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看完姜文导演的《The Last of the Legendary Outlaws》。原著和电影都是以复仇为中心,原著中的李天然只有个人仇恨,当杀死了仇人,故事也结束了,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剧名叫《The Last of the Legendary Outlaws》。
关巧红和唐凤仪应该算是原著和电影中分量最重的两个女性角色,在电影中,唐凤仪代表的是那个年代受过高等教育的女知识分子(在伦敦留过学),而关巧红代表的是那个年代被儒家思想迫害的女性(裹过小脚)。但是在电影里,唐凤仪想的却是怎么成为朱潜龙的大老婆,一个能买下两座岛的女人,在朱潜龙死了,唐凤仪也从城墙上跳下去。虽然受过高等教育,思想却还是儒家的三从四德。关巧红虽然裹过小脚,但她却宁可手术变瘸,也要打开小脚,当她的第一任丈夫无法替她实现她的理想的时候,她马上就让他滚。在民国时期,离婚那是需要多大的勇气。一个人的开放程度不是看他受过多少教育,而是看他的思想有没有真正的开放。其实在原著中,唐凤仪就是一个交际花的角色,在男人堆里,长袖善舞,当她知道自己大势已去的时候,果断抽身,带着大量的钱财去了上海。 而关巧红只是那个年代,一个最普通的女性,唯一的不同可能就是她是个带着被日本人杀了丈夫和小孩的仇恨的寡妇,因此更能理解李天然。
电影中的蓝青峰,应该是那个年代,北平资产阶级的代表。策划了二十年,就是为了避免北平发生战争。在北平有12处曹雪芹创作《The Last of the Legendary Outlaws》的住宅,整个洋车队的特务,和美国有关系,能从溥仪那搞到明成祖的像,还认识南方的小诸葛,北方的小西子,养了李天然十五年,让朱潜龙和日本人狗咬狗。当七七事变发生时,却发现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就像剧集里创作的,一旦北平发生战争,那就不在是原来的那个北平。
亨德勒医生在电影中,应该算是一个中性角色。在北平生活,学习着中国的文化,却瞧不起中国人,骨子里还透露着种族歧视,从开车不让路人,到后面和蓝先生撕破脸说:“你们中国人跟日本人,在我眼中就是穿衣服的猴子”。但是当他知道他的亲人李天然,有生命危险的时候。即使李天然是中国人,他也愿意为他和蓝先生撕破脸。但在原著中,亨德勒一家并没有种族歧视,他热爱和平,喜欢北平,也热爱中国文化。
两个最大的反面角色,应该是根本一郎(原著叫羽田次郎)和朱潜龙,电影中的朱潜龙,为了种鸦片杀了师傅一家,又因为知道自己是朱元璋后代,要反清复明。与羽田次郎互相利用。原著中的朱潜龙是个非常谨慎的人,也是个十足的汉奸。身为侦缉队队长,从来不在一个地方住很久。而电影中的他,为了树立自己英雄的形象。诬陷师傅是李天然所杀。一个案子涉及到日本人和高丽人,日本人直接放了,高丽人打了一顿也放了,然后抓了几个中国人带上头套装作犯人,在记者的照相机下,枪毙了他们。
电影中的根本一郎,应该是原著中的日本人的角色合集。学着中国的论语,却按自己的理解来解读。“无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本来应该讲的是事物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却被他解读为“我本来没有老婆,所以其实我有一万个老婆”。没有了原著中,山本的武士道精神。本来一对一的比武,却带着一车的日本兵。
最后是我们的主角-李天然。在原著,李天然是一个非常聪明和谨慎的人物。他遵守着旧江湖的那一套规矩,江湖的事应该按江湖规矩办,如果江湖规矩和法律冲突,江湖规矩高于法律。而在电影里,李天然一开始眼里只有复仇,但是却不知道怎么复仇,并且一直在认爸爸。美国爸爸希望他远离仇恨,而蓝爸爸则把他当做棋子,只有裁缝巧红才教会了他如何复仇,并且让他把个人仇恨转为了国仇。从烧仓库到下战书,再到杀死朱潜龙和跟本,之后护送张自忠将军,烧了日本兵尸体。蓝青峰最后对他说:“我不是你爸爸,你应该找个儿子了”。说明李天然已经从一个小孩蜕变到大人。就像姜文导演说之前的,
小成本,大审美,更大演技,巨大立意,用豆瓣友友的这句话概括此剧最为贴切不过。不管是剧本、选角、妆造布景、演员演技、配乐,哪怕只是一个片头,都做到了超出成本的出色优秀,是如今古装剧难得的诚意之作,也是be美学的极致之作。鱼在水中游,是尾也是头,独特的逆向穿越题材,在如今各种S+大制作剧里的富贵男女主们还在为了情爱动辄毁天下灭苍生又几生几世纠缠的时候,《The Last of the Legendary Outlaws》的女主一生都在用自己血肉之躯肩负着家国重任。玲珑心、淡然气、智勇双全,鸢就该是天上飞的鹰。用言语无法表达看完此剧内心的震撼和悲伤,也许我的眼泪可以。此剧极美,每一帧、每一句台词、角色的每一个动作,都是美的具象化,没有人应该错过美。
值得一个3.5,切入点比较新颖,喜欢里面的女性角色
在环境的渲染方面创作的很细腻,能够恰到好处地衬托角色的心境。推理部分有的创作的比较概括,整体逻辑可以。唐朝的法医技术不知道是否真的有如书中所描述。 期待下一本的故事发展。
今天刚看完姜文导演的《The Last of the Legendary Outlaws》。原著和电影都是以复仇为中心,原著中的李天然只有个人仇恨,当杀死了仇人,故事也结束了,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剧名叫《The Last of the Legendary Outlaws》。 关巧红和唐凤仪应该算是原著和电影中分量最重的两个女性角色,在电影中,唐凤仪代表的是那个年代受过高等教育的女知识分子(在伦敦留过学),而关巧红代表的是那个年代被儒家思想迫害的女性(裹过小脚)。但是在电影里,唐凤仪想的却是怎么成为朱潜龙的大老婆,一个能买下两座岛的女人,在朱潜龙死了,唐凤仪也从城墙上跳下去。虽然受过高等教育,思想却还是儒家的三从四德。关巧红虽然裹过小脚,但她却宁可手术变瘸,也要打开小脚,当她的第一任丈夫无法替她实现她的理想的时候,她马上就让他滚。在民国时期,离婚那是需要多大的勇气。一个人的开放程度不是看他受过多少教育,而是看他的思想有没有真正的开放。其实在原著中,唐凤仪就是一个交际花的角色,在男人堆里,长袖善舞,当她知道自己大势已去的时候,果断抽身,带着大量的钱财去了上海。 而关巧红只是那个年代,一个最普通的女性,唯一的不同可能就是她是个带着被日本人杀了丈夫和小孩的仇恨的寡妇,因此更能理解李天然。 电影中的蓝青峰,应该是那个年代,北平资产阶级的代表。策划了二十年,就是为了避免北平发生战争。在北平有12处曹雪芹创作《The Last of the Legendary Outlaws》的住宅,整个洋车队的特务,和美国有关系,能从溥仪那搞到明成祖的像,还认识南方的小诸葛,北方的小西子,养了李天然十五年,让朱潜龙和日本人狗咬狗。当七七事变发生时,却发现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就像剧集里创作的,一旦北平发生战争,那就不在是原来的那个北平。 亨德勒医生在电影中,应该算是一个中性角色。在北平生活,学习着中国的文化,却瞧不起中国人,骨子里还透露着种族歧视,从开车不让路人,到后面和蓝先生撕破脸说:“你们中国人跟日本人,在我眼中就是穿衣服的猴子”。但是当他知道他的亲人李天然,有生命危险的时候。即使李天然是中国人,他也愿意为他和蓝先生撕破脸。但在原著中,亨德勒一家并没有种族歧视,他热爱和平,喜欢北平,也热爱中国文化。 两个最大的反面角色,应该是根本一郎(原著叫羽田次郎)和朱潜龙,电影中的朱潜龙,为了种鸦片杀了师傅一家,又因为知道自己是朱元璋后代,要反清复明。与羽田次郎互相利用。原著中的朱潜龙是个非常谨慎的人,也是个十足的汉奸。身为侦缉队队长,从来不在一个地方住很久。而电影中的他,为了树立自己英雄的形象。诬陷师傅是李天然所杀。一个案子涉及到日本人和高丽人,日本人直接放了,高丽人打了一顿也放了,然后抓了几个中国人带上头套装作犯人,在记者的照相机下,枪毙了他们。 电影中的根本一郎,应该是原著中的日本人的角色合集。学着中国的论语,却按自己的理解来解读。“无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本来应该讲的是事物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却被他解读为“我本来没有老婆,所以其实我有一万个老婆”。没有了原著中,山本的武士道精神。本来一对一的比武,却带着一车的日本兵。 最后是我们的主角-李天然。在原著,李天然是一个非常聪明和谨慎的人物。他遵守着旧江湖的那一套规矩,江湖的事应该按江湖规矩办,如果江湖规矩和法律冲突,江湖规矩高于法律。而在电影里,李天然一开始眼里只有复仇,但是却不知道怎么复仇,并且一直在认爸爸。美国爸爸希望他远离仇恨,而蓝爸爸则把他当做棋子,只有裁缝巧红才教会了他如何复仇,并且让他把个人仇恨转为了国仇。从烧仓库到下战书,再到杀死朱潜龙和跟本,之后护送张自忠将军,烧了日本兵尸体。蓝青峰最后对他说:“我不是你爸爸,你应该找个儿子了”。说明李天然已经从一个小孩蜕变到大人。就像姜文导演说之前的,
小成本,大审美,更大演技,巨大立意,用豆瓣友友的这句话概括此剧最为贴切不过。不管是剧本、选角、妆造布景、演员演技、配乐,哪怕只是一个片头,都做到了超出成本的出色优秀,是如今古装剧难得的诚意之作,也是be美学的极致之作。鱼在水中游,是尾也是头,独特的逆向穿越题材,在如今各种S+大制作剧里的富贵男女主们还在为了情爱动辄毁天下灭苍生又几生几世纠缠的时候,《The Last of the Legendary Outlaws》的女主一生都在用自己血肉之躯肩负着家国重任。玲珑心、淡然气、智勇双全,鸢就该是天上飞的鹰。用言语无法表达看完此剧内心的震撼和悲伤,也许我的眼泪可以。此剧极美,每一帧、每一句台词、角色的每一个动作,都是美的具象化,没有人应该错过美。
读一本剧,读的不止是故事,也是读自己,感谢编剧。或许这世界上孤独的人如编剧所说远远比我们想象的多,只是生活太喧杂罢了。纵横古往今来,古文中外,有太多与我相似的人,想来也就没那么的孤独吧。可能是身边的太吵闹了,又或许他们的孤独不流于表。
写作是一种跟自己对话,跟世界对话的方式。 “天才”正是那些比普通人释放更多天赋的人,而天赋的释放,需要不断的发掘激发。以多数人努力的程度,还轮不到拼天赋。如果不死磕自己,天赋只会永远沉睡在我们的身体里面。 欣赏观看和功利性观看的区别: 欣赏观看是观看的时候不做笔记,不做思维导图,看完就完了,只是看个热闹,看个大概。 反思一下,我自己其实很多时候就是这样观看的,现在翻看曾经观看过的书,让我完全复述书的内容,大多数我已经不记得了,所以,我开始记录,观看的时候摘抄自己喜欢的词句。翻开3年前的看剧笔记,我会惊讶自己之前竟然看过这些书,按图索骥,能回忆起来当时追剧的种种想发,感觉,这是很奇妙的过程,所以记录也是追剧的一部分。 在杰森·克拉克眼中,功利性的观看是需要了解,为什么要读这部剧,这部剧好在哪里,能解答你哪方面的困惑,编剧的主要观点是什么,如何运用到生活中。这是宏观方面需要做到的事情。 微观方面,杰森·克拉克认为,观看的时候,要像职业评论家那样,把书仔细拆解,学习书的风格,结构,看编剧怎样组织素材,把握结构,调动情绪。 这是很好的观看方式,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这样深入的读过书,想起来有点惭愧。自己看剧更多的时候,是凭着喜好,热情,一股脑读下来,读的时候酣畅淋漓,读完精彩的片段会在脑子里过一下,算是一场充实的精神盛宴。 上大学的时候很排斥功利性观看,那时候以为功利性观看往往和成功学和鸡汤似的文章联系起来,看来当时的理解有片面性,杰森·克拉克理解的功利性观看和大学时老师讲过的文本细读,文本解构,有雷同的地方,功利性观看,是为了在看剧的时候收获更多,带着学更多内容的目的来追剧的,这种方法,我很赞同。 我认为追剧就是思考的过程,把思考的内容记录下来就是输出,边输出,边观看,观看的过程会更加有趣,书中的内容才能与生活的经验充分结合,才能有属于自己的东西。 关于写作,冯唐的九字箴言“不着急,不害怕,不要脸”。 写作的时候,允许自己写出“世界上最烂的垃圾”。 控制写作的自负和自卑出场的顺序,先让自己的灵感信马由缰迸发出来,然后把写好的内容放起来,过段时间再进行修改,不要对自己写的东西抱有太高的期望,顺其自然,任意发挥出来,表达出自己内心的东西,不会差的。 写作时,完成比完美更加重要。 写作需要给自己增加任务的“严峻性”否则,就不能吃饭睡觉,自己逼自己写。 要养成写作的规律性习惯,每天固定时间段来写,养成让思绪自然流淌的状态。 保持高质量输出的五个关键词:“死磕(坚持)、敢拼(不恐惧)、专注(是写作的必备条件)、野心、好奇心”。 本剧一共九章,目前我看完了前两章,两章看完受益颇多,第一章编剧告诉我们写作的必要性,现在最好的品牌是自己,写作是做出自己品牌的重要方式,第二章,编剧开始聊起来,要如何写作,写作时会遇到的障碍。 第三章一开始,编剧引用了一个论点:“随着信息的发展,有价值的不是再是信息,而是注意力”。杰森·克拉克是怎么理解这个问题呢? 要避免写作时,过多的自我表达,而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写作这件事,表达欲很强的人是写不好的,写作的本质不是表达逻辑,而是倾听逻辑。“倾听逻辑”就是听读者想要表达什么,然后替他们去表达。 我觉得“倾听逻辑”这个表达很准确,先用心听别人怎么想,再来表达,有由己及人的意思。 公众号文字最好在1800——2500字以内。 “将知识转换为产品”这是一个比较新的表达,是知识付费的起始端。 每个人都是产品经理,产品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每一个写编剧要考虑的问题。 写作是检验知识掌握程度的重要工具,可以倒逼输入。 拥有传播思维,左手写作,右手传播。 本剧读到一半了,
以经营一间公司的视角来经营我们自己的人生。 人生不适合就此将就的得过且过。书中提及编剧的迷茫与焦虑,我都在经历着,在安稳与突破之间的纠结。 书中提及,需给自己保有三种收入,这也是自己在想着的,书中的分享,给予我一些肯定与概念。 书中也提及长期小的积累比突然来个大成就的力量大,是的,这也是最近在想着的,时间积累的力量。自律,自觉,有方向,才会让自己把一件件小事日以继夜的坚持下去。 读完,是有所获的。
看了无数遍电视剧和小说...
是我的错,没有耐心,觉得大部分是自欺欺人,装可怜的自言自语,没有感受到老人家的豁达,是我不能体会这部剧的好。强迫症让我必须看完已经开始看了一部分的书,直到最后一个字,依然觉得人称和翻译风格十分错乱,很糟糕。都是我不好。要是看了这评论来骂我,那就是你不好。;)
The Last of the Legendary Outlaws,古人的古人写诗的意境真的是入木三分,李白的狂放不羁,想象力之丰富,可以看的出当时对知识的渴望,激励我们不断学习,我们离知识是那么的遥远,愿各位书友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