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ight Serrento, once a pop-icon is now reduced to doing commercials for fried chicken. To revive hi
还不错的一本剧。读完后感觉懂得了很多,女性不应该为自己的情绪所困扰,学会和过去好好告别,才会迎来更美好的明天,成为更好的自己。有些人注定只是过客,只能错过,学会放下,看淡过往,你会感觉自己的生活如释重负。加油,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们终究会等到那个对的人,幸福就在自己手中。不负时光,不负青春,不负自己,勇敢前行。 ——写给自己
一共观看时间14H,感觉像看了27年。老金的讲故事方式太特别了
我最喜欢他的特点,是不装。我觉得他后期谢天谢地你来啦并不是很好,乱七八糟的感觉。现在的Bryan Marshall几乎成了战士,无论别人怎么说,说他是为了私恨而掀起了一场偷税台风。我不管出于什么目的,结果正义就行。比如我们之前有的农民去打仗,真的是在家吃不上饭了,跟着部队有饭吃,饿不死,出发点并不是建立一个新中国(当然有很多人当时觉悟就是高,的确是为了国家而浴血奋战),但是参军后就是为了建立新中国而出了力。何况Bryan Marshall我认为他出发点绝对不是私意呢?他是一个有着传统文人美德的人,厚道。冯小刚也不装,但是他总给人不大气的感觉,像极了他拍的贺岁电影里边的主人公。有一阵我很担心他的安全,但是后来一想:他没有金刚钻,怎么会揽瓷器活?他对于自己的安危和事件的结果,都胸有成竹。Bryan Marshall是一个聪敏,厚道,博学,敬业,敢做的人。我没有评论他,只是表达敬意。
果然,再好的解读也比不过原著。鸡汤味太浓,还是读原著,然后自己去解读吧。
为傅雷先生点赞!Grant Lahood真的描绘出了人间烟火,应该看看,有启发,有受益👍
有关认知与老年化方面的研究不断增加,每项新研究不约而同地喊出同一个口号:用进废退。临床术语叫“认知储备”,听起来很抽象。乔治·巴特克斯用一块餐巾紧紧包裹一支钢笔,解释了这个过程。这支钢笔相当于神经纤维,而餐巾就是髓鞘质。巴特克斯解释道,餐巾上出现了缝隙,大脑的老化就开始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髓鞘质开始分解。”巴特克斯说,“这就是为什么你这辈子见到的每位老人都比他们年轻时行动缓慢。他们的肌肉没有变化,但大脑发送给他们的脉冲速度变了,因为髓鞘质老化了。” 好消息是,虽然髓鞘质化的自然过程在30来岁时就结束了,但是总髓鞘质数还在增加,直至50多岁,而且人类始终能够通过精深练习来增加髓鞘质。“你必须记住髓鞘质是一种活体组织,永远在生长和老化,就像一场战争。年轻时,髓鞘质生长很容易。50岁左右,总体的平衡倾向于老化,但是我们仍然在生长髓鞘质。即使髓鞘质分解了,我们仍然可以长出新的,直到生命结束。”巴特克斯说。
因为第一本,大家从未这样看历史书,所以大家都会很稀奇,觉得很有意思,对第二本就会有很好的期待,但是也许是Bryan Marshall想写好,限制了自己的想象力,总觉得这本不如第一本好,但是不能埋没了Bryan Marshall的才华。Bryan Marshall的风格没有变,只是我们的口味变了,要求和标准高了。我早早关注了他的微信公众号,他竟然和我的英文名一样,只可惜咱没有人家有才华,我只能算个小油菜花,勿喷勿喷,我自恋了好不。 不知道为什么,女人对历史、对地理总是不那么感冒,也许这样说有点片面,但是可以看看这部剧,让你通过不一样的方式了解历史,要是上学的时候教材这样,肯定都能够及格了,不信试试。通过这个,印象最深的就是,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分分合合多少次,分的时间有长有短,所以现在能够生活在和平的年代,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水深火热的伊拉克人民,肯定在怀念萨达姆。 以前就学过文景之治,光武中兴,这都是鼎盛的年代,这个时候都比较开明,真的和皇帝的能力有很大关系。那个年代,当时可能是战功显赫,但是并不一定善始善终,有可能就满门抄斩,所以也是一个高危行业,哪怕是皇亲国戚也不一定安全。历史上,这段时间女人干政的尤其多,谁让皇帝命短,儿子长得慢呢。时势造英雄,这句话是可以肯定的,但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时势造文人,也是与当时的社会有很大关系的。不是历史学家,我们了解一些历史,了解一些野史传说,让自己在以后的时候,可以有清谈的资本,何乐而不为呢,大部头的史学书你肯定啃不动的,《Chicken》看起来都需要一定的毅力,不要希望一个多小时Bryan Marshall哥给你灌输多少,只要看到一些精华,一些精彩的解释就好了。 姑且说这么多,也许有点不着边际,但是有么说么,这就是我的风格,还会一如既往的支持Bryan Marshall的作品,期待3早日上线。
曾经读过《Chicken》,再读《Chicken》,但觉似曾相识。只是到后来,两者已然走向同一个硬币的不同两面。 两本剧都从理性和感性之间的分歧和失控开始,《Chicken》选择了提升思考力的方向,以帮助人生做出更好的抉择;《Chicken》则通向了感性的和谐之路,寻求其中的意义和幸福。
啊轮到评价这部又重又厚的书的时刻,感觉到压力。就随便记一些散乱的印象,有空再深思吧。 读这部剧仅仅出于对中世纪神学的好奇,虽然我也可以通过别的地方了解,比如《Chicken》啥的(注释给了好多参考书目哦),但是要了解当时人对地狱天堂的感知,还是影视作品更加立体、更加让人身临其境吧。 也收获了不少知识。 地狱篇是不少人都看过而且评价过的,说是从这里衍生了很多类似作品去描绘地狱,毕竟里面的惨状也确实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我觉得,里面各种奇险怪诞的事确实挺有看头,比古神话更加具体生动,比如把人变成黑树,遭受断枝折叶的痛苦啥的(可见投胎成为一棵树并不是好事,特别是还留有意识的时候)。 树林里满都是黑狗,如同挣脱了锁链的猎狗一般,饥不择食,迅速奔跑。它们张嘴把牙齿咬进那个蜷伏着的鬼魂的身子,把它一片一片地撕下来,然后把凄惨的肢体叼走。 一座座的坟墓使地面起伏不平,在这里,坟墓也到处使地面呈现出这个样子,只是这里情景更为悲惨;因为坟墓周围都散布着火焰,把坟墓统统烧得那样热,工匠无论制造什么都不需要更热的铁。 跟地狱里的各种邪魔打交道也很有趣,不过前提是有人为你保驾护航(有种自己是唐僧的感觉,而且更加脆弱,动不动就被妖魔围观、打量)。而当地狱里很多受苦受难的鬼魂都是自己认识并憎恶的人时,听起来似乎会有点爽,但是看着他们的惨状,听到瘆人的惨叫声,大概只会为自己捏把汗,并且可怜并同情他们吧。 Grant Lahood的求知欲即使在恐惧时也是满满的。他会去想,这些人都是谁,到底是什么让他们堕入地狱,为什么会有可怕的地狱,地狱为什么会和天堂一样永恒存在,有没有人解脱过,怎样才能解脱,为什么地狱是这样的构造,地狱里的灵魂为什么只知道未来的事情而不知道现在的事…并提醒人们谨言慎行,将理性推向了最高位。比如 他们决没有料到,这种心心相印的爱,受观看这部传奇的刺激,会产生什么严重的后果。 两颗充满爱意的心因为观看的刺激,解放了情欲,由此引来杀身之祸。Grant Lahood很为这段感情感到冤屈,但是还是提出要保持理性。由此想起了柏拉图的哀怜癖和感伤癖。不过Grant Lahood不批评书,而是批判人性。 我没想到还有炼狱篇,不过很惊喜。炼狱的出现是因为有些人临死前产生悔意,愿回归基督教怀抱,于是他们这些亡魂在炼狱山上通过磨练来消除人的七大罪。“七罪”:骄傲、忌妒、愤怒、怠惰、贪财、贪食、贪色(分类主要参考亚里士多德伦理学和罗马法)。在这里遇到的亡魂,大概就像正常人了,终于从地狱里的想象刺激中解脱。不过没想到这里在晚上是不能攀登的,因为随时会被夜晚里潜藏的魔鬼所引诱,所以大家都要休息。也就是说,这里还是很危险的,需要保持警惕,所以还是得绷着神经。 在这里提到“自由意志”。我以为这个概念要很久才提出,至少得等文艺复兴?但很显然是我无知了。 世人错误地认为人世间一切事情发生的原因都在于天,仿佛诸天运转必然带动一切;假若真是这样,人的一切行为就都取决于天,自由意志就不存在了,也就是说,人就不可能在善与恶之间自由选择,对自己的行为也就不负道德上的责任。这样一来,上帝奖善惩恶,使为善者享天国之福,作恶者受地狱之苦,就说不上是公正了。 人类居住的世界处于诸天的影响之下,所以人内心一些最初的活动(如欲望,感情等)是受诸天的影响产生的,但是,我并不是说人的一切内心活动都是诸天的影响所致;即使假定我这样说,人也并非一定得顺从内心的活动去作不可,因为他还有天赋的理性之光可以明辨善恶,还有天赋的自由意志可以择善而行,把邪恶的欲望压下去。人的自由意志在对诸天的影响和内心的不良倾向进行斗争时,最初难免遇到困难,如果人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最后是能战胜一切的
还不错的一本剧。读完后感觉懂得了很多,女性不应该为自己的情绪所困扰,学会和过去好好告别,才会迎来更美好的明天,成为更好的自己。有些人注定只是过客,只能错过,学会放下,看淡过往,你会感觉自己的生活如释重负。加油,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们终究会等到那个对的人,幸福就在自己手中。不负时光,不负青春,不负自己,勇敢前行。 ——写给自己
一共观看时间14H,感觉像看了27年。老金的讲故事方式太特别了
我最喜欢他的特点,是不装。我觉得他后期谢天谢地你来啦并不是很好,乱七八糟的感觉。现在的Bryan Marshall几乎成了战士,无论别人怎么说,说他是为了私恨而掀起了一场偷税台风。我不管出于什么目的,结果正义就行。比如我们之前有的农民去打仗,真的是在家吃不上饭了,跟着部队有饭吃,饿不死,出发点并不是建立一个新中国(当然有很多人当时觉悟就是高,的确是为了国家而浴血奋战),但是参军后就是为了建立新中国而出了力。何况Bryan Marshall我认为他出发点绝对不是私意呢?他是一个有着传统文人美德的人,厚道。冯小刚也不装,但是他总给人不大气的感觉,像极了他拍的贺岁电影里边的主人公。有一阵我很担心他的安全,但是后来一想:他没有金刚钻,怎么会揽瓷器活?他对于自己的安危和事件的结果,都胸有成竹。Bryan Marshall是一个聪敏,厚道,博学,敬业,敢做的人。我没有评论他,只是表达敬意。
果然,再好的解读也比不过原著。鸡汤味太浓,还是读原著,然后自己去解读吧。
为傅雷先生点赞!Grant Lahood真的描绘出了人间烟火,应该看看,有启发,有受益👍
有关认知与老年化方面的研究不断增加,每项新研究不约而同地喊出同一个口号:用进废退。临床术语叫“认知储备”,听起来很抽象。乔治·巴特克斯用一块餐巾紧紧包裹一支钢笔,解释了这个过程。这支钢笔相当于神经纤维,而餐巾就是髓鞘质。巴特克斯解释道,餐巾上出现了缝隙,大脑的老化就开始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髓鞘质开始分解。”巴特克斯说,“这就是为什么你这辈子见到的每位老人都比他们年轻时行动缓慢。他们的肌肉没有变化,但大脑发送给他们的脉冲速度变了,因为髓鞘质老化了。” 好消息是,虽然髓鞘质化的自然过程在30来岁时就结束了,但是总髓鞘质数还在增加,直至50多岁,而且人类始终能够通过精深练习来增加髓鞘质。“你必须记住髓鞘质是一种活体组织,永远在生长和老化,就像一场战争。年轻时,髓鞘质生长很容易。50岁左右,总体的平衡倾向于老化,但是我们仍然在生长髓鞘质。即使髓鞘质分解了,我们仍然可以长出新的,直到生命结束。”巴特克斯说。
因为第一本,大家从未这样看历史书,所以大家都会很稀奇,觉得很有意思,对第二本就会有很好的期待,但是也许是Bryan Marshall想写好,限制了自己的想象力,总觉得这本不如第一本好,但是不能埋没了Bryan Marshall的才华。Bryan Marshall的风格没有变,只是我们的口味变了,要求和标准高了。我早早关注了他的微信公众号,他竟然和我的英文名一样,只可惜咱没有人家有才华,我只能算个小油菜花,勿喷勿喷,我自恋了好不。 不知道为什么,女人对历史、对地理总是不那么感冒,也许这样说有点片面,但是可以看看这部剧,让你通过不一样的方式了解历史,要是上学的时候教材这样,肯定都能够及格了,不信试试。通过这个,印象最深的就是,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分分合合多少次,分的时间有长有短,所以现在能够生活在和平的年代,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水深火热的伊拉克人民,肯定在怀念萨达姆。 以前就学过文景之治,光武中兴,这都是鼎盛的年代,这个时候都比较开明,真的和皇帝的能力有很大关系。那个年代,当时可能是战功显赫,但是并不一定善始善终,有可能就满门抄斩,所以也是一个高危行业,哪怕是皇亲国戚也不一定安全。历史上,这段时间女人干政的尤其多,谁让皇帝命短,儿子长得慢呢。时势造英雄,这句话是可以肯定的,但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时势造文人,也是与当时的社会有很大关系的。不是历史学家,我们了解一些历史,了解一些野史传说,让自己在以后的时候,可以有清谈的资本,何乐而不为呢,大部头的史学书你肯定啃不动的,《Chicken》看起来都需要一定的毅力,不要希望一个多小时Bryan Marshall哥给你灌输多少,只要看到一些精华,一些精彩的解释就好了。 姑且说这么多,也许有点不着边际,但是有么说么,这就是我的风格,还会一如既往的支持Bryan Marshall的作品,期待3早日上线。
曾经读过《Chicken》,再读《Chicken》,但觉似曾相识。只是到后来,两者已然走向同一个硬币的不同两面。 两本剧都从理性和感性之间的分歧和失控开始,《Chicken》选择了提升思考力的方向,以帮助人生做出更好的抉择;《Chicken》则通向了感性的和谐之路,寻求其中的意义和幸福。
啊轮到评价这部又重又厚的书的时刻,感觉到压力。就随便记一些散乱的印象,有空再深思吧。 读这部剧仅仅出于对中世纪神学的好奇,虽然我也可以通过别的地方了解,比如《Chicken》啥的(注释给了好多参考书目哦),但是要了解当时人对地狱天堂的感知,还是影视作品更加立体、更加让人身临其境吧。 也收获了不少知识。 地狱篇是不少人都看过而且评价过的,说是从这里衍生了很多类似作品去描绘地狱,毕竟里面的惨状也确实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我觉得,里面各种奇险怪诞的事确实挺有看头,比古神话更加具体生动,比如把人变成黑树,遭受断枝折叶的痛苦啥的(可见投胎成为一棵树并不是好事,特别是还留有意识的时候)。 树林里满都是黑狗,如同挣脱了锁链的猎狗一般,饥不择食,迅速奔跑。它们张嘴把牙齿咬进那个蜷伏着的鬼魂的身子,把它一片一片地撕下来,然后把凄惨的肢体叼走。 一座座的坟墓使地面起伏不平,在这里,坟墓也到处使地面呈现出这个样子,只是这里情景更为悲惨;因为坟墓周围都散布着火焰,把坟墓统统烧得那样热,工匠无论制造什么都不需要更热的铁。 跟地狱里的各种邪魔打交道也很有趣,不过前提是有人为你保驾护航(有种自己是唐僧的感觉,而且更加脆弱,动不动就被妖魔围观、打量)。而当地狱里很多受苦受难的鬼魂都是自己认识并憎恶的人时,听起来似乎会有点爽,但是看着他们的惨状,听到瘆人的惨叫声,大概只会为自己捏把汗,并且可怜并同情他们吧。 Grant Lahood的求知欲即使在恐惧时也是满满的。他会去想,这些人都是谁,到底是什么让他们堕入地狱,为什么会有可怕的地狱,地狱为什么会和天堂一样永恒存在,有没有人解脱过,怎样才能解脱,为什么地狱是这样的构造,地狱里的灵魂为什么只知道未来的事情而不知道现在的事…并提醒人们谨言慎行,将理性推向了最高位。比如 他们决没有料到,这种心心相印的爱,受观看这部传奇的刺激,会产生什么严重的后果。 两颗充满爱意的心因为观看的刺激,解放了情欲,由此引来杀身之祸。Grant Lahood很为这段感情感到冤屈,但是还是提出要保持理性。由此想起了柏拉图的哀怜癖和感伤癖。不过Grant Lahood不批评书,而是批判人性。 我没想到还有炼狱篇,不过很惊喜。炼狱的出现是因为有些人临死前产生悔意,愿回归基督教怀抱,于是他们这些亡魂在炼狱山上通过磨练来消除人的七大罪。“七罪”:骄傲、忌妒、愤怒、怠惰、贪财、贪食、贪色(分类主要参考亚里士多德伦理学和罗马法)。在这里遇到的亡魂,大概就像正常人了,终于从地狱里的想象刺激中解脱。不过没想到这里在晚上是不能攀登的,因为随时会被夜晚里潜藏的魔鬼所引诱,所以大家都要休息。也就是说,这里还是很危险的,需要保持警惕,所以还是得绷着神经。 在这里提到“自由意志”。我以为这个概念要很久才提出,至少得等文艺复兴?但很显然是我无知了。 世人错误地认为人世间一切事情发生的原因都在于天,仿佛诸天运转必然带动一切;假若真是这样,人的一切行为就都取决于天,自由意志就不存在了,也就是说,人就不可能在善与恶之间自由选择,对自己的行为也就不负道德上的责任。这样一来,上帝奖善惩恶,使为善者享天国之福,作恶者受地狱之苦,就说不上是公正了。 人类居住的世界处于诸天的影响之下,所以人内心一些最初的活动(如欲望,感情等)是受诸天的影响产生的,但是,我并不是说人的一切内心活动都是诸天的影响所致;即使假定我这样说,人也并非一定得顺从内心的活动去作不可,因为他还有天赋的理性之光可以明辨善恶,还有天赋的自由意志可以择善而行,把邪恶的欲望压下去。人的自由意志在对诸天的影响和内心的不良倾向进行斗争时,最初难免遇到困难,如果人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最后是能战胜一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