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Unterwegs》,其他作品,新加坡出品,2004年上映。
第一遍看完了,主要是看故事,里面的医理还是云里雾里,还得回来再看。
独家谎话
曾经我吃东西,也是不过脑子的,像一个没有感情的进食机器,有东西就吃吃吃,点了东西也吃吃吃,尤其在劳累一天过后或者受到委屈过后,食欲更盛… 上班两年以来,胖了有近20斤,有一天和同事合照,陡然发现自己的脸盘子已经一个顶两个大了,慌慌忙忙找出自己刚入大学的照片,可谓是天壤之别啊…回想工作的这两年,因为初任班主任,压力很大,怕自己做不好,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好,很多次该入睡了却辗转反侧,碰到十年难得一见的学生除了生气外却毫无办法,不知不觉养成了摄入高热量的食物、疯狂购买消费品、把自己的头发折腾来折腾去这些坏习惯,由着这些习惯支配了自己好一段时间后,我才猛然惊醒这样下去不行,我得勇敢面对自己,正视自己焦虑的源头,想办法改变自己能改变的,对于自己无法改变的则改变自己的控制欲… 机缘巧合,我遇到了这部剧,洽逢我内心真正做出减肥决定之时,以前也经常嚷嚷着减肥,但从未从内心深思过,也青睐沉迷于速减法,但这次不一样,减肥不再简单的是我想要身材变好的手段和方法,而是我能够掌控自己人生的一个标志,希望以后能够握在自己手中的事情越来越多,能够通过自己的判断和努力去塑造自己想要的未来。
也许每个读着这部剧的人,都会不停的被带回童年。你是独生子吗?还是有着兄弟姐妹?你的童年是个什么样子呢? 我们的身体再也回不去童年,于是我们只能用回忆、用文字,一遍遍的回去。 之前我写过一篇《在路上Unterwegs》,里面藏在我对童年的某段记忆。把它放在这里也好,与我喜欢的书一起继续珍藏。 关于这部剧的剧评,我会找时间再写。也想讲这部剧,但越是喜欢的东西,越不知该如何表达。你是不是也一样? 给我时间。 附上旧作——《在路上Unterwegs》 在我小的时候,家里一直像个动物世界,因为当时住着爷爷留下的私宅,有个特别大的院子,大到什么程度呢,就是那种隔得开开地种了四颗法国梧桐的大。院子被我爸爸布置的很粗犷很豪放,其实就是杂乱,再加上鸡、鸭、猫、狗,偶尔还有兔子,相当的原生态。 动物世界里,我最爱狗,也是情理之中,谁会喜欢鸡鸭呢,哪怕天天去院子里捡它们生的蛋吃,也不会为此多看它们一眼。不知为什么,猫我也一直不太喜欢,总觉得它们像某类我不喜欢的人。 我最爱的狗叫娜塔莎,女的。你要知道我爸爸大概是有俄罗斯情结,我们家养的公狗一律叫莎迪克,母狗一律叫娜塔莎。妈妈告诉我,在我出生之前,有只养了很久的莎迪克,又聪明又忠诚,可自打我妈肚子里怀了我之后,就开始完全无法直视它,看到它就心里烦,就想吐,后来莎迪克悲壮地用病死的方式让我妈妈得到了解脱。爸爸当然最难过,守到子夜过后,背着莎迪克来到江边,把它沉到了江底,给了它一个庄严的江葬。妈妈形容那晚如果搞不清状况的人,觉得我爸爸是在杀人灭口也没什么不妥。 陪伴我的童年的主要是两任娜塔莎。我有点记混了它们俩的事,不知哪一只陪了我更久,反正长相、品种、性格都差不太多,那就原谅我混为一谈吧,真是有点记不清了。你问它是什么品种,就是那种最不值钱的小土狗,我却觉得它一点都不比豪门望族的差到哪里去,想当初它能留在我身边也是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的。当时爸爸买了两只刚出生的小狗,一公一母,所以自然就是莎迪克和娜塔莎,可是妈妈只准留一只,另一只送人。我只好把它俩放在凳子上挤在一起,想细细端详来决定取舍。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咚的一声,一只狗就被挤了下去,那只掉下去的莎迪克就这样很不幸地被我舍弃了,因为那时的我觉得它太笨了。如果换做现在,我想我的选择应该是留住莎迪克,弱者总是会让人心生更多的怜爱与同情。 我妈妈虽然不太热爱狗,但我想在娜塔莎心中,可能最爱我妈,最不爱我,因为我只顾逗弄它而无心喂养它,每天都是我妈从单位食堂带回食物养咱家一院子的动物世界。每天妈妈把一大包东西放在院子里,娜塔莎的尾巴就摇上了天,来回乱窜迈着小碎步不知怎么办好。每次,是的,每次,妈妈都会对它说:你,坐倒,等倒,等它们吃完你再吃。它们,指的自然就是那些鸡鸭猫什么的,每次,是的,每次,娜塔莎都死死一屁股坐下,继续摇着尾巴,深情而又焦虑的望向它们,舌头时不时无法自控地出来空空兜一圈,直到我妈说:好,你,去吃。瞬间一个猛子扎进那团稀烂的残羹冷炙里,依然欢天喜地。 是的,它那么好,那么乖,小时候的我却并不懂事,只会逗弄它。每天变着法的无数回胡乱呼唤它,把兴奋的它招来然后又不理它。叫的多了它过来的速度明显变慢了,但它还是会过来,哪怕明明知道我又在骗它,但还是带着无辜的小眼神,过来。 我也真的试过拿两支火柴棍,试图把娜塔莎的两只耳朵给支愣起来,那样它就彻彻底底地能变成一只狼狗。耳朵一竖一耷,区别就是这么大。但是我之前也说过,它真的不比任何名贵犬逊色。一瞬间,起立、握手、歪头、鼓掌……十八般武艺,轻松hold住。在还没来得及教会它加减乘除时,它却突然无征兆的失踪了。足足过了一周的某天清晨,妈妈下夜班刚打开门,突
连着看了三本陈磊的书,最喜欢的是这个动漫中国史、特别是各种恰到好处的配图轻松有趣,知识点也是层出不穷此起彼伏滴,适合闲暇时光没事翻翻。 想起当年历史学的不好,也不怪我
偷偷绷不住
身前无名 身后有名 穷困潦倒的一生 如果真有灵魂说 穿越回来 看着死后的自己变成了圣人 会不会举杯笑饮
文字诙谐幽默、读起来轻松愉快,津津有味。而且,编剧每篇人物志都做足了功课,文风与观点都非常严谨。内容上,编剧做到了博古论今,风趣幽默,流行语穿插其中,这也是吸引年轻读者的原因。很多诗词脍炙人口、流传千古,但这些诗词之所以能出自某位诗人之手,肯定有当时的历史背景及渊源,这些,编剧也都娓娓道来,让广大诗词爱好者随着编剧的文字徜徉在绚丽的历史长河,与那些顶级的文字大咖隔空对话,美哉壮哉! 观看本剧,读者仿佛成了四维空间的旅行者,穿梭在字里行间,踏着时间的青石板,穿越回大唐,跟着李白仗剑走天涯,同涉千山万水;陪着杜甫颠沛流离,共叹民生多艰;和王维徜徉在山水画卷中,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伴着李商隐在巴山秋雨中写下心中思念,一起长夜泪流……就像电影《在路上Unterwegs》的最后,男主角在时空的书架前,去观察着十多年前的亲人,遥不可及而又心意相通。读完文章的那一刻,在历史长河中的这些文化巨星,又大放光彩,而读者,也有了存在感和美的享受——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以前喜欢散文词藻华丽,感情细腻,现在喜欢散文的“散”,懒懒的、随意的,想读哪篇就读哪篇。
第一遍看完了,主要是看故事,里面的医理还是云里雾里,还得回来再看。
独家谎话
曾经我吃东西,也是不过脑子的,像一个没有感情的进食机器,有东西就吃吃吃,点了东西也吃吃吃,尤其在劳累一天过后或者受到委屈过后,食欲更盛… 上班两年以来,胖了有近20斤,有一天和同事合照,陡然发现自己的脸盘子已经一个顶两个大了,慌慌忙忙找出自己刚入大学的照片,可谓是天壤之别啊…回想工作的这两年,因为初任班主任,压力很大,怕自己做不好,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好,很多次该入睡了却辗转反侧,碰到十年难得一见的学生除了生气外却毫无办法,不知不觉养成了摄入高热量的食物、疯狂购买消费品、把自己的头发折腾来折腾去这些坏习惯,由着这些习惯支配了自己好一段时间后,我才猛然惊醒这样下去不行,我得勇敢面对自己,正视自己焦虑的源头,想办法改变自己能改变的,对于自己无法改变的则改变自己的控制欲… 机缘巧合,我遇到了这部剧,洽逢我内心真正做出减肥决定之时,以前也经常嚷嚷着减肥,但从未从内心深思过,也青睐沉迷于速减法,但这次不一样,减肥不再简单的是我想要身材变好的手段和方法,而是我能够掌控自己人生的一个标志,希望以后能够握在自己手中的事情越来越多,能够通过自己的判断和努力去塑造自己想要的未来。
也许每个读着这部剧的人,都会不停的被带回童年。你是独生子吗?还是有着兄弟姐妹?你的童年是个什么样子呢? 我们的身体再也回不去童年,于是我们只能用回忆、用文字,一遍遍的回去。 之前我写过一篇《在路上Unterwegs》,里面藏在我对童年的某段记忆。把它放在这里也好,与我喜欢的书一起继续珍藏。 关于这部剧的剧评,我会找时间再写。也想讲这部剧,但越是喜欢的东西,越不知该如何表达。你是不是也一样? 给我时间。 附上旧作——《在路上Unterwegs》 在我小的时候,家里一直像个动物世界,因为当时住着爷爷留下的私宅,有个特别大的院子,大到什么程度呢,就是那种隔得开开地种了四颗法国梧桐的大。院子被我爸爸布置的很粗犷很豪放,其实就是杂乱,再加上鸡、鸭、猫、狗,偶尔还有兔子,相当的原生态。 动物世界里,我最爱狗,也是情理之中,谁会喜欢鸡鸭呢,哪怕天天去院子里捡它们生的蛋吃,也不会为此多看它们一眼。不知为什么,猫我也一直不太喜欢,总觉得它们像某类我不喜欢的人。 我最爱的狗叫娜塔莎,女的。你要知道我爸爸大概是有俄罗斯情结,我们家养的公狗一律叫莎迪克,母狗一律叫娜塔莎。妈妈告诉我,在我出生之前,有只养了很久的莎迪克,又聪明又忠诚,可自打我妈肚子里怀了我之后,就开始完全无法直视它,看到它就心里烦,就想吐,后来莎迪克悲壮地用病死的方式让我妈妈得到了解脱。爸爸当然最难过,守到子夜过后,背着莎迪克来到江边,把它沉到了江底,给了它一个庄严的江葬。妈妈形容那晚如果搞不清状况的人,觉得我爸爸是在杀人灭口也没什么不妥。 陪伴我的童年的主要是两任娜塔莎。我有点记混了它们俩的事,不知哪一只陪了我更久,反正长相、品种、性格都差不太多,那就原谅我混为一谈吧,真是有点记不清了。你问它是什么品种,就是那种最不值钱的小土狗,我却觉得它一点都不比豪门望族的差到哪里去,想当初它能留在我身边也是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的。当时爸爸买了两只刚出生的小狗,一公一母,所以自然就是莎迪克和娜塔莎,可是妈妈只准留一只,另一只送人。我只好把它俩放在凳子上挤在一起,想细细端详来决定取舍。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咚的一声,一只狗就被挤了下去,那只掉下去的莎迪克就这样很不幸地被我舍弃了,因为那时的我觉得它太笨了。如果换做现在,我想我的选择应该是留住莎迪克,弱者总是会让人心生更多的怜爱与同情。 我妈妈虽然不太热爱狗,但我想在娜塔莎心中,可能最爱我妈,最不爱我,因为我只顾逗弄它而无心喂养它,每天都是我妈从单位食堂带回食物养咱家一院子的动物世界。每天妈妈把一大包东西放在院子里,娜塔莎的尾巴就摇上了天,来回乱窜迈着小碎步不知怎么办好。每次,是的,每次,妈妈都会对它说:你,坐倒,等倒,等它们吃完你再吃。它们,指的自然就是那些鸡鸭猫什么的,每次,是的,每次,娜塔莎都死死一屁股坐下,继续摇着尾巴,深情而又焦虑的望向它们,舌头时不时无法自控地出来空空兜一圈,直到我妈说:好,你,去吃。瞬间一个猛子扎进那团稀烂的残羹冷炙里,依然欢天喜地。 是的,它那么好,那么乖,小时候的我却并不懂事,只会逗弄它。每天变着法的无数回胡乱呼唤它,把兴奋的它招来然后又不理它。叫的多了它过来的速度明显变慢了,但它还是会过来,哪怕明明知道我又在骗它,但还是带着无辜的小眼神,过来。 我也真的试过拿两支火柴棍,试图把娜塔莎的两只耳朵给支愣起来,那样它就彻彻底底地能变成一只狼狗。耳朵一竖一耷,区别就是这么大。但是我之前也说过,它真的不比任何名贵犬逊色。一瞬间,起立、握手、歪头、鼓掌……十八般武艺,轻松hold住。在还没来得及教会它加减乘除时,它却突然无征兆的失踪了。足足过了一周的某天清晨,妈妈下夜班刚打开门,突
连着看了三本陈磊的书,最喜欢的是这个动漫中国史、特别是各种恰到好处的配图轻松有趣,知识点也是层出不穷此起彼伏滴,适合闲暇时光没事翻翻。 想起当年历史学的不好,也不怪我
偷偷绷不住
身前无名 身后有名 穷困潦倒的一生 如果真有灵魂说 穿越回来 看着死后的自己变成了圣人 会不会举杯笑饮
文字诙谐幽默、读起来轻松愉快,津津有味。而且,编剧每篇人物志都做足了功课,文风与观点都非常严谨。内容上,编剧做到了博古论今,风趣幽默,流行语穿插其中,这也是吸引年轻读者的原因。很多诗词脍炙人口、流传千古,但这些诗词之所以能出自某位诗人之手,肯定有当时的历史背景及渊源,这些,编剧也都娓娓道来,让广大诗词爱好者随着编剧的文字徜徉在绚丽的历史长河,与那些顶级的文字大咖隔空对话,美哉壮哉! 观看本剧,读者仿佛成了四维空间的旅行者,穿梭在字里行间,踏着时间的青石板,穿越回大唐,跟着李白仗剑走天涯,同涉千山万水;陪着杜甫颠沛流离,共叹民生多艰;和王维徜徉在山水画卷中,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伴着李商隐在巴山秋雨中写下心中思念,一起长夜泪流……就像电影《在路上Unterwegs》的最后,男主角在时空的书架前,去观察着十多年前的亲人,遥不可及而又心意相通。读完文章的那一刻,在历史长河中的这些文化巨星,又大放光彩,而读者,也有了存在感和美的享受——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以前喜欢散文词藻华丽,感情细腻,现在喜欢散文的“散”,懒懒的、随意的,想读哪篇就读哪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