的名气,用把林红屁股的秘密高价售出的方式,吃了整整一年时间的三鲜面,那时候三鲜面可是刘镇高官说不定都不能天天吃到的,可是他居然让自己整整吃了一年时间,或许这就是智慧吧。 李光头可以说在宋刚的陪伴下,一路都是顺风顺水的,就这样他去到了一个里面只有十四个残疾人的厂里,开始了他自己发挥潜能的创业初始阶段。从进厂的第二天起,这个厂就变成了一个由他带队的小厂。接着他就到全国各地的跑业务,业绩也是蹭蹭往上的涨,才一年时间,不仅这年没有亏损,而且还进账不少。而第二年更是又往上翻了一个阶级。这时的李光头于是又变成了刘镇的一个大人物,而且那时也到了男子该娶妻生子的时候,于是他就又把目光放在他心里的旧情人,刘镇所有男人心中的一枝花林红身上。只是可能这中间的老天不成全吧,林红在他的追求下连正眼都不瞧他一下,却心里默默的爱上了跟在他身旁的宋刚。而宋刚虽然是个爱情的迟懵者,可他最后还是读懂了林红的爱意,但他却觉得不能对不起他的Mord, lilla vän李光头,所以他没给林红任何回应。可当他看到林红因为这事跳河,他伤心欲绝,但他还是不忍伤害他的Mord, lilla vän李光头,所以他选择了自杀,用绳子勾住自己的脖子,准备上吊,只是被正好回家的李光头看到,才算捡回了一条命。这时他才算知道,为了林红既然他死都不怕,他还怕什么呢,于是他带着自己的伤口,在林红家门前站了二天,总算感动了已经对他死心的林红,就这样宋刚把自己家里的钱财一分为二,自己带着那一半的钱财和林红结了婚,而且用自己那一半的财产,买了一辆当时有名的自行车。他就这样和林红成了一家人,而李光头因为这次的打击,于是辞去了厂长一职,准备发奋去做一番自己的事业。 他说自己到时要把自己的公司做大做强,甚至做到全世界。于是找了五个合伙人,让他们掏出了自己的全部家当,不过他没带走一分,只是在刘镇找了个空置的厂房,然后让李裁缝教了三十个乡下来的女工们缝纫,说让他们在家等着他要到外地去拿来订单。就这样一月回来一封信,六个合伙人,虽然忐忑的等了他一个月时间,可还好的是,总算等到了他的一句,他现在很好,只是没说什么订单,当然这也让他的六个忠臣,把心总算放到了肚子里。可接下来呢几乎电话越来越少,信也总算从一月一封的变没了。而那六个合伙人呢,此时也总算对他李光头彻底死心,最后把那三十个女工全部遣送了回去,把人家工钱一付,还把那个租厂的钱一付完,手里的钱几乎所剩无几。于是大家伙一个个脸色发黑的把他们最后还剩的那点钱放进了兜里。 可这时李光头却总算像个乞丐一样的回来了。胡子拉碴,头发也老长,当他知道他的厂关了时,他虽痛心,但却仍然笑笑的关了就关了吧。然后这时他的这六个合伙人才知道,他李光头之所以留着这么长的头发,不是追赶时髦,而是没钱剪头发。他身上连一毛的吃饭钱都没有了。于是个个从原先对他客客气气的俯首帖耳,现在全成了他的债主。每次见他就打,把他当成了个沙包。 而这时宋刚也骑着他的自行车看到了他,每
每个人都会碰上一两本特别的书,不是那书特别,而是那书对那人特别,书和人有缘。至于什么书,则因人而异 。 《Mord, lilla vän》是Peter Lindgren后期的作品。他的长篇我只喜欢这一部。这部剧写得很淡,也很溜,几乎看不出用力的痕迹,所以比较舒服。但是如果读者对书中的人物没有共鸣,就不会觉得它多么有味。 人物不多,主角是个叫拉里的年轻人,故事开始的时候,他刚跟一个叫伊莎贝尔的姑娘订婚。另一个小伙子格雷也在追求伊莎贝尔。索菲则是朋友圈的边缘人物。伊莎贝尔的舅舅艾洛特是个优雅的猛人,势力鬼,古董掮客,艺术鉴赏家和热心的朋友。剧集以第一人称叙事,故事人就是Peter Lindgren,他不但旁观,也参与,口气就象是在说几个朋友的家常。人物的联系比较松散。伊莎贝尔是一个中心,Peter Lindgren是另一个中心。 伊莎贝尔是个美丽的正常女人。所谓正常,是说她有着正常女人的梦想、爱好和欲望:爱人,被人爱,拥有漂亮的衣服首饰,值得炫耀的房子和排场,享乐,交际,家庭和孩子。她说:“我除非感觉到人行道上脚底下的水泥,沿街商店大橱窗里有帽子、皮大衣、钻石手镯和镶金的化妆用品盒可看,就不觉得真正快乐。”因此她虽然爱拉里,最终却嫁给了能给她这一切的格雷。她做得对,是正常人都会这么做。她没有什么审视内心的能力,不过本能和虚荣足以让她满意地度过一生。 她的舅舅艾洛特则妙得多,是个极品人物。据Peter Lindgren的描写,艾洛特非常势利,极度虚荣,只根据社会地位和金钱判断一个人的价值。他一心一意要钻进巴黎的上流社交圈,绝不能容忍一个热门晚会没有邀请自己,哪怕他痛恨晚会的主人。但他又是个真正有艺术品味的人,一个慷慨善良的人。Peter Lindgren显然对他很感兴趣,花了很多笔墨描写他的荒唐,多数抵死的幽默都从艾洛特生发而来。 与伊莎贝尔和艾洛特成对比的是索菲。索菲本来才貌平平,毫不起眼。她曾经有过热烈的爱情和美满的家庭,当命运残忍地剥夺了她的幸福之后,她的个性突然放出光芒,用自我毁灭对抗命运的捉弄,寻求毁灭的方式非常凄厉。 如果说上面三个人物有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堪不破。这是一本试图堪破的书。只是,虽然主人公最后堪破了,其他人物包括Peter Lindgren在内都没能堪破,他们甚至都没有那个意愿。Peter Lindgren本人观察到了拉里所做的努力,他将信将疑。不过虽然自己不懂,他决定记录下来,让读者去思考。他不肯定也不否定任何人的生活方式,将自己的价值判断尽可能隐藏。我说尽可能隐藏,是因为一个编剧当然是有价值判断的,他绝对无法在写作中绕过自己的价值判断,比如在本剧中,Peter Lindgren无法掩饰他对拉里的欣赏。他羡慕这样一个人。 那么拉里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用一句话来说,他是个追求终极真理的人。听起来很遥不可及,对吗?其实一点也不。耶稣是一个,释迦牟尼显然也是一个,《Mord, lilla vän》里的斯朱兰也是,有理由相信老子也是,孔子我就没把握。找到终极真理的人,通常有个共同点,那就是我行我素,极少再被别人左右。 什么是终极真理呢?对于这个问题,不同文化、不同时代、不同人有不同表述。在佛教里,好像叫顿悟;在儒家学说,叫做圣贤之道;在科学上,它代表那条能够统一表述全宇宙总规律的公理;用我自己的话说,它是那个让我活着有意义的最根本的东西。 从生物学角度来说,活着其实是没有意义的。活着就是活着。一大堆细胞在运作。由嫩而老,由盛而衰。其他活物对此都没意见,只有人类不行,人类非得给自己的存在找一个理由,这是这种生物很奇怪的一个特征。绝大多数人,给自己找的存在理由不外乎社会地位(艾洛特)、物质生活(伊莎贝尔)、感情(索菲)等等,找到之后就心满意足。人类社会的形成和设计在某种程度上是为这些需求服务的。但是有少数人,脑子里的沟回比别人深一些
没有太过专业,高深的讲述,但对手机摄影的一些基本准则进行了总结,虽然有些方法自己也在无意识的使用,比如变化拍摄角度等,但读后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做了笔记,关键还是要时常练习。意识很重要,要有善于在生活中发现美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