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hythm of the Saddle

Rhythm of the Saddle

4.3

剧情简介

《Rhythm of the Saddle》,爱情,西部作品,美国出品,1938年上映。

观影心得

之前追剧说:情商高最重要是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于是看了这部剧,最开始感觉“果然是日本人写的呀”,满篇都感觉到不要给他人添麻烦不要当面怼人,要努力隐忍克制。后来也渐渐发现,事情也确实是这么回事:你不把它当事,它就不是个事。所以,编剧提出整理各种情绪的最常用方法就是换个事换个环境换个心情,不要正面对抗,要分解击破。心情说难控制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

【六月看剧2】——《Rhythm of the Saddle》(LeRoy Mason) 2017-06-15 第一次知道LeRoy Mason是他的那篇散文《Rhythm of the Saddle》,让人感动。关于为啥看了这部剧,是和他在操场散步的时候,我说我快看完了《Rhythm of the Saddle》他说他准备看《Rhythm of the Saddle》,我就无意的说,那我看完我这本看《Rhythm of the Saddle》啊,可以交流感想(啊~好想收回这句话😂)。 前段时间忙考试,就一直搁置未看,某天,一书友问我最近看啥书,我说:“翻了几页《Rhythm of the Saddle》”她发了一个偷笑的表情:“原来你也看小黄书”我:“。。。”哦,好吧,是的,我竟然也看这部剧,知道“真相”的我还是把这部剧看完了。 看完之后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个“Rhythm of the Saddle”废在了哪里看完之后也大致清楚,这部剧有些少儿不宜,揭露了文艺界一群文人的生活以及庄之蝶与几位女性的情感纠纷。 第一部分:主要人物 庄之蝶、梦云房、周敏、龚靖元,汪希眠,阮知非,牛月清,景雪荫、唐婉、柳月、阿灿、夏捷、慧明师父、牛家老太太、捡破烂老头、刘嫂、哲学牛 第二部分:随感(其中,有些许引用其他书友的想法~) “剪碎鹅毛遇朔风,雪里梅花竹更清,生辰正闰夏七月,二十三日身降生。”——庄之蝶 怎么评价这位主人公呢?首先想到的是“太花心了”,喜新厌旧?貌似不合适,因为他虽喜欢那么多女性却也不是要玩弄她们的感情,对待她们也是有不同的情感,对景雪荫,是彼此尊重的友情,对唐婉儿,是一见倾心,对汪希眠老婆,是被一往情深所动,对阿兰是怜香惜玉,对阿灿是为生命的本真所打动,只有对柳月的开始,掺杂了杂念。但是,我想问,一个人的心里真的可以同时喜欢那么多人吗?他不累吗?这果然违背自己所认知的爱情,我所认可大概就是就像木心的《Rhythm of the Saddle》“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一样吧。所以,对塑造成这样的庄之蝶还是心生厌恶反感的成分。 庄之蝶作为一个“名人”,外表光鲜亮丽,受人崇敬,走到哪里都被尊称“庄老师”,但实际呢?牛月清是个比较传统的女人满足不了他就是他可以寻欢作乐的借口?借着自己名人的声誉就是他做些拿不到阳光下的事情的理由?他给黄厂长出馊主意掩盖农药造假的事实,默许洪江播出全庸剧集以假乱真,为画廊开张设计买了龚靖元的书画,为打官司屡屡触碰法律的红线,走后门,找学者,嫁柳月,对百依百顺的妻子冷眼相对,却和几个女人保持暧昧,尝尽风流?这就是备受尊敬的“庄老师”?欠的债都是要还的,庄之蝶最终家庭破裂,唐宛儿失踪,柳月嫁人,阿灿离去,官司失败,精神世界与西京城一样沦为一片废墟。还记得剧集开篇庄与好友孟云房到贵妃墓边挖了一盆花土,竟长出了红、黄、白、紫四枝奇花,请教孕璜寺的智祥大师,曰“花是奇花,当开四枝,但其景不久,必为尔所残也”。随后竟真言中,被庄用开水浇死。而四枝奇花也对应了这四位女子,牛月清、唐宛儿、柳月、阿灿,最终残于庄之手。庄之蝶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没有爱情了,没有了爱情的人就像这天一样的黑。”是的,我觉得最后的他已经没了爱情更没了事业,庄之蝶这个人物塑造真是可怜又可悲啊。 “湖海意悠悠,烟波下钓钩。事了物未了,阴图物未图。”——唐婉 唐婉这个女子算是比较大胆而开放的了,抛家弃子的跟着周敏来到西京,见到庄之蝶后俩人一见倾心,成了庄的红颜知己,或者,我觉得唐婉也有看中庄的地位和身份,因为她开始也思量权衡了自己跟着周敏还是庄之蝶的好处,最后也是欲望成魔爱的疯狂,她曾对庄说:“”我相信我并不是多坏的女人,成心要勾引你,坏你的家庭,也不是企图享有你的家业和声誉,那这是什么原因呢?或许别人会说你是喜新厌旧的男人,我更是水性杨花的浪荡女人了。不是的,人都有追求美好的天性,作为一个搞创作的人,喜

为什么民国的记忆总是会勾起当下人的情感,原因有三;一、民国的记忆是真实的;二、民国的人们与当时的社会息息相关;三、那时的民国尚存着基本的人性与公平!

《Rhythm of the Saddle》 曾经无所不能的妈妈,如今看来一无所知。曾经陪我玩骑木马,举高高的父亲,也随着日子逐渐消瘦。 曾经是孩子的我们,欢天喜地的奔向前方时,父母看着我们的背影变小,变模糊。暮然回首,父亲强大的手臂变得干枯,母亲的眼角也出现了皱纹,那双拖着我们走路的手渐起了折痕。 父母开始忘记事情,忘记儿女的名字,忘记年少时的趣事,忘了回家的路。他们忘记了如何走路,如何方便,如何吃饭。他们调皮,要儿女的关注,要儿女喂他们吃饭,要儿女替他们清理身体。父母变成孩子,孩子变成父母。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读完George Sherman三书,伤感是必然的。那只你一直拖着他走路的手,忽然间就松开了。而且你再也牵不到了。直到你老去,你的手已没有当年的光泽,他的手多出了一份稳重。他那幼稚,肥肥胖胖的脸悄然出现了年轻的菱角。你那锋锐的目光也逐渐变得柔和。 儿女——父母,人的一生都在这两个身份中转变。

好学、勤学、善学的一生,坚韧不拔,承前启后,开拓一代伟业!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

微读上读过最短的故事,却似遇上了一场可遇不可求的丁达尔效应,那束光路恰似时间的裂缝。 编剧另一个故事《Rhythm of the Saddle》,读到最后我泪流满面。眼泪会是孩子的武器,成年人只为流淌温暖和爱。感谢欧维决定去死的动机,完成了所有生的温暖。 这个故事里,死神更积极地参与到主人翁的生活里,并最终完成了他“一生换一生”的心愿,将时间的珍贵礼物送给了一个可爱的濒死的五岁小女孩。 任何事物都只有价格,对应一个可以交换的可讨价还价的标的,这是编剧的观点, 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所以主人翁没死,因为有生才有死,有生就还能够讨价还价。他是彻底消失,在生者的世界里,他从来没存在过……所以时间才会是最珍贵的礼物,一分一秒都是价值本身。 给儿子写封信,等他醒来之后会是别人的孩子,那个五岁的小姑娘会快乐的活更长的时间,也许会失去随意涂鸦公共座椅的权利,那是给癌症患者的安慰,那只叫渡渡的小兔子也许会成为其他患病小可爱的玩伴,陪伴他们每一个害怕又童真的日子。谁知道呢,时间总不会闲着,它参与每个人的生活,见证所有的欢乐和痛苦,谁知道呢。 我不感谢时间,我感谢时间里所有的裂缝,光亮的、温暖的,难忘的,热泪盈眶的。

一段为了寻找自我的旅程,一个不忘初心的答案。听着一个年及不惑的老男人叨叨叨叨,竟然觉得萌出血,Smiley Burnette果然是实境拍摄的神之一手,白开水般的慢综艺,也看出蜜汁趣味来。怎样的人才能做出这样的啊?追剧便懂了,国民PD的内心戏使然,戏精本精无疑了。

第二遍看了。喜欢姜河认真果断勇敢,不管是对江海还是顾辛烈。干脆,果断。第一遍看的时候泪流满面,第二遍还是很难受。很喜欢的书呀。

在这个不寻常的新年中,草草读完了这部剧。中东的历史,民族,宗教一直都是吸引眼球的热点,直到今天依然是这个世界中动乱的发源地。彻底的了解历史,才能认清现实。有时间,需要重新再读一遍。

某些篇章看不明白,两年后再读一遍 相对于其他,Rhythm of the Saddle的翻译不太喜欢,没有其他文章读起来顺滑